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11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 期临床研究评估 PG-011 在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安全耐受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12-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7-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7-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1-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马鹏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邱明春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邱明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3号院2号楼6层608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马鹏程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12号
- 邮编
- 21004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061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19-06;V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19-12-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PG-011在中国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为确定后期试验所采用的给药剂量及面积提供安全性依据。
次要目的:
评估PG-011在中国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皮肤给药后的系统暴露水平。
评估PG-011在中国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为确定后期试验所采用的给药剂量及面积提供安全性依据。
次要目的:
评估PG-011在中国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皮肤给药后的系统暴露水平。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筛选时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兼有,每个性别人数不低于总数的1/3。
2.筛选时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6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筛选时及给药前目标涂药区皮肤无破溃、损伤、晒伤、红肿、皮疹、或异常发热等情况,且同意剃除该部位皮肤的毛发(如有)。
4.经一般体格检查(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坐位血压、脉搏、体温、呼吸等),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5.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均正常或有异常但无临床意义。
6.育龄女性受试者以及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承诺在试验期间及停止用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7.所有受试者在了解试验内容与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后,自愿参加试验,且必须在开始接受任何本试验规定的检查之前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8.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承诺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筛选时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6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筛选时及给药前目标涂药区皮肤无破溃、损伤、晒伤、红肿、皮疹、或异常发热等情况,且同意剃除该部位皮肤的毛发(如有)。
4.经一般体格检查(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坐位血压、脉搏、体温、呼吸等),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5.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均正常或有异常但无临床意义。
6.育龄女性受试者以及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承诺在试验期间及停止用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7.所有受试者在了解试验内容与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后,自愿参加试验,且必须在开始接受任何本试验规定的检查之前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8.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承诺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有精神疾病史或精神疾病遗传史,或者有严重(5.0版NCI CTCAE≥3级)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神经等疾病病史。
2. 目标涂药区存在大片纹身、胎记、皮肤瘢痕、皮肤穿孔等情况,或者皮肤菲薄。
3. 有特应性皮炎病史。
4. 有严重(5.0版NCI CTCAE ≥3级)皮肤病史,或筛选时患有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皮肤病。
5. 筛选时患有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已知为高敏体质,或者已知或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反应。
6. 经常吸烟(>5支/天)或喝酒(>28单位酒精/周;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烈酒或100mL葡萄酒);或者每天饮用过量茶(>15g茶叶/天;一般每次泡茶3~5g茶叶)、咖啡或含咖啡因(>500mg/天)的饮料(1杯咖啡约含85mg咖啡因)。
7. 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非阴性者。
8. 常见毒品【摇头丸(MDMA)、吗啡(MOR)、甲基安非他明(MAMP)、氯胺酮(KETA)】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9. 在筛选之前的2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在筛选之前的4周内接受过任何手术。
10. 在筛选之前的5年内治疗过癌症(除了仅通过低温冷冻手术或手术切除治愈的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原位皮肤癌)。
11. 在开始给药之前2周内因任何原因有用药史(包括局部用药)。如果研究者确定,所用药物距离本试验开始给药的时间间隔>5个半衰期,对应的受试者也可以入组。
12.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者经常(筛选之前3个月内,>3次/周) 使用中草药、镇定剂、安眠药、安定剂等成瘾性药物。
13. 在筛选之前的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14. 在筛选之前3个月内非生理性失血≥400m(l 包括外伤、采血、献血),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指育龄女性受试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高于参考值)。
16. 近2个月月经紊乱的女性受试者。
17.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之前14天内与异性伴侣发生过非保护性交
18. 育龄受试者(男或女)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6个月内妊娠/备孕。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2. 目标涂药区存在大片纹身、胎记、皮肤瘢痕、皮肤穿孔等情况,或者皮肤菲薄。
3. 有特应性皮炎病史。
4. 有严重(5.0版NCI CTCAE ≥3级)皮肤病史,或筛选时患有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皮肤病。
5. 筛选时患有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已知为高敏体质,或者已知或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反应。
6. 经常吸烟(>5支/天)或喝酒(>28单位酒精/周;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烈酒或100mL葡萄酒);或者每天饮用过量茶(>15g茶叶/天;一般每次泡茶3~5g茶叶)、咖啡或含咖啡因(>500mg/天)的饮料(1杯咖啡约含85mg咖啡因)。
7. 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非阴性者。
8. 常见毒品【摇头丸(MDMA)、吗啡(MOR)、甲基安非他明(MAMP)、氯胺酮(KETA)】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9. 在筛选之前的2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在筛选之前的4周内接受过任何手术。
10. 在筛选之前的5年内治疗过癌症(除了仅通过低温冷冻手术或手术切除治愈的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原位皮肤癌)。
11. 在开始给药之前2周内因任何原因有用药史(包括局部用药)。如果研究者确定,所用药物距离本试验开始给药的时间间隔>5个半衰期,对应的受试者也可以入组。
12.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者经常(筛选之前3个月内,>3次/周) 使用中草药、镇定剂、安眠药、安定剂等成瘾性药物。
13. 在筛选之前的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14. 在筛选之前3个月内非生理性失血≥400m(l 包括外伤、采血、献血),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指育龄女性受试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高于参考值)。
16. 近2个月月经紊乱的女性受试者。
17.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之前14天内与异性伴侣发生过非保护性交
18. 育龄受试者(男或女)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6个月内妊娠/备孕。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5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15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腹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150mg;给药面积约5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腹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30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安慰剂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安慰剂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腹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安慰剂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0mg;给药面积约5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腹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PG-011凝胶安慰剂
用法用量:凝胶;规格10g:0mg;给药面积约25%BAS;目标涂药区包括:双侧耳后、双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双下肢自大腿至小腿区域、背部。第1天给药1次,观察3天,第5天到第10天每天给药2次,第11天给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通过对 AE、ADR 和 SAE 的发生率、实验室异常的最高/低值、皮肤外用药接触性皮炎类型及评分等的分析进行药物安全性/耐受性评估评价时间:从研究开始(首例受试者首次访视)到研究结束(末例受试者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对所有受试者进行PK采血、血药浓度检测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04-1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1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邱明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24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1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0610
- 药物名称
- PG-011凝胶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特应性皮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 期临床研究评估 PG-011 在健康成年志愿者中的安全耐受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PG-011 在健康成年人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19-06;V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19-12-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