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05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HL-085胶囊治疗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2-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1-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8-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吉林省 · 长春市辽宁省 · 大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西省 · 太原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天津市 · 天津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郭军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罗志国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晓实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誉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邹征云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美玉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鹏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静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吴荻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刘基巍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李科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黄钢
- 山西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俊萍
-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维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继彦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刘新兰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江仁兵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任秀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红旗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田红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3楼3M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061,CTR20180314,CTR20191189,CTR20202644,CTR20210846,CTR20211726,CTR20211967,CTR20213322,CTR20231191,CTR20231948,CTR2023221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L-085-101-I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02-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客观缓解率(ORR)。
2.次要目的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1年生存率、总生存期(OS)。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安全性。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客观缓解率(ORR)。
2.次要目的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1年生存率、总生存期(OS)。
●评价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口服HL-085胶囊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以上(含)男性或女性患者;
2.无法手术切除的III期或IV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黑色素瘤患者;
3.基线时能够提供基因检测为NRAS突变的基因检测报告;
4.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5.ECOG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期大于3个月;
7.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14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8.能够口服药物;
9.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超声心动图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 血红蛋白≥90 g/L;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AST、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0×ULN和ALP ≤6.0×ULN;并发骨转移者,ALP可以>2.5×ULN,且在之前的14天内未接受过医学支持疗法;
● 总胆红素≤2.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5×ULN);
● 白蛋白≥30 g/L;
● 肌酸激酶(CK)≤1× ULN。
1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2.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1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 版)有可做为靶病灶评估的病灶;
2.无法手术切除的III期或IV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黑色素瘤患者;
3.基线时能够提供基因检测为NRAS突变的基因检测报告;
4.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5.ECOG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期大于3个月;
7.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14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8.能够口服药物;
9.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超声心动图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 血红蛋白≥90 g/L;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AST、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0×ULN和ALP ≤6.0×ULN;并发骨转移者,ALP可以>2.5×ULN,且在之前的14天内未接受过医学支持疗法;
● 总胆红素≤2.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5×ULN);
● 白蛋白≥30 g/L;
● 肌酸激酶(CK)≤1× ULN。
1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2.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1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 版)有可做为靶病灶评估的病灶;
排除标准
1.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患者,在大于等于3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则可以入选;
2.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的患者;
3.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4. 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5.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6.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7. 患者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8.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9.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视网膜疾病;
10.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Anti-TP)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
11.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12.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的患者;
13.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黑色素瘤和宫颈原位癌彻底治愈患者和/或癌症已治愈无疾病或至少5年连续无疾病的任何恶性肿瘤患者除外;
14.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15. 对于绝经前女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患者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16.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17.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CYP2C8、CYP3A4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附录3);
18.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2.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的患者;
3.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4. 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5.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6.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7. 患者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8.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9.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视网膜疾病;
10.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Anti-TP)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
11.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12.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的患者;
13.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黑色素瘤和宫颈原位癌彻底治愈患者和/或癌症已治愈无疾病或至少5年连续无疾病的任何恶性肿瘤患者除外;
14.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15. 对于绝经前女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患者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16.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17.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CYP2C8、CYP3A4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附录3);
18.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2.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2.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0.5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HL-085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规格:6.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RRC 和研究者分别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估指标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IRRC 和研究者分别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RRC和研究者分别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RRC和研究者分别评估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年生存率评价时间:研究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8-19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1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1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0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0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29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10-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05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红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02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05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061,CTR20180314,CTR20191189,CTR20202644,CTR20210846,CTR20211726,CTR20211967,CTR20213322,CTR20231191,CTR20231948,CTR20232218
- 药物名称
- HL-085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HL-085胶囊治疗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L-085胶囊治疗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085-101-I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02-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