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1758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利福平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药物
利福平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0-08-31
登记地点
浙江省 · 温州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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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01758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申请人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适应症
在治疗结核病和脑膜炎球菌带菌者时,大量敏感细胞内少数耐药细胞可快速变成主导型。开始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确认微生物对利福平的敏感性,整个治疗期间应重复进行培养以监测治疗反应。由于耐药可迅速产生,如果治疗期间培养持续显示阳性则应进行药敏试验。如果测试结果显示对利福平耐药和患者对治疗无反应,则应修改药物治疗方案。结核病 利福平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在短期治疗的初始阶段推荐使用含利福平、异烟肼和吡嗪酰胺三种药物的联合治疗方案(如RIFATER),通常持续治疗2个月。消除肺结核的咨询委员会、美国胸科学会以及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建议,在INH耐药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添加链霉素或乙胺丁醇作为含异烟肼(INH)、利福平和吡嗪酰胺方案的第4种药物,用于结核病的初始治疗。当已知药敏试验的结果时应重新评价第4种药物的必要性。如果目前INH耐药的群体发生率小于4%,可考虑使用少于4种药物的初始治疗方案。初始治疗之后,应持续利福平和异烟肼(如RIFAMATE)治疗至少4个月。如果患者仍然痰或痰培养显阳性,存在耐药微生物或患者HIV显阳性,则应持续治疗更长一段时间。RIFADIN IV适用于不能口服药物时,结核病的初始治疗和重复治疗。脑膜炎球菌带菌者 利福平适用于治疗无症状脑膜炎球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中的脑膜炎球菌。由于可能快速出现耐药微生物,利福平不适用于治疗脑膜炎球菌感染。利福平不得任意使用,因此,应进行实验室诊断程序包括血清分型和药敏试验,以确定带菌状态和正确治疗方法。以保留利福平对无症状脑膜炎球菌带菌者的治疗有效性,只有当脑膜炎球菌所引起得疾病具有高风险时才能使用该药。为了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维持利福平和其他抗菌药的疗效,利福平仅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实或强烈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当可获得培养和药敏试验信息时,选择或修改抗菌治疗时应考虑这些信息;而在缺乏此类信息的情况下,局部流行病学和易感性模式可能有助于经验性治疗的选择。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对照设计,评价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利福平胶囊与参比制剂利福平胶囊(商品名:RIFADIN)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0-01-03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8-31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9-0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9-04;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0-10-20;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4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3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温州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李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严冬
申请人名称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
严冬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
联系人邮编
610207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挺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副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409室
邮编
325000
单位名称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B202000158-01
试验方案编号
BCYY-BEFA-2019BC077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1
版本日期
2020-01-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观察健康受试者空腹状态下单剂量口服受试制剂利福平胶囊(0.15g,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后血药浓度的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利福平胶囊(0.15g,Sanofi-Aventis US LLC持证,商品名:RIFADIN)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为该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和临床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成年男性及未怀孕非哺乳期女性,年龄在18-55周岁(包括18和55周岁,试验期间超过55周岁不剔除);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9~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代谢性疾病等疾病史;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1.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3.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5.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6. 试验前28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激素避孕或疫苗;
7.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8.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9.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10.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1. 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4. 受试者拒绝遵守服药前48h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
15.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6.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17. 肾功能不全、受损或曾经患有泌尿系统疾病者;
18. 晕针、晕血及静脉采血困难者;
19. 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0. 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1. 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
23. 注:排除标准中第1、2、3、4、6、9条中时间均从首次给药前1天开始计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 英文通用名:Rifampicin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15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2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 英文通用名:Rifampicin Capsules 商品名称:RIFADIN

剂型:胶囊
规格:1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2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AUC_%Extrap、Tmax、CL、Vd、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尿妊娠检查评价时间:末次用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3.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末次用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1-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1758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严冬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8-31
申请人名称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1758
药物名称
利福平胶囊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B202000158-01
适应症
在治疗结核病和脑膜炎球菌带菌者时,大量敏感细胞内少数耐药细胞可快速变成主导型。开始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确认微生物对利福平的敏感性,整个治疗期间应重复进行培养以监测治疗反应。由于耐药可迅速产生,如果治疗期间培养持续显示阳性则应进行药敏试验。如果测试结果显示对利福平耐药和患者对治疗无反应,则应修改药物治疗方案。结核病 利福平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在短期治疗的初始阶段推荐使用含利福平、异烟肼和吡嗪酰胺三种药物的联合治疗方案(如RIFATER),通常持续治疗2个月。消除肺结核的咨询委员会、美国胸科学会以及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建议,在INH耐药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添加链霉素或乙胺丁醇作为含异烟肼(INH)、利福平和吡嗪酰胺方案的第4种药物,用于结核病的初始治疗。当已知药敏试验的结果时应重新评价第4种药物的必要性。如果目前INH耐药的群体发生率小于4%,可考虑使用少于4种药物的初始治疗方案。初始治疗之后,应持续利福平和异烟肼(如RIFAMATE)治疗至少4个月。如果患者仍然痰或痰培养显阳性,存在耐药微生物或患者HIV显阳性,则应持续治疗更长一段时间。RIFADIN IV适用于不能口服药物时,结核病的初始治疗和重复治疗。脑膜炎球菌带菌者 利福平适用于治疗无症状脑膜炎球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中的脑膜炎球菌。由于可能快速出现耐药微生物,利福平不适用于治疗脑膜炎球菌感染。利福平不得任意使用,因此,应进行实验室诊断程序包括血清分型和药敏试验,以确定带菌状态和正确治疗方法。以保留利福平对无症状脑膜炎球菌带菌者的治疗有效性,只有当脑膜炎球菌所引起得疾病具有高风险时才能使用该药。为了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维持利福平和其他抗菌药的疗效,利福平仅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实或强烈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当可获得培养和药敏试验信息时,选择或修改抗菌治疗时应考虑这些信息;而在缺乏此类信息的情况下,局部流行病学和易感性模式可能有助于经验性治疗的选择。
试验专业题目
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对照设计,评价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利福平胶囊与参比制剂利福平胶囊(商品名:RIFADIN)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福平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BCYY-BEFA-2019BC077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1
版本日期
2020-01-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