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11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Mylan Ireland Limited The Ritedose Corporation 美信美达医药信息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7-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9-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9-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0-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徐州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武焱旻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Yang Lv
- 申请人名称
- Mylan Ireland Limited The Ritedose Corporation 美信美达医药信息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Yang Lv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大厦B座12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武焱旻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徐州市解放路199号
- 邮编
- 221006
- 单位名称
- 徐州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REVE-1-1914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Mylan的Revefenacin吸入用溶液(175 mcg/3 mL)在空腹条件下单剂量雾化吸入给药175 mcg剂量(1×175 mcg/3 mL)后的生物利用度。
次要目的是评价revefenacin吸入用溶液(175 mcg/3 mL)单剂量吸入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是评价revefenacin吸入用溶液(175 mcg/3 mL)单剂量吸入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 55岁(含):在签署初版知情同意书和研究药物给药时,受试者必须符合年龄要求。
2.性别:男性和/或未怀孕、未哺乳的女性。
a. 如果在女性病史中报告并记录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视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1)绝经后且已自然停经至少1年,或自然停经不满1年,但筛选时经实验室检查证实血清FSH水平> 40 mIU/ml,或者
(2)双侧卵巢切除术,同时行或未行子宫切除术,且至少6个月无出血,或
(3)全子宫切除术且至少3个月无出血。
b.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研究开始前14天内接受血清β-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3.体重:每例男性受试者的体重至少为50 kg(110 lbs),女性至少为45 kg(99 lbs),而且体重指数(BMI)值应小于或等于26.0 kg/m2,但大于或等于19.0 kg/m2。所有体重值按照体重秤的精度报告(即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或两位,72.3 kg,72.25 kg)。受试者的身高单位以厘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采用报告的体重(千克)和身高(厘米)计算每例受试者的BMI,保留小数点后一位(26.3 kg/m2)。
4.吸烟状态:仅非尼古丁使用者。
5.在研究期间,两臂均有足够的静脉通道可多次采集血液样本。
6.能够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a. 如果按照GCP以及申报国和研究实施国的法规/指导原则进行,则允许文盲的受试者参加。
7.愿意遵守方案要求并遵守方案限制。
8.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进行的研究前医学评估期间,所有受试者应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判断为正常健康,评估包括:
a. 体格检查结果正常或不具有临床意义,包括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率、呼吸频率和耳温)
b. 以下实验室评价结果处于正常限度内或不具有临床意义(排除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
c. 12导联心电图正常或不具有临床意义
d. 乙型肝炎抗原阴性
e. 丙型肝炎抗体阴性
f. HIV检查结果阴性
g. 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酌情进行的胸部X线检查结果肺结核应为阴性(研究前6个月内并有记录),
h. 快速血浆反应素(RPR,梅毒检测)或性病研究实验室(VDRL)试验结果为阴性。可由主要研究者或主治医生酌情进行其他性传播疾病(STD)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i.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阴性,至少应包括苯丙胺、苯二氮卓类、大麻素、可卡因和阿片类,
j. 若有必要,可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酌情进行其他检测和/或检查,
k. 肺活量评估正常(可预见的FEV1≥80%,且FEV1/FVC≥0.7)
2.性别:男性和/或未怀孕、未哺乳的女性。
a. 如果在女性病史中报告并记录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视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1)绝经后且已自然停经至少1年,或自然停经不满1年,但筛选时经实验室检查证实血清FSH水平> 40 mIU/ml,或者
(2)双侧卵巢切除术,同时行或未行子宫切除术,且至少6个月无出血,或
(3)全子宫切除术且至少3个月无出血。
b.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研究开始前14天内接受血清β-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3.体重:每例男性受试者的体重至少为50 kg(110 lbs),女性至少为45 kg(99 lbs),而且体重指数(BMI)值应小于或等于26.0 kg/m2,但大于或等于19.0 kg/m2。所有体重值按照体重秤的精度报告(即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或两位,72.3 kg,72.25 kg)。受试者的身高单位以厘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采用报告的体重(千克)和身高(厘米)计算每例受试者的BMI,保留小数点后一位(26.3 kg/m2)。
4.吸烟状态:仅非尼古丁使用者。
5.在研究期间,两臂均有足够的静脉通道可多次采集血液样本。
6.能够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a. 如果按照GCP以及申报国和研究实施国的法规/指导原则进行,则允许文盲的受试者参加。
7.愿意遵守方案要求并遵守方案限制。
8.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进行的研究前医学评估期间,所有受试者应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判断为正常健康,评估包括:
a. 体格检查结果正常或不具有临床意义,包括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率、呼吸频率和耳温)
b. 以下实验室评价结果处于正常限度内或不具有临床意义(排除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
c. 12导联心电图正常或不具有临床意义
d. 乙型肝炎抗原阴性
e. 丙型肝炎抗体阴性
f. HIV检查结果阴性
g. 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酌情进行的胸部X线检查结果肺结核应为阴性(研究前6个月内并有记录),
h. 快速血浆反应素(RPR,梅毒检测)或性病研究实验室(VDRL)试验结果为阴性。可由主要研究者或主治医生酌情进行其他性传播疾病(STD)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i.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阴性,至少应包括苯丙胺、苯二氮卓类、大麻素、可卡因和阿片类,
j. 若有必要,可由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酌情进行其他检测和/或检查,
k. 肺活量评估正常(可预见的FEV1≥80%,且FEV1/FVC≥0.7)
排除标准
1.缺乏自理能力的受试者。
2. 社会习惯
a.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酒精饮料。
b.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摄入任何含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c.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小时内摄入任何维生素或草药制剂。
d. 饮食或运动习惯近期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e. 研究开始前1年内有药物和/或酒精滥用史。
f.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年内使用任何含尼古丁的产品。
