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62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特立帕肽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自身交叉空腹人体生物等效性预实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5-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蚌埠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杜丹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越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37号翰宇生物园
- 联系人邮编
- 51805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杜丹丽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04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ZHY-2020-TLPT-Pilot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1.0
- 版本日期
- 2020-05-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立帕肽注射液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与Lilly France生产的特立帕肽注射液(参比制剂,商品名:复泰奥®)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为特立帕肽注射液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60周岁(包括18周岁)的健康女性受试者;
3.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BMI = 体重
(kg)/身高2(m2)](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
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
毒学检查、凝血常规检查、血妊娠检查、酒精和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
电图、胸部正位X线、腹部B超、甲状旁腺激素(PTH)检查,结果显示无异
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6.受试者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物计划却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卵计划;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
求。
2.年龄为18~60周岁(包括18周岁)的健康女性受试者;
3.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BMI = 体重
(kg)/身高2(m2)](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
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
毒学检查、凝血常规检查、血妊娠检查、酒精和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
电图、胸部正位X线、腹部B超、甲状旁腺激素(PTH)检查,结果显示无异
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6.受试者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物计划却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卵计划;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
求。
排除标准
1.对特立帕肽或其辅料有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者(如:易发生哮喘、皮疹
等);或有药物、食物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
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3.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
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
统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尤其是患有高钙血
症、活动性或新发尿石症、肝肾功能不全、除原发性骨质疏松和糖皮质激素
诱导的骨质疏松以外的其他骨骼代谢疾病包括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Paget’s
病、不明原因的碱性磷酸酯酶升高、之前接受过外照辐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
治疗、骨恶性肿瘤或伴有骨转移的受试者);
4. 有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或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或>139 mmHg或舒张压
<60 mmHg或>89 mmHg者;
5. 注射部位皮肤有疤痕、创伤等影响注射药物吸收者;
6.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7.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9. 受试者在筛选期间或试验过程中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
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
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
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
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
=250 mL)者;
15.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7.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
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9.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20.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
氧安非他明)阳性者;
21. 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食
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咖啡、浓茶、可乐等)
者;摄取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
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3.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等);或有药物、食物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
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3.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
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
统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尤其是患有高钙血
症、活动性或新发尿石症、肝肾功能不全、除原发性骨质疏松和糖皮质激素
诱导的骨质疏松以外的其他骨骼代谢疾病包括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Paget’s
病、不明原因的碱性磷酸酯酶升高、之前接受过外照辐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
治疗、骨恶性肿瘤或伴有骨转移的受试者);
4. 有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或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或>139 mmHg或舒张压
<60 mmHg或>89 mmHg者;
5. 注射部位皮肤有疤痕、创伤等影响注射药物吸收者;
6.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7.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9. 受试者在筛选期间或试验过程中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
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
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
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
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
=250 mL)者;
15.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7.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
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9.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20.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
氧安非他明)阳性者;
21. 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食
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咖啡、浓茶、可乐等)
者;摄取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
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3.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特立帕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eripara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特立帕肽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 μg:80 μL, 2.4mL/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腹部皮下注射20 μg
用药时程:单次脐周5 cm范围内皮下注射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20 μg:80 μL, 2.4mL/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腹部皮下注射20 μg
用药时程:单次脐周5 cm范围内皮下注射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特立帕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eripara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复泰奥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 μg:80 μL, 2.4mL/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腹部皮下注射20 μg
用药时程:单次脐周5 cm范围内皮下注射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20 μg:80 μL, 2.4mL/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腹部皮下注射20 μg
用药时程:单次脐周5 cm范围内皮下注射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5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 时到最终可测定血浆浓度的时间点t 的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5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 时到无穷时(∞)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5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达峰时间(Tmax)、消除半衰期(t1/2z)、消除速率常数(λz)、残留面积百分比(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5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62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8-10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622
- 药物名称
- 特立帕肽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有骨折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特立帕肽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自身交叉空腹人体生物等效性预实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特立帕肽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性预实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ZHY-2020-TLPT-Pilot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1.0
- 版本日期
- 2020-05-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