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338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F520单药治疗复发/难治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3-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5-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5-27;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03-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疗效未达预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大连市江西省 · 南昌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襄阳市江苏省 · 苏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北省 · 保定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辽宁省 · 沈阳市吉林省 · 长春市福建省 · 福州市福建省 · 厦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孙秀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景文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双跃荣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杜建伟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明智
- 襄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易铁男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李炳宗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金正明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辇伟奇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周辉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藏爱民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高玉环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李晓玲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白元松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杨瑜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徐兵
- 广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谭晓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林松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健翔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北外环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73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501,CTR2020131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3-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考察F520在复发/难治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采用由独立审查委员会(IRC)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男女均可;
2.经病理确诊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PCNSL)或原发睾丸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PT-DLBCL)的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SCNSL)患者,至少进行一种系统治疗后复发或者无效的难治性患者;复发、难治需符合下述定义:
PCNSL患者:复发定义为含MTX的规范治疗达完全缓解(CR)后在原发部位或其它部位出现新病灶。难治定义为含MTX的规范治疗后2个周期未达PR,或4个周期未达CR的患者,如最佳疗效或结束原因为PD,则疗程数不作要求;SCNSL患者:为必须包含中枢神经系统受侵的复发/难治原发睾丸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复发定义为曾用MTX预防或治疗的患者;难治定义为接受最近期方案化疗2个周期未达PR,或4个周期未达CR的患者,如最佳疗效或结束原因为PD,则疗程数不作要求;
3.可测量的病灶扫描要求:患者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结外脑损伤病灶(大于10×10mm);
4.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评分为0-2分;
5.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新鲜组织样本;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的药品):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肝功能:TBIL≤1.5×ULN,ALT和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TBIL≤3×ULN,ALT和AST≤5×ULN;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若TSH异常,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需正常或者异常无临床意义;
8.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病理确诊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PCNSL)或原发睾丸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PT-DLBCL)的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SCNSL)患者,至少进行一种系统治疗后复发或者无效的难治性患者;复发、难治需符合下述定义:
PCNSL患者:复发定义为含MTX的规范治疗达完全缓解(CR)后在原发部位或其它部位出现新病灶。难治定义为含MTX的规范治疗后2个周期未达PR,或4个周期未达CR的患者,如最佳疗效或结束原因为PD,则疗程数不作要求;SCNSL患者:为必须包含中枢神经系统受侵的复发/难治原发睾丸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复发定义为曾用MTX预防或治疗的患者;难治定义为接受最近期方案化疗2个周期未达PR,或4个周期未达CR的患者,如最佳疗效或结束原因为PD,则疗程数不作要求;
3.可测量的病灶扫描要求:患者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结外脑损伤病灶(大于10×10mm);
4.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评分为0-2分;
5.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新鲜组织样本;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的药品):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肝功能:TBIL≤1.5×ULN,ALT和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TBIL≤3×ULN,ALT和AST≤5×ULN;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若TSH异常,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需正常或者异常无临床意义;
8.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a)怀疑或存在眼部肿瘤的患者;b)不能接受增强MRI评估的患者;c)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合并全身广泛受侵的患者;
2. 患有以下特定疾病的患者,如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I型糖尿病、需要激素替代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桥本甲状腺炎除外)、精神疾病(因肿瘤导致的轻度认知功能障碍除外)患者;
3. 近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仅限于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4.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者(影像学检查提示“多发腔隙性梗塞”但认为无需治疗者除外)或颅内出血史者(手术后遗症的颅内出血除外);
5. 先前使用抗PD-1、抗PD-L1、抗PD-L2、抗CD137或抗CTLA-4抗体或任何其他针对T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进行治疗的抗体或药物者;
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全身或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的全身皮质类固醇)者;
7.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度者(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靶向治疗或抗体类药物的系统治疗者;首次给药前10周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耦联放射性核素或细胞毒素治疗者;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9.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有其他严重免疫缺陷者;
10. 准备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11.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
12. 既往或者同时患有间质性肺病(放化疗引起的、且目前没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除外);
13. 活动性肝炎者;
14. HIV阳性者;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6.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者;
18. 已知患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已知对抗PD-1/PD-L1抗体过敏者;
19.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者(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灭活的流感疫苗除外);
20. 妊娠或者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伴侣,试验期间不愿采用一种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 患有以下特定疾病的患者,如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I型糖尿病、需要激素替代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桥本甲状腺炎除外)、精神疾病(因肿瘤导致的轻度认知功能障碍除外)患者;
3. 近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仅限于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4.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者(影像学检查提示“多发腔隙性梗塞”但认为无需治疗者除外)或颅内出血史者(手术后遗症的颅内出血除外);
5. 先前使用抗PD-1、抗PD-L1、抗PD-L2、抗CD137或抗CTLA-4抗体或任何其他针对T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进行治疗的抗体或药物者;
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全身或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的全身皮质类固醇)者;
7.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度者(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靶向治疗或抗体类药物的系统治疗者;首次给药前10周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耦联放射性核素或细胞毒素治疗者;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9.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有其他严重免疫缺陷者;
10. 准备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11.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
12. 既往或者同时患有间质性肺病(放化疗引起的、且目前没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除外);
13. 活动性肝炎者;
14. HIV阳性者;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6.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者;
18. 已知患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已知对抗PD-1/PD-L1抗体过敏者;
19.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者(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灭活的流感疫苗除外);
20. 妊娠或者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伴侣,试验期间不愿采用一种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ized Anti-PD-1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mg/k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最长给药至两年。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mg/k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最长给药至两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依据2005年国际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协作组(IPCG)提出的PCNSL疗效评价标准,由独立审查委员会(IRC)评价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为CR、CRu、P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由研究者根据IPCG疗效评价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由IRC和研究者分别根据IPCG疗效评价标准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5-2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338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3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33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501,CTR20201315,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F520单药治疗复发/难治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F520单药治疗复发/难治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的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3-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