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0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ⅢB 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Ⅰb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2-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6-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6-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山西省 · 太原市湖南省 · 长沙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苏省 · 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力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姜达/王明霞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胡毅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韩宝惠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郭伟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俊萍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庄武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沂平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罗锋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江苏省中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王谦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苗立云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慧娟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付振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修诰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修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57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90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MT101-CSP-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或Ⅳ期NSCLC有效性,为后续研究推荐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2.评价JMT101药代动力学特征;
3.评价JMT101免疫原性;
4.分析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结果之间相关性。
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或Ⅳ期NSCLC有效性,为后续研究推荐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2.评价JMT101药代动力学特征;
3.评价JMT101免疫原性;
4.分析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结果之间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ⅢB或Ⅳ期NSCLC,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放疗,且证实具有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包括重复突变),初治或经治的患者;
3.基线至少存在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6.6. 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GM-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90×10^9 /L、血红蛋白≥90 g/L或≥5.6 mmol/L;肾脏:血清肌酐≤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肝脏:总胆红素≤1.5×ULN、肝转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肝转移患者≤5×ULN;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试验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半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有生育能力是指:他/她生物学上有能力有孩子以及有正常的性生活。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满足至少1条以下标准):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或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ⅢB或Ⅳ期NSCLC,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放疗,且证实具有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包括重复突变),初治或经治的患者;
3.基线至少存在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6.6. 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GM-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90×10^9 /L、血红蛋白≥90 g/L或≥5.6 mmol/L;肾脏:血清肌酐≤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肝脏:总胆红素≤1.5×ULN、肝转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肝转移患者≤5×ULN;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试验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半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有生育能力是指:他/她生物学上有能力有孩子以及有正常的性生活。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满足至少1条以下标准):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或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EGFR单克隆抗体靶向治疗;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其中: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5. 已知对研究方案药物或其辅料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应或不可耐受的情况;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效或中度诱导剂、P-gp的强诱导剂和抑制剂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9.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拷贝/ml或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梅毒感染;
11.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有心肌梗塞、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病史;基线期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男性>450ms,女性>480ms);严重心律失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BP大于等于150/95mmHg);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
12.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或乳腺癌除外;
14. 有间质性肺病的既往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15.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6.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0. 已知患者在携带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同时,携带有已批准的EGFR-TKI治疗药物的EGFR突变(即,19号外显子19 del、L858R、T790M、L861Q、G719X或S768I,其中X是任何其他氨基酸)。
21. 既往使用过TAK-788、波奇替尼或JNJ-61186372等拟开发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药物者;既往EGFR-TKI治疗有效(包括最佳疗效CR、PR,或SD超过6个月)者;针对联合奥希替尼队列,既往3个月内使用过PD-(L)1单抗等免疫治疗药物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其中: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5. 已知对研究方案药物或其辅料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应或不可耐受的情况;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效或中度诱导剂、P-gp的强诱导剂和抑制剂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9.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拷贝/ml或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梅毒感染;
11.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有心肌梗塞、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病史;基线期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男性>450ms,女性>480ms);严重心律失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BP大于等于150/95mmHg);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
12.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或乳腺癌除外;
14. 有间质性肺病的既往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15.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6.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0. 已知患者在携带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同时,携带有已批准的EGFR-TKI治疗药物的EGFR突变(即,19号外显子19 del、L858R、T790M、L861Q、G719X或S768I,其中X是任何其他氨基酸)。
21. 既往使用过TAK-788、波奇替尼或JNJ-61186372等拟开发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药物者;既往EGFR-TKI治疗有效(包括最佳疗效CR、PR,或SD超过6个月)者;针对联合奥希替尼队列,既往3个月内使用过PD-(L)1单抗等免疫治疗药物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0mL/瓶;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每次6mg/kg;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阿法替尼片;英文名:Afatinib dimaleate Capsule; 商品名:吉泰瑞: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片;口服,每天一次,每次30mg;用药时程: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片;英文名:Osimertinib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泰瑞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口服,每天一次,每次80mg;用药时程: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片;英文名:Osimertinib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泰瑞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60mg;用药时程: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Afatinib Dimaleate Tablets 商品名称:吉泰瑞
剂型:片剂
规格:4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mg;
用药时程: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高剂量组。
规格:4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mg;
用药时程: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以先出现者为准。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筛选到随访(末次给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由IRC评估)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直至进展或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直至进展或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研究方案规定的进行PK样本采集的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JMT101抗药抗体和中和抗体评价时间:研究方案规定的进行免疫原性样本采集的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肿瘤相关的生物标志物评价时间:研究方案规定的进行生物标志物样本采集的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0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7-1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0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修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09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07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904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ⅢB 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Ⅰb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JMT101在局部晚期或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Ⅰ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MT101-CSP-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