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83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海曲泊帕乙醇胺片在轻度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8-2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9-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9-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9-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2-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一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2702
- 联系人邮编
- 2100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丁艳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920,CTR2020182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8735-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0-08-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比较海曲泊帕在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轻度肝功能不全和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口服海曲泊帕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口服海曲泊帕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3.年龄在18~65岁(包括临界值),男女均可;
4.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18-30 kg/m2(包括临界值);
5.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6.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既往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原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呼吸系统、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7.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还需符合以下入选标准:1).筛选前4周内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有至少4周的稳定用药;2).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药物性肝损害除外)导致的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
2.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3.年龄在18~65岁(包括临界值),男女均可;
4.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18-30 kg/m2(包括临界值);
5.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6.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既往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原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呼吸系统、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7.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还需符合以下入选标准:1).筛选前4周内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有至少4周的稳定用药;2).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药物性肝损害除外)导致的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大于5支;
2. 过敏体质,或对海曲泊帕乙醇胺片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如下标准:女性超过15g(例如,145 mL葡萄酒、497 mL啤酒或43 mL低度白酒),男性超过25g(例如,290 mL葡萄酒、994 mL啤酒或86mL低度白酒);
4.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输血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7. 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8.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TPO受体激动剂(如艾曲波帕、罗米司亭)或特比澳的受试者;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服用了中草药或任何影响海曲泊帕PK的药物(见附录2药物相互作用评估);
10. 高血压[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经复查一次确认];
11.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2. 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3. 应用肾脏病饮食调整(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60 ml/min/1.73m2;
14.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进行治疗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非黑色素瘤,和已切除的宫颈上皮内瘤变除外);
15.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16.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丙肝核心抗原、HIV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倾向者;
18. 给药前1天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9. 尿药筛阳性者(吗啡、大麻);
20.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21. 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补充排除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排除):1).有肝移植史;2).肝衰竭受试者,或合并肝性脑病、肝细胞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与研究的并发症的肝硬化受试者;3).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有任何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史或和/异常有临床意义临床实验室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4).HIV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2. 过敏体质,或对海曲泊帕乙醇胺片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如下标准:女性超过15g(例如,145 mL葡萄酒、497 mL啤酒或43 mL低度白酒),男性超过25g(例如,290 mL葡萄酒、994 mL啤酒或86mL低度白酒);
4.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输血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7. 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8.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TPO受体激动剂(如艾曲波帕、罗米司亭)或特比澳的受试者;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服用了中草药或任何影响海曲泊帕PK的药物(见附录2药物相互作用评估);
10. 高血压[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经复查一次确认];
11.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2. 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3. 应用肾脏病饮食调整(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60 ml/min/1.73m2;
14.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进行治疗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非黑色素瘤,和已切除的宫颈上皮内瘤变除外);
15.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16.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丙肝核心抗原、HIV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倾向者;
18. 给药前1天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9. 尿药筛阳性者(吗啡、大麻);
20.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21. 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补充排除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排除):1).有肝移植史;2).肝衰竭受试者,或合并肝性脑病、肝细胞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与研究的并发症的肝硬化受试者;3).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有任何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史或和/异常有临床意义临床实验室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4).HIV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海曲泊帕乙胺醇片: 英文通用名:Hetrombopag Ol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7.5mg
用药时程:共服用1次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7.5mg
用药时程:共服用1次
中文通用名:海曲泊帕乙胺醇片: 英文通用名:Hetrombopag Ol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7.5mg
用药时程:共服用1次
规格:2.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7.5mg
用药时程:共服用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指标:Cmax、AUC0-t和AUC0-inf等评价时间: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指标:Tmax、t1/2、CL/F和Vz/F等评价时间: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指标: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和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给药后120h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指标:基线期和给药后24h、72h和120h的血小板计数评价时间: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8-13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1-07-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83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9-1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83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920,CTR20201823
- 药物名称
- 海曲泊帕乙醇胺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试验专业题目
- 海曲泊帕乙醇胺片在轻度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海曲泊帕在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中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8735-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0-08-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