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0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康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在乳腺癌患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多中心、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9-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0-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1-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6-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河南省 · 郑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贵州省 · 贵阳市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辇伟奇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闫敏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卢丽琴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莹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金功圣
- 贵州省肿瘤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冉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金华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金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0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辇伟奇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邮编
- 400030
- 单位名称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003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H-ZSYZSC-BE-201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0-09-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比较江苏康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规格:100mg,受试制剂)与Celgene Distribution B.V生产的Abraxane®(规格:100mg,参比制剂)在乳腺癌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参比制剂Abraxane®在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细胞学或影像学确证的既往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乳腺癌或研究者认为适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单药抗肿瘤治疗的乳腺癌患者;
2.年龄为18~6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含18和65周岁);
3.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90g/dL(14 天内未输血),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 倍正常值上限(无肝转移患者)或≤5 倍正常值上限(有肝转移患者);总胆红素、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且血清肌酐清除率≥60mL/min;
计算公式:Ccr= (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女性×0.85
4.体力状况ECOG评分≤2;预计生存期≥3个月;
5.受试者(包括其伴侣)自首次给药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愿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年龄为18~6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含18和65周岁);
3.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90g/dL(14 天内未输血),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 倍正常值上限(无肝转移患者)或≤5 倍正常值上限(有肝转移患者);总胆红素、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且血清肌酐清除率≥60mL/min;
计算公式:Ccr= (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女性×0.85
4.体力状况ECOG评分≤2;预计生存期≥3个月;
5.受试者(包括其伴侣)自首次给药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愿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入组过其他医学或药物试验者;
2. 过敏体质(不包括轻度无症状的季节性过敏),或已知(包括怀疑)对活性成分紫杉醇或及其辅料、白蛋白过敏者;
3. 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放疗或使用化疗药物(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单药治疗21天内),或14天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如内分泌治疗、中药治疗、缓解疼痛的局部放射疗法等),或研究期间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
4. 筛选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发生过骨折,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5.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3 个月内曾经献血、失血大于 450mL 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死、重度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或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纽约心脏协会(NYHA)3~4级心力衰竭。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或心电图异常者;
7.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 【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 如 360mL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抽烟习惯(平均每天超过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脑血管意外或有短暂脑缺血发作病史者;
10. 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 CYP2C8 或/和 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包括酮康唑和其他咪唑类抗真菌药物、维拉帕米、异博定、安定、奎尼丁、地塞米松、环孢素、替尼泊苷、依托泊苷、长春新碱、睾丸酮、17-α乙烯雌酚、维甲酸、槲皮素等);
11. 使用研究药物前2 周内接受粒细胞刺激生长因子治疗者;
12. 静脉采血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者,包括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份的产品、富含黄嘌呤食物和/或咖啡因(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疾病或医学状况(如严重的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等);
15.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丙肝病毒抗体阳性者;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非高脂餐食物等)者;
17.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18.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宜参加该研究者。
2. 过敏体质(不包括轻度无症状的季节性过敏),或已知(包括怀疑)对活性成分紫杉醇或及其辅料、白蛋白过敏者;
3. 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放疗或使用化疗药物(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单药治疗21天内),或14天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如内分泌治疗、中药治疗、缓解疼痛的局部放射疗法等),或研究期间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
4. 筛选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发生过骨折,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5.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3 个月内曾经献血、失血大于 450mL 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死、重度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或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纽约心脏协会(NYHA)3~4级心力衰竭。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或心电图异常者;
7.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 【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 如 360mL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抽烟习惯(平均每天超过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脑血管意外或有短暂脑缺血发作病史者;
10. 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 CYP2C8 或/和 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包括酮康唑和其他咪唑类抗真菌药物、维拉帕米、异博定、安定、奎尼丁、地塞米松、环孢素、替尼泊苷、依托泊苷、长春新碱、睾丸酮、17-α乙烯雌酚、维甲酸、槲皮素等);
11. 使用研究药物前2 周内接受粒细胞刺激生长因子治疗者;
12. 静脉采血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者,包括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份的产品、富含黄嘌呤食物和/或咖啡因(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疾病或医学状况(如严重的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等);
15.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丙肝病毒抗体阳性者;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非高脂餐食物等)者;
17.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18.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宜参加该研究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受试者统一静脉滴注受试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260mg/m2,滴注时间为30±3min。至少21天后交叉给药进行第二周期研究。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受试者统一静脉滴注受试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260mg/m2,滴注时间为30±3min。至少21天后交叉给药进行第二周期研究。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powder for suspension for infusion 商品名称:Abraxane®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20ml
用法用量:每周期受试者统一静脉滴注参比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Abraxane?),260mg/m2,滴注时间为30±3min。至少21天后交叉给药进行第二周期研究。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0mg/20ml
用法用量:每周期受试者统一静脉滴注参比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Abraxane?),260mg/m2,滴注时间为30±3min。至少21天后交叉给药进行第二周期研究。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 AUC0-t,AUC0-∞评价时间:每周期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和血妊娠试验)、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和给药后72h进行生命体征监测,每个试验周期的第4天、第21±2天进行安全性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07-0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0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金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0-1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01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003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在乳腺癌患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多中心、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KH-ZSYZSC-BE-201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0-09-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