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51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泌尿系统、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绝经后骨质疏松;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完整专业题目
骨化三醇软胶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5-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0-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0-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1-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刘东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任秀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曲胜军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曲胜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3601号
- 联系人邮编
- 2664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刘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湖北武汉汉口解放大道 1095 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任秀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湖北武汉汉口解放大道 1095 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H-022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2.0
- 版本日期
- 2020-05-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以 Roche Pharma (Schweiz) AG 生产的骨化三醇软胶囊(商品名:Rocaltrol)作为 参比制剂,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化三醇软胶囊为受试制剂,评价二 者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 2. 评价健康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性别: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2. 年龄:18~65 周岁;
3.3.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按体重指数(BMI) = 体 重(kg) / [身高(m)]2 计算,在 19≤BMI≤26kg/m2 范围内;
4.4. 体检、心电图、全胸正位片、腹部 B 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正常或者由研究医生判 定为异常无临床意义,其中 ALT、AST≤1.2×ULN,Cr≤ULN; 注:可接受筛选前 6 个月内的本院的胸片、 B 超检查结果,如检查时间距离筛选当 天超过 6 个月或未能提供检查结果,则应重新进行胸片或 B 超的检 查;
5.5. 在试验期间及末次服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同意采取可靠安全的避孕措施;
6.6.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 GCP 要求。
2.2. 年龄:18~65 周岁;
3.3.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按体重指数(BMI) = 体 重(kg) / [身高(m)]2 计算,在 19≤BMI≤26kg/m2 范围内;
4.4. 体检、心电图、全胸正位片、腹部 B 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正常或者由研究医生判 定为异常无临床意义,其中 ALT、AST≤1.2×ULN,Cr≤ULN; 注:可接受筛选前 6 个月内的本院的胸片、 B 超检查结果,如检查时间距离筛选当 天超过 6 个月或未能提供检查结果,则应重新进行胸片或 B 超的检 查;
5.5. 在试验期间及末次服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同意采取可靠安全的避孕措施;
6.6.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 GCP 要求。
排除标准
1.1.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科、内分泌与代谢系统、免疫系统、神 经系统疾病(特别是癫痫等痉挛性疾病)等严重疾病史者,或其他经研究者判定可 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疾病或生理状况;
2. 2. 甲状腺功能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3. 3. 有精神病史者;
4.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系统疾病史(包括严重胃肠道或食道狭窄 等);
5. 5. 筛选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6. 6. 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呈阳性者(HBs 抗原、HCV 抗体、梅毒血清反应、HIV 抗体);
7. 7. 筛选前 1 年内或目前存在有药物依赖及滥用,或筛选时尿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 非他明、大麻类、苯丙胺类、氯胺酮)呈阳性者;
8. 8. 筛选前 3 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周超过 14 个单位或平均每天超过 2 个单位(1 单位=360mL 啤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 45mL 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或不同 意在试验期间避免摄入酒精类产品者;
9. 9. 在服用试验药物前 48h 内食用巧克力、咖啡、西柚或其他含黄嘌呤、咖啡因、西柚 成分的食品或饮料;
10. 10.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大于 5 支(或等量烟草)者;
11. 11. 过敏体质,属于以下任一情况者:a)有过严重过敏史;b)已知对受试制剂或参比 制剂任一组分过敏; c)已知对其他维生素 D 类药物过敏;d)已知对≥2 种药物(除 维生素 D 类药物以外)过敏;
12.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筛选前 30 天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或筛选前 14 天内进行过成分献血,或在本试验最后 1 次随访结束后 3 个月内,有 献血打算者;
13. 13.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以及试验期间,使用任何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中草药 制剂、维生素及其他膳食补充剂;
14. 14.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服用过研究药物者;
15.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血管条件差或有晕针晕血史;
17. 17.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8. 18.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
2. 2. 甲状腺功能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3. 3. 有精神病史者;
4.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系统疾病史(包括严重胃肠道或食道狭窄 等);
5. 5. 筛选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6. 6. 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呈阳性者(HBs 抗原、HCV 抗体、梅毒血清反应、HIV 抗体);
7. 7. 筛选前 1 年内或目前存在有药物依赖及滥用,或筛选时尿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 非他明、大麻类、苯丙胺类、氯胺酮)呈阳性者;
8. 8. 筛选前 3 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周超过 14 个单位或平均每天超过 2 个单位(1 单位=360mL 啤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 45mL 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或不同 意在试验期间避免摄入酒精类产品者;
9. 9. 在服用试验药物前 48h 内食用巧克力、咖啡、西柚或其他含黄嘌呤、咖啡因、西柚 成分的食品或饮料;
10. 10.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大于 5 支(或等量烟草)者;
11. 11. 过敏体质,属于以下任一情况者:a)有过严重过敏史;b)已知对受试制剂或参比 制剂任一组分过敏; c)已知对其他维生素 D 类药物过敏;d)已知对≥2 种药物(除 维生素 D 类药物以外)过敏;
12.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筛选前 30 天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或筛选前 14 天内进行过成分献血,或在本试验最后 1 次随访结束后 3 个月内,有 献血打算者;
13. 13.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以及试验期间,使用任何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中草药 制剂、维生素及其他膳食补充剂;
14. 14.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服用过研究药物者;
15.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血管条件差或有晕针晕血史;
17. 17.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8. 18.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骨化三醇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Calcitri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盖三淳
剂型:软胶囊
规格:规格0.5μg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4μg(8粒)/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规格0.5μg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4μg(8粒)/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骨化三醇胶丸 英文通用名:Calcitri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Rocaltrol
剂型:软胶囊
规格:规格0.5μg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4μg(8粒)/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规格0.5μg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4μg(8粒)/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PK参数:Cmax、AUC0-t、AUC0-inf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次要PK参数:Tmax、t1/2、λz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测量:在筛选期、第-2天、第-1天、第13天、第14天、每周期给药前0h(D1和D15给药前1h内)和给药后24h±30min、48h±30min和72h±30min测量体温、脉搏、坐位血压。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时间为筛选期和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出组时,包括头部、颈部、胸部、腹部、脊柱/四肢、淋巴结等的检查。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时间为筛选期、第一周期结束出组时和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出组时,包括: a)血常规检查 b)尿常规检查 c)血生化检查 d)凝血功能检查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心电图检查:时间为筛选期、第一周期结束出组时和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出组时;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从签署知情同意后开始收集严重不良事件,从给药后开始收集一般不良事件、重要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研究临床部分完成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er.1.02021-04-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1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曲胜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27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12
- 药物名称
- 骨化三醇软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绝经后骨质疏松;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试验专业题目
- 骨化三醇软胶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骨化三醇软胶囊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H-022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2.0
- 版本日期
- 2020-05-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