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15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JS004)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7-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8-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3-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南省 · 长沙市辽宁省 · 大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海南省 · 海口市贵州省 · 贵阳市江苏省 · 徐州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朱军
-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马军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会来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赵维莅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海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邹立群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玉富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彭志刚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周辉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孙秀华
-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文荣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双跃荣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郝新宝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黄韵红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闫志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费蓓蓓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费蓓蓓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5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朱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2 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马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49号
- 邮编
- 150010
- 单位名称
-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0976,CTR20210103,CTR2020020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04-002-I;V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2-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 JS004 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观察 JS004 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未观察到 MTD 时,取方案规定的 JS004 最高剂量为最大可行剂量(MFD)。
未观察到 MTD 时,取方案规定的 JS004 最高剂量为最大可行剂量(MF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病理学确诊的恶性淋巴瘤
3.复发/难治患者,包括:1)自体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进展者;2)无法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须经系统性二线治疗失败,包括无效(SD或者PD),或者复发进展;3)B细胞淋巴瘤患者,既往须使用过利妥昔单抗
4.ECOG:0~1
5.预期生存期≥12周
6.至少一个符合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7.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
8.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方案规定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9.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病理学确诊的恶性淋巴瘤
3.复发/难治患者,包括:1)自体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进展者;2)无法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须经系统性二线治疗失败,包括无效(SD或者PD),或者复发进展;3)B细胞淋巴瘤患者,既往须使用过利妥昔单抗
4.ECOG:0~1
5.预期生存期≥12周
6.至少一个符合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7.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
8.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方案规定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9.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已知对大分子蛋白质制剂或JS004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2. 既往接受过抗BTLA或抗HVEM抗体治疗
3.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0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5.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6.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7.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8. JS004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9. JS004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10.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2. 在过去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如:系统性全身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但仅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功能减退,Ⅰ型糖尿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等,可以参加本研究;
13. 存在速发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4.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15.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16. 既往或当前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性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
17.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18.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9.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HBsAg阳性,或既往HBV感染者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经治疗后, HBV DNA拷贝数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者;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1. 合并白癜风、脱发和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依从性、签署知情同意能力及影响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其他医学(如呼吸、代谢、先天性、内分泌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精神或社会因素
23. 有相关临床症状 (呼吸困难,喘憋,腹胀等),未控制或者需要反复进行引流的胸腔/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的患者;
2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2. 既往接受过抗BTLA或抗HVEM抗体治疗
3.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0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5.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6.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7.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8. JS004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9. JS004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10.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2. 在过去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如:系统性全身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但仅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功能减退,Ⅰ型糖尿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等,可以参加本研究;
13. 存在速发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4.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15.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16. 既往或当前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性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
17.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18.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9.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HBsAg阳性,或既往HBV感染者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经治疗后, HBV DNA拷贝数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者;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1. 合并白癜风、脱发和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依从性、签署知情同意能力及影响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其他医学(如呼吸、代谢、先天性、内分泌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精神或社会因素
23. 有相关临床症状 (呼吸困难,喘憋,腹胀等),未控制或者需要反复进行引流的胸腔/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的患者;
2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0.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1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10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004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00mg/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004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00mg/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剂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4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4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004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5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00mg/5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4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40mg,Q3W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估: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按照CTCAE5.0分级);3级或3级以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TD和RP2D评价时间:剂量爬坡阶段,所有 剂量组首次用药后的3周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包括但不限于Cmax、Cmin、Tmax、AUC0-∞、AUC0-t、AUC0-21d、t1/2、CL、Vss和Rac等参数评价时间:第1周期9个采血点,第2周期2个,第3周期无需PK采样。第4周期同第一周期,第6、8、12、16周期同第2周期,及治疗结束访视和末次给药后90天采集血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D3+、CD4+CD45RA+、CD8+CD45RA+、CD3-CD20+、CD3-CD56+细胞的BTLA受体占有率(RO)评价时间: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及168h(第8天,±8h ),第2、4、6、8周期给药前1h内,治疗结束(±7天)及安全性随访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JS004对外周血细胞因子(IFN-γ、IL-8、IL-4、IL-6、IL-10、TNF-α等)的影响评价时间: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评价时间: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每9周(± 7天)进行肿瘤影像学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评价时间:在第1、2、4、6、8、12、16周期输注前1 h内、此后每8个周期输注前1 h内以及治疗结束访视后90天(±7天)采集血样用于免疫原性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06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8-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7-19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14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5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费蓓蓓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6-12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15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0976,CTR20210103,CTR20200202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恶性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JS004)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在恶性淋巴瘤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04-002-I;V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2-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