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01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耳鼻咽喉、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4-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5-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0-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高利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志成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戴志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西路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3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高利臣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 邮编
- 410007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LPTD-2020-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0-04-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三周期半重复交叉、单剂量给药设计评价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卢帕他定片(10 mg)与Vifor Pharma Espana, S.L.持有J.Uriach & Cia.,S.A.生产的富马酸卢帕他定片(10 mg,商品名:Rupafin®)在健康人群空腹、餐后口服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志愿者,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筛选期问诊+联网筛查)
2. 对本品或其他H1受体拮抗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筛选期问诊)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或口服药片吞咽困难者;(筛选期问诊)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筛选期问诊)
7.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8.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筛选期问诊)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0. 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2.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15.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限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柑橘类水果),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入住期问诊)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筛选期问诊)
18.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者参考正常范围(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后综合判定;
19. 试验前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0.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1.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3.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 除上述注明的入住期问诊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应排除: 1)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2)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3)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阳性(>0.0 mg/100 mL)者; 4)女性血妊娠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 对本品或其他H1受体拮抗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筛选期问诊)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或口服药片吞咽困难者;(筛选期问诊)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筛选期问诊)
7.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8.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筛选期问诊)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0. 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2.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15.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限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柑橘类水果),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入住期问诊)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筛选期问诊)
18.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者参考正常范围(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后综合判定;
19. 试验前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0.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1.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3.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 除上述注明的入住期问诊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应排除: 1)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2)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3)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阳性(>0.0 mg/100 mL)者; 4)女性血妊娠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卢帕他定片: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240mL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卢帕他定片:
用法用量:餐后试验: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240mL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卢帕他定片。商品名:Rupafin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240mL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卢帕他定片。商品名:Rupafin
用法用量:餐后试验: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240mL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代动力学指标:血浆药物峰浓度(Cmax)、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评价时间: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次要药代动力学指标:达峰时间(Tmax);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0-11-02
- 1.02020-11-0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01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志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27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014
- 药物名称
- 富马酸卢帕他定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12岁以上青少年及成年人的过敏性鼻炎和荨麻疹。
- 试验专业题目
- 富马酸卢帕他定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富马酸卢帕他定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LPTD-2020-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0-04-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