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76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三周期、三序列、三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3-2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4-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4-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08-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南京高新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肖大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海方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郭海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6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111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大伟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宁六路69号
- 邮编
- 210032
- 单位名称
- 南京高新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SK-LC-C726-1;v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0-03-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以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苹果酸卡博替尼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Patheon France生产的卡博替尼薄膜衣片(Cabometyx)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评价两者是否生物等效。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和卡博替尼薄膜衣片的安全性。
以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苹果酸卡博替尼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Patheon France生产的卡博替尼薄膜衣片(Cabometyx)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评价两者是否生物等效。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和卡博替尼薄膜衣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45周岁的健康受试者;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8.5~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研究医生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胸部正位X射线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5.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8.5~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研究医生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胸部正位X射线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5.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胸部正位X射线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有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已知或疑似对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3. 可能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减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肺、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并且研究者判断该疾病或症状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试验结果;
4. 患有精神障碍不限于精神分裂症、妄想症、恐惧症、强迫症、失眠、阿尔茨海默症、行为意志障碍、产后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障碍等,例如:癫痫等;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及接受过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性质的手术,例如胆囊、胃、肠切除术;
6. 既往有大出血或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减少症,或有凝血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或其他出血倾向者;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中有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8.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13.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尿尼古丁筛查阳性;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肝药酶抑制剂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肝药酶诱导剂巴比妥类药物、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等),或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5. 筛选前3天内食用过或试验期间不同意配合禁食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等)、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芒果、火龙果、石榴、杨桃等)者,或试验前饮食或运动习惯有重大变化,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有晕针、晕血史,或静脉条件差,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
18.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起至末次服药后4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19. 存在研究者认为其它不宜入组的情况。
2. 已知或疑似对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3. 可能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减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肺、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并且研究者判断该疾病或症状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试验结果;
4. 患有精神障碍不限于精神分裂症、妄想症、恐惧症、强迫症、失眠、阿尔茨海默症、行为意志障碍、产后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障碍等,例如:癫痫等;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及接受过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性质的手术,例如胆囊、胃、肠切除术;
6. 既往有大出血或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减少症,或有凝血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或其他出血倾向者;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中有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8.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13.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尿尼古丁筛查阳性;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肝药酶抑制剂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肝药酶诱导剂巴比妥类药物、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等),或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5. 筛选前3天内食用过或试验期间不同意配合禁食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等)、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芒果、火龙果、石榴、杨桃等)者,或试验前饮食或运动习惯有重大变化,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有晕针、晕血史,或静脉条件差,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
18.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起至末次服药后4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19. 存在研究者认为其它不宜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苹果酸卡博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 mg。单次口服60 mg,240mL温水送服,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三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博替尼薄膜衣片,Cabozantinib film-coated tablets,Cabometyx,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 mg。单次口服60 mg,240mL温水送服,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三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50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评价时间:从给药后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京高新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2-26
- 南京高新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0-09-2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76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海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2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765
- 药物名称
- 苹果酸卡博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晚期肾细胞癌、既往接受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三周期、三序列、三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苹果酸卡博替尼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SK-LC-C726-1;v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0-03-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