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58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治疗开始时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糖核酸(HIV-1 RNA)低于或等于100000拷贝/mL的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感染的初治患者。
完整专业题目
利匹韦林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和餐后、随机、开放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6-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甘肃省 · 兰州市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邱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毛勇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毛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雯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82号
- 邮编
- 730030
- 单位名称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TRPR-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以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匹韦林片(25mg(以利匹韦林计))为受试制剂,原研厂家Janssen-Cilag SpA生产的利匹韦林片(25mg(以利匹韦林计))为参比制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且入选的受试者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
2.年龄:18~55周岁健康受试者(包括边界值);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8.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年龄:18~55周岁健康受试者(包括边界值);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8.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对利匹韦林片及其相关化合物和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或有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4. 存在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代谢、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等重大疾病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5.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阑尾炎手术除外);
6.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尿妊娠(仅限女性受试者)等)及其他筛选项检查,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HIV抗体筛查实验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既往长期(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mL)富含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9. 研究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衍生物(包括咖啡因、茶碱、可可碱)或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匹韦林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具有诱导或抑制 CYP3A作用的药物,其他HIV-抗病毒药,抗酸药,抗分歧杆菌药,吡咯类抗真菌药,H1-受体拮抗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麻醉镇痛药等)者;
11. 女性受试者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女性受试者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短效避孕药者;
12. 研究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14. 研究首次用药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ml,或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饮酒者;
15. 研究首次用药前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者;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知情同意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意或不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物理避孕措施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7.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且服用了研究药物者;
18.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献血、失血大于等于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或有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4. 存在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代谢、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等重大疾病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5.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阑尾炎手术除外);
6.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尿妊娠(仅限女性受试者)等)及其他筛选项检查,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HIV抗体筛查实验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既往长期(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mL)富含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9. 研究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衍生物(包括咖啡因、茶碱、可可碱)或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匹韦林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具有诱导或抑制 CYP3A作用的药物,其他HIV-抗病毒药,抗酸药,抗分歧杆菌药,吡咯类抗真菌药,H1-受体拮抗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麻醉镇痛药等)者;
11. 女性受试者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女性受试者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短效避孕药者;
12. 研究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14. 研究首次用药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ml,或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饮酒者;
15. 研究首次用药前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者;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知情同意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意或不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物理避孕措施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7.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且服用了研究药物者;
18.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献血、失血大于等于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匹韦林片: 英文通用名:Rilpivir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以利匹韦林计)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次25mg;餐后口服一次;25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清洗期为15天
规格:25mg(以利匹韦林计)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次25mg;餐后口服一次;25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清洗期为15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匹韦林片 英文通用名:Rilpivirine Tablets 商品名称:Edurant
剂型:片剂
规格:25mg(以利匹韦林计)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次25mg;餐后口服一次;25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清洗期为15天
规格:25mg(以利匹韦林计)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次25mg;餐后口服一次;25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清洗期为15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19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19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值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7-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8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毛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04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589
- 药物名称
- 利匹韦林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治疗开始时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糖核酸(HIV-1 RNA)低于或等于100000拷贝/mL的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感染的初治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匹韦林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和餐后、随机、开放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匹韦林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TRPR-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