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50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BE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4-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1-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2-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怀化市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研究者:谭瑞明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研究者:史志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宁云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宁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江场西路165号办公楼4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43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谭瑞明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 邮编
- 418000
- 单位名称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史志华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 邮编
- 418000
- 单位名称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X-1905002(P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0-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试验为预试验,旨在研究单次餐后口服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75 m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生产的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怡诺思,EFEXOR XR,75 m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Cmax、AUC0-t、AUC0-∞,为正式试验的开展提供参考。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BE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问诊)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已知的胃肠道出血、闭角型青光眼、抑郁症、自杀倾向等)者;
2. (问诊)试验前三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者;
3.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4. (问诊)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5. (问诊)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6. (问诊)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可能会引起5-羟色胺综合征或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样反应的药物〔包括作用于5-羟色胺能神经递质系统的药物(例如曲坦,SSRIs、其他SNRIs,苯丙胺、锂盐,西布曲明,芬太尼和其类似物,曲马多,美沙芬,哌替啶,美沙酮,喷他佐辛,或圣约翰草)、损害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MAOIs、亚甲蓝等)、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等)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 5-羟色胺前体(色氨酸补充剂等)〕、干扰凝血的药物〔如非甾体性抗炎药(阿司匹林和华法林等)〕、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 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以及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胺碘酮、奎尼丁、阿米替林、氟伐他汀、氟伏沙明、地尔硫卓、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等)〕者;
7.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8.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9.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0. (问诊)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1. (问诊)试验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3.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6. (问诊)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7. (问诊)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8. (问诊)滥用药物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9. (问诊)试验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0.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酒精测试不合格者;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问诊)试验前三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者;
3.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4. (问诊)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5. (问诊)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6. (问诊)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可能会引起5-羟色胺综合征或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样反应的药物〔包括作用于5-羟色胺能神经递质系统的药物(例如曲坦,SSRIs、其他SNRIs,苯丙胺、锂盐,西布曲明,芬太尼和其类似物,曲马多,美沙芬,哌替啶,美沙酮,喷他佐辛,或圣约翰草)、损害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MAOIs、亚甲蓝等)、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等)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 5-羟色胺前体(色氨酸补充剂等)〕、干扰凝血的药物〔如非甾体性抗炎药(阿司匹林和华法林等)〕、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 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以及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胺碘酮、奎尼丁、阿米替林、氟伐他汀、氟伏沙明、地尔硫卓、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等)〕者;
7.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8.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9.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0. (问诊)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1. (问诊)试验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3.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6. (问诊)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7. (问诊)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8. (问诊)滥用药物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9. (问诊)试验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0.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酒精测试不合格者;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Venlafaxine Hydrochloride Extended 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胶囊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粒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粒
用药时程: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Venlafaxine Hydrochloride Extended 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EFEXOR XR
剂型:缓释胶囊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粒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粒
用药时程: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和λz等评价时间: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的任何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改变、试验期间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DX-1905002 (P1)2020-12-0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0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宁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2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01
- 药物名称
-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餐后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餐后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DX-1905002(P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0-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