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1923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开放的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8-2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9-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5-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5-24;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01-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试验组和对照组疗效评估不具有明显差异)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辽宁省 · 沈阳市江苏省 · 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理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晓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柳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应杰儿
- 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成伟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龙健婷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陈启龙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敬东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孙小峰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琦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宇红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小兵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万淳
- 申请人名称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万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美德三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51146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理伟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建路16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329,CTR2020169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T 1481-LEES-2020-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0-08-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2.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和患者报告结局(PROs);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2.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和患者报告结局(PROs);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胰腺癌,应为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恶性肿瘤,不包括胰腺内分泌肿瘤;
2.不适宜进行根治性放疗或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
3.既往接受过含吉西他滨或5-Fu类药物(单药或联用其他药物;常规剂量,非放射増敏剂量)一线治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疾病进展,有明确的影像学证据;毒性不可耐受);
4.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分子靶向药物或根治性放疗者,需停药3周以上,且从之前的毒性中恢复≤1级(NCI-CTCAE 5.0);接受过免疫治疗者,需治疗结束4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5.根据RECIST 1.1 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等局部治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作靶病灶);
6.年龄:≥18岁,男女不限;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8.预期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9.受试者各器官功能检查结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造血功能(筛选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物等):
a. 血红蛋白≥90g/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c. 血小板计数≥85×109/L;
2) 肾脏:
血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且尿蛋白? 2+或?1.0 g/L。对于基线时尿蛋白≥2+或≥ 1.0 g/L的患者,应当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必须≤1.0 g/L方可入选;
3) 肝脏(筛选前14天内未输白蛋白ALB):
a. 血清总胆红素≤1.5×ULN(梗阻性黄疸引流者可≤2×ULN);
b.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2.5×ULN;存在肝脏转移时,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需≤5×ULN;
c. 白蛋白含量须 ≥30 g/L;
10.受试者无喜树碱类药物过敏史;
11.可口服用药;
12.育龄期妇女在入组治疗前7天内行妊娠试验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入组;育龄期男、女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IUD)或避孕套] ;
13.自愿参加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2.不适宜进行根治性放疗或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
3.既往接受过含吉西他滨或5-Fu类药物(单药或联用其他药物;常规剂量,非放射増敏剂量)一线治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疾病进展,有明确的影像学证据;毒性不可耐受);
4.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分子靶向药物或根治性放疗者,需停药3周以上,且从之前的毒性中恢复≤1级(NCI-CTCAE 5.0);接受过免疫治疗者,需治疗结束4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5.根据RECIST 1.1 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等局部治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作靶病灶);
6.年龄:≥18岁,男女不限;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8.预期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9.受试者各器官功能检查结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造血功能(筛选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物等):
a. 血红蛋白≥90g/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c. 血小板计数≥85×109/L;
2) 肾脏:
血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且尿蛋白? 2+或?1.0 g/L。对于基线时尿蛋白≥2+或≥ 1.0 g/L的患者,应当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必须≤1.0 g/L方可入选;
3) 肝脏(筛选前14天内未输白蛋白ALB):
a. 血清总胆红素≤1.5×ULN(梗阻性黄疸引流者可≤2×ULN);
b.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2.5×ULN;存在肝脏转移时,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需≤5×ULN;
c. 白蛋白含量须 ≥30 g/L;
10.受试者无喜树碱类药物过敏史;
11.可口服用药;
12.育龄期妇女在入组治疗前7天内行妊娠试验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入组;育龄期男、女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IUD)或避孕套] ;
13.自愿参加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在入组前6个月内曾接受过含喜树碱类药物治疗或者任何含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方案;
2. 入组前6个月内一线治疗同时使用了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药物的患者;
3.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4. 已知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怀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需要做头颅检查明确;
5. 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半年内出现肠梗阻、肠道出血(连续3次大便潜血试验阴性者可以除外)、全胃切除等;
6. 有临床症状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经内科保守治疗(不包括引流)2周,积液仍进行性增多;
7.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160/100mmHg);新近3个月内开始发作的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入组前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II级);
8.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者在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除外肿瘤性发热);
9.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外周血HBV-DNA滴度检测≥1.0×103拷贝数/mL;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阳性;
10. 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控制者;
11.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12. 具有胰腺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史(业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已治愈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4.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研究的其它情况。
2. 入组前6个月内一线治疗同时使用了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药物的患者;
3.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4. 已知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怀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需要做头颅检查明确;
5. 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半年内出现肠梗阻、肠道出血(连续3次大便潜血试验阴性者可以除外)、全胃切除等;
6. 有临床症状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经内科保守治疗(不包括引流)2周,积液仍进行性增多;
7.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160/100mmHg);新近3个月内开始发作的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入组前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II级);
8.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者在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除外肿瘤性发热);
9.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外周血HBV-DNA滴度检测≥1.0×103拷贝数/mL;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阳性;
10. 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控制者;
11.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12. 具有胰腺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史(业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已治愈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4.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研究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吉马替康胶囊: 英文通用名:Gimatecan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25mg
用法用量:0.8 mg/m2,口服,每日1次,连续5天(d1-5),每4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0.25mg
用法用量:0.8 mg/m2,口服,每日1次,连续5天(d1-5),每4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中文通用名:吉马替康胶囊: 英文通用名:Gimatecan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
用法用量:0.8 mg/m2,口服,每日1次,连续5天(d1-5),每4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0.5mg
用法用量:0.8 mg/m2,口服,每日1次,连续5天(d1-5),每4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吉奥胶囊 英文通用名:Tegafur Gimeracil Oteracil Potassium Capsule 商品名称:爱斯万
剂型:胶囊
规格:20mg
用法用量:40~60mg/次,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剂量(BSA<1.25m2,每次 40 mg;1.25m2 ≤ BSA <1.5 m2,每次 50 mg;BSA ≥ 1.5 m2,每次 60 mg),口服,每日2次,每周期d1-14,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20mg
用法用量:40~60mg/次,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剂量(BSA<1.25m2,每次 40 mg;1.25m2 ≤ BSA <1.5 m2,每次 50 mg;BSA ≥ 1.5 m2,每次 60 mg),口服,每日2次,每周期d1-14,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健择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1000mg /m2,静脉滴注约30min,每周期d1、d8,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1000mg /m2,静脉滴注约30min,每周期d1、d8,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健择
剂型:注射剂
规格:1g
用法用量:1000mg /m2,静脉滴注约30min,每周期d1、d8,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1g
用法用量:1000mg /m2,静脉滴注约30min,每周期d1、d8,每3周重复给药
用药时程: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每6周影像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直至患者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每6周影像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每6周影像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每6周影像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患者报告结局(PROs)评价时间:每6周问卷调查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评价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7-2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8-18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923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万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9-24
- 申请人名称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192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329,CTR20201690
- 药物名称
- 吉马替康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开放的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吉马替康治疗晚期胰腺癌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T 1481-LEES-2020-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0-08-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