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56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风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辅助吗啡术后镇痛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平行对照的II/I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9-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9-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4-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5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5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宁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四川省 · 内江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鄂州市江苏省 · 无锡市湖南省 · 常德市四川省 · 成都市山西省 · 长治市江苏省 · 南京市山西省 · 太原市四川省 · 宜宾市海南省 · 三亚市甘肃省 · 兰州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向东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戴茹萍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文
-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陈骏萍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黄燕娟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李朝玉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卫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严虹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加强
- 鄂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鄂州市 · 研究者:刘会长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季永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郭华静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郭曲练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魏新川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贾晋太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孙杰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田首元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任静华
-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三亚市 · 研究者:徐夏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阎文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冒郭琴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风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冒郭琴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5栋办公楼
- 联系人邮编
- 2100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向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 邮编
- 43000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816,CTR2019032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G1911CAV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2
- 版本日期
- 2020-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安全性。探索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合理剂量。
次要目的:评估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安全性。探索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合理剂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周岁(含18及75周岁),性别不限;
3.美国麻醉师协会(ASA)分级I~II级,且愿意在手术过程中采用研究统一规定的麻醉方案;
4.择期接受全麻胸腹部或骨科单一部位手术,术后需要住院且术后预期疼痛强度为中、重度,需术后镇痛时间≥24 h的患者;
5.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18≤BMI≤30。
2.年龄18~75周岁(含18及75周岁),性别不限;
3.美国麻醉师协会(ASA)分级I~II级,且愿意在手术过程中采用研究统一规定的麻醉方案;
4.择期接受全麻胸腹部或骨科单一部位手术,术后需要住院且术后预期疼痛强度为中、重度,需术后镇痛时间≥24 h的患者;
5.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18≤BMI≤30。
排除标准
1.在手术同期需行其他不同类型或部位手术者;
2. 患有除预期手术疼痛以外的其他显著疼痛者,或患有神经疾病、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不能正确描述自身感受或不能理解疼痛量表评分者,或有其他干扰疼痛评估的障碍者;
3.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研究方案规定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麻醉用药)或任何一种辅料、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有过敏史者;
4. 研究者预计术后低血容量或术中出血≥400 mL者;
5. 因术前禁食禁水以外的任何原因引起脱水者;
6. 患有以下经研究者判断可能限制参加此研究的疾病:例如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5 mmHg);低血压患者(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血糖未获满意控制的糖尿病(筛选期空腹血糖≥11.1 mmol/L)等;
7. 合并病毒性肝炎、严重活动性肝病、肝功能异常(ALT和/或AST>1.5倍正常值上限或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异常(血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30 mL/min)或术前28天内接受过透析治疗;
8. 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包括先天性出血疾病(如血友病)患者、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80×109/L)、凝血功能障碍者、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出血或有血小板功能异常相关疾病病史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史、脑血管出血史;
9. 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筛选时已安装心脏起搏器、肺源性心脏病、心衰或纽约心脏病分级≥Ⅱ级),或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时、基线时心电图检测显著异常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心功能异常者;
10. 术前4周内有头部外伤、颅内手术、脑卒中、脑动静脉畸形、脑动脉瘤病史患者,或合并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及意识障碍者;
11. 或术前12 h内使用过对乙酰氨基酚,或术前24 h内使用过其他的镇痛药,包括阿司匹林、阿片类、NSAIDs、其他常见的中枢/外周作用止痛药、镇静剂、肌肉松弛剂者;
12. 术前2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色氨酸、卡马西平或丙戊酸盐,或3周内使用过其他抗抑郁药(如5-羟色胺或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三环抗抑郁剂等)者;
13. 研究期间需使用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代谢或其毒性的药物,如诱导或调节肝细胞色素酶CYP2E1的药物、抗病毒药物齐多夫定等;
14. 存在药物滥用或酗酒史者,酗酒定义为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6.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者在术前7天内妊娠试验阳性的育龄期妇女;
