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605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5-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0-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0-12;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03-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策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牛俊奇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英俊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英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 联系人邮编
- 5238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牛俊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丁艳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900411/CXHL1900410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121120-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final
- 版本日期
- 2020-05-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耐受性;
2.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
3.评价HEC121120药物代谢转化;
4.评价食物对HEC121120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5.评价HEC121120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抗病毒活性。
2.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
3.评价HEC121120药物代谢转化;
4.评价食物对HEC121120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5.评价HEC121120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抗病毒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4)年龄为18~4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45岁);
5.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7.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8.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9.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4)年龄为18~6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11.5)BMI在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12.6)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或HBV DNA阳性史≥6个月,或筛选时HBcAb IgM阴性且HBsAg阳性;
13.7)未接受过任何抗病毒治疗者;或既往接受过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且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1年;或接受过抗HBV核苷类药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及其他核苷类临床试验药物,但不包括核衣壳药物)治疗者,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6个月;
14.8)既往12个月未接受过苦参素、山豆根(肝炎灵注射液)或胸腺肽抗病毒治疗者;
15.9)筛选期检测HBV DNA拷贝数≥2.0×104 IU/mL(PCR法);
16.10)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17.11)无肝硬化,以下列方式证实:
? 在筛选前1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未见肝硬化(如Metavir评分为F0-F3,GS评分为S0-S3);或
? 在筛选前6个月或筛选期内的Fibroscan评分?12.5 kPa。
在有肝活检结果的情况下,以肝活检结果为准。
2.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4)年龄为18~4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45岁);
5.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7.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8.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9.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4)年龄为18~6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11.5)BMI在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12.6)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或HBV DNA阳性史≥6个月,或筛选时HBcAb IgM阴性且HBsAg阳性;
13.7)未接受过任何抗病毒治疗者;或既往接受过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且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1年;或接受过抗HBV核苷类药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及其他核苷类临床试验药物,但不包括核衣壳药物)治疗者,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6个月;
14.8)既往12个月未接受过苦参素、山豆根(肝炎灵注射液)或胸腺肽抗病毒治疗者;
15.9)筛选期检测HBV DNA拷贝数≥2.0×104 IU/mL(PCR法);
16.10)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17.11)无肝硬化,以下列方式证实:
? 在筛选前1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未见肝硬化(如Metavir评分为F0-F3,GS评分为S0-S3);或
? 在筛选前6个月或筛选期内的Fibroscan评分?12.5 kPa。
在有肝活检结果的情况下,以肝活检结果为准。
排除标准
1.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 3)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4.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5)有吞咽困难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或排泄的胃肠道及肝脏、肾脏疾病史(不论治愈与否)或手术史者;
6. 6)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7. 7)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8. 8)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9. 9)在首次用药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在首次服药前7天内,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10. 10)近期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11. 11)在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12. 12)不能耐受标准餐(两个煮鸡蛋、一片黄油培根吐司、一盒油炸土豆条、一杯全脂牛奶)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
13. 13)12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4. 14)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5. 15)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筛选前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6. 16)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17. 17)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18. 18)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9. 19)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20. 20)尿药筛阳性者;
21. 21)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2.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3.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包括已知对核苷或核苷类似物过敏者;
24. 3)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25.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26. 5)血小板计数<9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2×109/L,血红蛋白<90 g/L;
27. 6)甲胎蛋白>50 ng/mL;
28. 7)采用 MDRD 公式计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
29. 8)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30. 9)INR>1.5;
31. 10)ANA滴度?1:320或异常有临床意义;
32. 11)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33. 12)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具有抗乙肝病毒活性的制剂,如:α-干扰素,克拉夫定(L-FMAU)和声称具有抗病毒活性的中药,且提高/保护肝功能或改善/预防肝纤维化的药物;
34. 13)需长期服用引起免疫抑制、或存在高风险的肾毒性或肝毒性、或影响肾脏排泄的药物,如,免疫抑制药物-强的松全身用药,霉酚酸酯,环孢菌素和抗代谢药(硫唑嘌呤等);肾毒性药物-两性霉素B,氨基糖苷类,膦甲酸;肝毒性药物-异烟肼;
35. 14)患有任何非HBV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36. 15)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例外情况: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可以入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的受试者,不得进入本临床研究;
37. 16)筛选时其它临床发现显示非HBV相关的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38. 17)丙肝抗体、丙肝核心抗原、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39. 18)实体器官移植者;
40. 19)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41. 20)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42. 21)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43. 22)尿药筛阳性者;
