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11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和康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与参比制剂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6-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 · 新郑市
- 新郑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 · 新郑市 · 研究者:郭志彬,本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晶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康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大街101号
- 联系人邮编
- 311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志彬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新郑市解放北路
- 邮编
- 451150
- 单位名称
- 新郑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HK-2020-001-XZ; 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试验选择Forest Laboratories Ireland Ltd.生产的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NAMENDA XR)作为参比制剂,与杭州和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8.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基于筛选评估时测得的血清肌酐和实际体重得出的估计肌酐清除率(CLcr) ≥80 mL/min;
7.无心、肝、肾、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8.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基于筛选评估时测得的血清肌酐和实际体重得出的估计肌酐清除率(CLcr) ≥80 mL/min;
7.无心、肝、肾、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3.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
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6. 有任何(急性或慢性)精神病史患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如癫痫,老年痴呆或阿尔兹海默症病史等者;
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4.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5.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7.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18.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9.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3.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
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6. 有任何(急性或慢性)精神病史患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如癫痫,老年痴呆或阿尔兹海默症病史等者;
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4.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5.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7.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18.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9.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
用法用量:缓释胶囊;规格28mg;口服,每次 28mg;用药时程:
单次给药
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Namenda XR ,Memantine Hydrochlor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用法用量:缓释胶囊;规格28mg;口服,每次 28mg;用药时程:
单次给药
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动学指标Cmax、AUC0-72h,次要药动学指标:Tmax、λz、t1/2。 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动学指标Cmax、AUC0-72h,次要药动学指标:Tmax、λz、t1/2。 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2
- 新郑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1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16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康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12
- 药物名称
- 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氏症的中度至重度痴呆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与参比制剂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ZHK-2020-001-XZ; 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