3. 用药情况
a.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小时内使用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OTC)。
b.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任何激素替代疗法。
c.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任何药物积存注射或植入。
d.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任何已知会诱导或抑制肝酶活性或转运蛋白的药物、草药补充剂或维生素。
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已知会诱导或抑制肝酶活性的任何食物(例如西兰花、抱子甘蓝、炭烤肉、杨桃、石榴、塞维利亚柑橘汁、葡萄柚、葡萄柚类或含葡萄柚产品)必须限制为每周不超过2个标准份量(例如,一份标准的炭烤肉量约为12盎司;一份标准的蔬菜/水果量约为1杯)。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研究期间以及直至研究结束时,必须停止摄入这些食物。
5. 疾病
a. 任何重要心血管、肝、肾、肺、血液、胃肠道、内分泌、免疫、皮肤、神经、精神、泌尿生殖器、肌肉骨骼疾病或恶性肿瘤病史,除非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认为不具有临床意义。
b. 结核病史。
c. 肺部问题病史,例如但不限于哮喘、支气管痉挛、COPD。
d. 研究前医学评价或给药时发生急性疾病。
e. 青光眼病史。
f. 尿潴留病史。
g. 膀胱颈梗阻病史
h. 症状性良性前列腺增生病史
i. 慢性便秘病史
j. 长QT间期综合征病史或受试者在筛选或第-1天时的ECG异常,包括使用Fridericia公式按心率(HR)校正的QT间期(QTcF)> 470毫秒(msec)(适用于任何筛选或基线ECG),或受试者有窦性心律之外的任何心律,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所有ECG必须不具有临床意义,才有资格入组研究。
6. 主要研究者或者医学助理研究者出于任何安全性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这项研究。
7. 不耐受静脉穿刺。
8. 捐血/血浆或失血/血浆: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内:50 mL - 499 mL;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56天内:超过499 mL。
9.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90天内服用了试验用药品。
10. 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认为可能禁止受试者参加研究的任何食物过敏、不耐受、限制或特殊饮食。
11. 对revefenacin、其他相关制剂或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或发生超敏反应。
2. 社会习惯
a.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酒精饮料。
b.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摄入任何含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c.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小时内摄入任何维生素或草药制剂。
d. 饮食或运动习惯近期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e. 研究开始前1年内有药物和/或酒精滥用史。
f.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年内使用任何含尼古丁的产品。
3. 用药情况
a.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小时内使用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OTC)。
b.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任何激素替代疗法。
c.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任何药物积存注射或植入。
d.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任何已知会诱导或抑制肝酶活性或转运蛋白的药物、草药补充剂或维生素。
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已知会诱导或抑制肝酶活性的任何食物(例如西兰花、抱子甘蓝、炭烤肉、杨桃、石榴、塞维利亚柑橘汁、葡萄柚、葡萄柚类或含葡萄柚产品)必须限制为每周不超过2个标准份量(例如,一份标准的炭烤肉量约为12盎司;一份标准的蔬菜/水果量约为1杯)。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研究期间以及直至研究结束时,必须停止摄入这些食物。
5. 疾病
a. 任何重要心血管、肝、肾、肺、血液、胃肠道、内分泌、免疫、皮肤、神经、精神、泌尿生殖器、肌肉骨骼疾病或恶性肿瘤病史,除非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认为不具有临床意义。
b. 结核病史。
c. 肺部问题病史,例如但不限于哮喘、支气管痉挛、COPD。
d. 研究前医学评价或给药时发生急性疾病。
e. 青光眼病史。
f. 尿潴留病史。
g. 膀胱颈梗阻病史
h. 症状性良性前列腺增生病史
i. 慢性便秘病史
j. 长QT间期综合征病史或受试者在筛选或第-1天时的ECG异常,包括使用Fridericia公式按心率(HR)校正的QT间期(QTcF)> 470毫秒(msec)(适用于任何筛选或基线ECG),或受试者有窦性心律之外的任何心律,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所有ECG必须不具有临床意义,才有资格入组研究。
6. 主要研究者或者医学助理研究者出于任何安全性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这项研究。
7. 不耐受静脉穿刺。
8. 捐血/血浆或失血/血浆: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内:50 mL - 499 mL;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56天内:超过499 mL。
9.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90天内服用了试验用药品。
10. 主要研究者或医学助理研究者认为可能禁止受试者参加研究的任何食物过敏、不耐受、限制或特殊饮食。
11. 对revefenacin、其他相关制剂或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或发生超敏反应。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英文通用名:Revefenacin Inhalation Solution 商品名称:不适用
剂型:溶液
规格:175 mcg/3 mL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175 mc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75 mcg/3 mL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175 mc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空腹条件下单剂量雾化吸入给药175 mcg剂量(1×175 mcg/3 mL)后的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在给药前以及给药开始后的以下时间点:5、10、15、30、45分钟和1、1.5、2、3、4、6、8、12、16、24、36、48、72、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单剂量吸入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开始持续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5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8-12
- 徐州市中心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8-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5-1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11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Yang Lv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05
- 申请人名称
- Mylan Ireland Limited/The Ritedose Corporation/美信美达医药信息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111
- 药物名称
- 不适用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阻塞性肺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Mylan生产的revefenacin吸入用溶液(175 mcg/3 mL)在健康中国成人男性和女性志愿者中的单剂量空腹给药生物利用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Mylan生产的revefenacin吸入用溶液(175 mcg/3 mL)在健康中国成人男性和女性志愿者中的单剂量空腹给药生物利用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REVE-1-1914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