44. 23)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45. 24)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 3)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4.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5)有吞咽困难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或排泄的胃肠道及肝脏、肾脏疾病史(不论治愈与否)或手术史者;
6. 6)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7. 7)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8. 8)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9. 9)在首次用药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在首次服药前7天内,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10. 10)近期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11. 11)在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12. 12)不能耐受标准餐(两个煮鸡蛋、一片黄油培根吐司、一盒油炸土豆条、一杯全脂牛奶)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
13. 13)12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4. 14)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5. 15)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筛选前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6. 16)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17. 17)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18. 18)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9. 19)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20. 20)尿药筛阳性者;
21. 21)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2.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3.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包括已知对核苷或核苷类似物过敏者;
24. 3)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25.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26. 5)血小板计数<9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2×109/L,血红蛋白<90 g/L;
27. 6)甲胎蛋白>50 ng/mL;
28. 7)采用 MDRD 公式计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
29. 8)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30. 9)INR>1.5;
31. 10)ANA滴度?1:320或异常有临床意义;
32. 11)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33. 12)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具有抗乙肝病毒活性的制剂,如:α-干扰素,克拉夫定(L-FMAU)和声称具有抗病毒活性的中药,且提高/保护肝功能或改善/预防肝纤维化的药物;
34. 13)需长期服用引起免疫抑制、或存在高风险的肾毒性或肝毒性、或影响肾脏排泄的药物,如,免疫抑制药物-强的松全身用药,霉酚酸酯,环孢菌素和抗代谢药(硫唑嘌呤等);肾毒性药物-两性霉素B,氨基糖苷类,膦甲酸;肝毒性药物-异烟肼;
35. 14)患有任何非HBV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36. 15)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例外情况: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可以入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的受试者,不得进入本临床研究;
37. 16)筛选时其它临床发现显示非HBV相关的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38. 17)丙肝抗体、丙肝核心抗原、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39. 18)实体器官移植者;
40. 19)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41. 20)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42. 21)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43. 22)尿药筛阳性者;
44. 23)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45. 24)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EC121120: 英文通用名:HEC121120 商品名称:HEC121120
剂型:片剂
规格:25mg、100mg
用法用量:第一组~第三组(25、50、100mg)空腹给药,第四组(200mg)A组在第一周期空腹给药、第二周期餐后给药;B组反之。第五组~第七组(400、600、800mg)、第八组(暂定200mg)、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给药方式(空腹或进食)将根据第四组结果决定
用药时程:第一组~第三组、第五组~第七组单次给药;第四组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二次;第八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五天;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规格:25mg、100mg
用法用量:第一组~第三组(25、50、100mg)空腹给药,第四组(200mg)A组在第一周期空腹给药、第二周期餐后给药;B组反之。第五组~第七组(400、600、800mg)、第八组(暂定200mg)、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给药方式(空腹或进食)将根据第四组结果决定
用药时程:第一组~第三组、第五组~第七组单次给药;第四组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二次;第八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五天;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EC121120模拟片 英文通用名:HEC121120模拟片 商品名称:HEC121120模拟片
剂型:片剂
规格:25mg、100mg
用法用量:第一组~第三组(25、50、100mg)空腹给药,第四组(200mg)A组在第一周期空腹给药、第二周期餐后给药;B组反之。第五组~第七组(400、600、800mg)、第八组(暂定200mg)、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给药方式(空腹或进食)将根据第四组结果决定
用药时程:第一组~第三组、第五组~第七组单次给药;第四组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二次;第八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五天;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规格:25mg、100mg
用法用量:第一组~第三组(25、50、100mg)空腹给药,第四组(200mg)A组在第一周期空腹给药、第二周期餐后给药;B组反之。第五组~第七组(400、600、800mg)、第八组(暂定200mg)、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给药方式(空腹或进食)将根据第四组结果决定
用药时程:第一组~第三组、第五组~第七组单次给药;第四组每周期给药一次,共二次;第八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五天;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中文通用名:恩替卡韦 英文通用名:Entecavir Tablets 商品名称:博路定
剂型:片剂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空腹给药
用药时程: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空腹给药
用药时程: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中文通用名:恩替卡韦模拟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空腹给药
用药时程: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第九组~第十一组(暂定100、200、400mg)空腹给药
用药时程:第九组~第十一组,每天给药一次,给药二十八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 达峰时间(Tmax) ? 峰浓度(Cmax) ? 消除半衰期(t1/2) ? 从首次给药开始外推到至无穷大的血浆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 清除率(CL/F)等评价时间:健康受试者:给药后48h 乙肝受试者:给药后第2、5、6、7、14、21±2、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HBV DNA拷贝数的对数(以10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评价时间:筛选、第-1天、第7、14、21±2天给药前,第29、35±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HBsAg的对数(以10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 2.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HBeAg的对数(以10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评价时间:第-1天、第7、14、21±2天给药前,第29、35±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与研究审批件同意 · 2020-06-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5-2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605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英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13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605
- 药物名称
- HEC121120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900411/CXHL1900410
- 适应症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双盲、单次和多次给药,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抗病毒活性的 Ⅰ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单中心、随机、双盲、单次和多次给药,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抗病毒活性的 Ⅰ 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121120-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final
- 版本日期
- 2020-05-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