17. 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及用药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18. 本试验相关研究人员;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够理解研究流程与疼痛量表使用,且不能与研究人员有效沟通者;
20.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
2. 患有除预期手术疼痛以外的其他显著疼痛者,或患有神经疾病、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不能正确描述自身感受或不能理解疼痛量表评分者,或有其他干扰疼痛评估的障碍者;
3.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研究方案规定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麻醉用药)或任何一种辅料、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有过敏史者;
4. 研究者预计术后低血容量或术中出血≥400 mL者;
5. 因术前禁食禁水以外的任何原因引起脱水者;
6. 患有以下经研究者判断可能限制参加此研究的疾病:例如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5 mmHg);低血压患者(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血糖未获满意控制的糖尿病(筛选期空腹血糖≥11.1 mmol/L)等;
7. 合并病毒性肝炎、严重活动性肝病、肝功能异常(ALT和/或AST>1.5倍正常值上限或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异常(血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30 mL/min)或术前28天内接受过透析治疗;
8. 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包括先天性出血疾病(如血友病)患者、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80×109/L)、凝血功能障碍者、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出血或有血小板功能异常相关疾病病史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史、脑血管出血史;
9. 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筛选时已安装心脏起搏器、肺源性心脏病、心衰或纽约心脏病分级≥Ⅱ级),或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时、基线时心电图检测显著异常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心功能异常者;
10. 术前4周内有头部外伤、颅内手术、脑卒中、脑动静脉畸形、脑动脉瘤病史患者,或合并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及意识障碍者;
11. 或术前12 h内使用过对乙酰氨基酚,或术前24 h内使用过其他的镇痛药,包括阿司匹林、阿片类、NSAIDs、其他常见的中枢/外周作用止痛药、镇静剂、肌肉松弛剂者;
12. 术前2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色氨酸、卡马西平或丙戊酸盐,或3周内使用过其他抗抑郁药(如5-羟色胺或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三环抗抑郁剂等)者;
13. 研究期间需使用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代谢或其毒性的药物,如诱导或调节肝细胞色素酶CYP2E1的药物、抗病毒药物齐多夫定等;
14. 存在药物滥用或酗酒史者,酗酒定义为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6.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者在术前7天内妊娠试验阳性的育龄期妇女;
17. 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及用药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18. 本试验相关研究人员;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够理解研究流程与疼痛量表使用,且不能与研究人员有效沟通者;
20.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g/100ml/瓶
用法用量:15-30 min 静脉滴注, Q6h±30min 给药, 24 小时内不得超过4 次。
用药时程:手术完成,缝皮时(0 h)进行首次研究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或安慰剂)静脉注射给药;之后每 6 h(Q6h) ±30 min 静脉输注(15-30 min)给药一次。研究药物将持续给药至受试者不再需要镇痛治疗、出院、退出研究、开始使用研究方案规定以外的镇痛药物,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g/100ml/瓶
用法用量:15-30 min 静脉滴注, Q6h±30min 给药, 24 小时内不得超过4 次。
用药时程:手术完成,缝皮时(0 h)进行首次研究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或安慰剂)静脉注射给药;之后每 6 h(Q6h) ±30 min 静脉输注(15-30 min)给药一次。研究药物将持续给药至受试者不再需要镇痛治疗、出院、退出研究、开始使用研究方案规定以外的镇痛药物,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9g/100ml/瓶
用法用量:15-30 min 静脉滴注, Q6h±30min 给药, 24 小时内不得超过4 次。
用药时程:手术完成,缝皮时(0 h)进行首次研究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或安慰剂)静脉注射给药;之后每 6 h(Q6h) ±30 min 静脉输注(15-30 min)给药一次。研究药物将持续给药至受试者不再需要镇痛治疗、出院、退出研究、开始使用研究方案规定以外的镇痛药物,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0.9g/100ml/瓶
用法用量:15-30 min 静脉滴注, Q6h±30min 给药, 24 小时内不得超过4 次。
用药时程:手术完成,缝皮时(0 h)进行首次研究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或安慰剂)静脉注射给药;之后每 6 h(Q6h) ±30 min 静脉输注(15-30 min)给药一次。研究药物将持续给药至受试者不再需要镇痛治疗、出院、退出研究、开始使用研究方案规定以外的镇痛药物,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后24 h内吗啡总用量。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 h内、 6-12 h、 12-24 h、 24-48 h及48 h至用药结束前 每24 h内的吗啡总用量;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用药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静息、 运动(咳嗽) 状态下, 疼痛强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24h、 6-24 h、 12-24 h、 24-48 h、 48 h-PCA泵停用时)(AUC采用梯形法计算);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24 h时受试者总体满意度(4级: 0,不满意; 1,一般; 2,满意;3,非常满意)。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注射部位反应;吗啡相关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等;实验室检查值;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72±4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6-24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6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冒郭琴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3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风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6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816,CTR20190327
- 药物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轻度至中度疼痛,在阿片类药物辅助下治疗中重度疼痛,减少发热。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用于辅助吗啡术后镇痛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平行对照的II/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辅助吗啡治疗术后中重度疼痛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G1911CAV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2
- 版本日期
- 2020-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