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88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次肌肉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及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 2)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北 · 邢台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 · 邢台 · 研究者:郭风雪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彩霞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彩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512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14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风雪,药学学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 邮编
- 054000
- 单位名称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33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JSL PMDM Y02;版本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为正式试验剂量选择提供依据。
2.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相对生物利用度。
次要目的:
1.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2.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免疫原性。
1.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为正式试验剂量选择提供依据。
2.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相对生物利用度。
次要目的:
1.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2.评估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成年男性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性别: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受试者。
3.筛选时年龄: 18~45周岁的男性健康志愿者(包括边界值)。
4.筛选时受试者体重 5 0.0kg。体重指数在 19.0~26.0kg/m 2 范围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 BMI 体重 ( 身高 2 m 2 )。
5.筛选时体表面积( BSA )在 1.6- 2.0m2范围男性健康志愿者(包括临界值)。体表面积( BSA )计算公式:中国成年男性 BSA=0.00607× 身高 +0.0127× 体重 0.0698 (注:身高单位为cm ,体重单位为kg )。
6.筛选时实验室检查项目中:谷草转氨酶( AST )、谷丙转氨酶 ALT )、 总胆红素、淀粉酶必须在正常值范围内;其他实验室检查项目、体 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测、 胸部CT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性别: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受试者。
3.筛选时年龄: 18~45周岁的男性健康志愿者(包括边界值)。
4.筛选时受试者体重 5 0.0kg。体重指数在 19.0~26.0kg/m 2 范围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 BMI 体重 ( 身高 2 m 2 )。
5.筛选时体表面积( BSA )在 1.6- 2.0m2范围男性健康志愿者(包括临界值)。体表面积( BSA )计算公式:中国成年男性 BSA=0.00607× 身高 +0.0127× 体重 0.0698 (注:身高单位为cm ,体重单位为kg )。
6.筛选时实验室检查项目中:谷草转氨酶( AST )、谷丙转氨酶 ALT )、 总胆红素、淀粉酶必须在正常值范围内;其他实验室检查项目、体 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测、 胸部CT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 3 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 筛选前 14 天 有 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 或居住史 者 ;筛选前 14 天 有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 者 ;筛 选前 14 天 有 与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 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者。
3. 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皮 肤、内分泌、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等)、感染、 恶性肿瘤及其他病史(如中耳炎病史或中耳炎患者、出现过急性血栓症、有胰腺炎病史、有明显出血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5.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阑尾炎和疝修补手术除外)。
6.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7. 试验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 (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 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以及入选后至整 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酒者。
8. 筛选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使用烟草制品、尼古丁制 品(贴剂、口香糖等);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9. 对培门冬酶或左旋门冬酰胺酶及其相关化合物和辅料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10. 试验前药物滥用及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 5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等)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2.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不愿意或不 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 后 3 个月内为女性供精计划者。
13. 试验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4. 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 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既往长期 (筛选前 3 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 =200mL 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如节食、暴饮暴食或无运动习惯者突然剧烈运动等)。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 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者。
2. 筛选前 14 天 有 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 或居住史 者 ;筛选前 14 天 有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 者 ;筛 选前 14 天 有 与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 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者。
3. 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皮 肤、内分泌、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等)、感染、 恶性肿瘤及其他病史(如中耳炎病史或中耳炎患者、出现过急性血栓症、有胰腺炎病史、有明显出血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5.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阑尾炎和疝修补手术除外)。
6.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7. 试验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 (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 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以及入选后至整 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酒者。
8. 筛选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使用烟草制品、尼古丁制 品(贴剂、口香糖等);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9. 对培门冬酶或左旋门冬酰胺酶及其相关化合物和辅料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10. 试验前药物滥用及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 5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等)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2.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不愿意或不 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 后 3 个月内为女性供精计划者。
13. 试验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4. 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 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既往长期 (筛选前 3 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 =200mL 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如节食、暴饮暴食或无运动习惯者突然剧烈运动等)。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 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门冬酶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5ml:3750IU.试验日当天空腹10小时后臀部肌肉注射一次(1000IU/m2)。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门冬酶注射液,英文名:Intravenous-or-Intramuscular Injection,商品名:Oncaspar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5ml:3750IU.试验日当天空腹10小时后臀部肌肉注射一次(1000IU/m2)。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PK)参数:AUC0-t、AUC0-∞、Cmax、λz、T1/2、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840小时(第3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相对生物利用度(F)评价时间:给药后840小时(第3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效动力学(PD)参数:AUEC0-t、AUC_Below_T、Emin、Tmin、Tonset、Toffset、Diff_Tonset_Toffset;评价时间:给药后840小时(第3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培门冬酶抗体(ADA)和中和性抗体(Nab)阳性率评价时间:给药后840小时(第3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实验室检查指标、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后840小时(第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88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彩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19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88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335;
- 药物名称
- 培门冬酶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从出生到18岁儿童和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次肌肉注射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及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 2)
- 试验通俗题目
- 培门冬酶注射液与Oncaspar在健康人中的药代动力学及生物利用度
- 试验方案编号
- BJSL PMDM Y02;版本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