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21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S-10234 片在健康人体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单次给药、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9-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1-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1-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何小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健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 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6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小爱
- 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43 号
- 邮编
- 570208
- 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234-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0-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对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HS-10234片拟上市制剂和HS-10234
片Ⅲ期临床试验制剂在健康人体内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
观察 HS-10234 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对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HS-10234片拟上市制剂和HS-10234
片Ⅲ期临床试验制剂在健康人体内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
观察 HS-10234 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包含边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 (m 2 ),体重指数在 18.6~28.5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及临床试验相关规定完成试验者。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包含边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 (m 2 ),体重指数在 18.6~28.5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及临床试验相关规定完成试验者。
排除标准
1.已知对本药组分或其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6.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 1.5×ULN,和/或尿酸大于 1.2×ULN】;
8.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及梅毒病史和/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抗体(TP)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9.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 200mL 者,和/或 1 个月内献血小板者;
10.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
1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注射疫苗者;
12.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3.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14. 尿药筛查阳性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17.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 3 个月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19.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20. 研究者评估依从性差者;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2.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4.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育龄期女性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6.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 1.5×ULN,和/或尿酸大于 1.2×ULN】;
8.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及梅毒病史和/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抗体(TP)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9.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 200mL 者,和/或 1 个月内献血小板者;
10.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
1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注射疫苗者;
12.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3.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14. 尿药筛查阳性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17.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 3 个月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19.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20. 研究者评估依从性差者;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2.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4.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育龄期女性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234 片拟上市制剂: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一次,每次25mg,共服药2次,清洗期14天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共服药2次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一次,每次25mg,共服药2次,清洗期14天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共服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234 片Ⅲ期临床试验制剂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一次,每次25mg,共服药2次,清洗期14天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共服药2次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一次,每次25mg,共服药2次,清洗期14天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共服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Cmax,AUC0-t, AUC 0-∞等;评价时间:至给药后1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21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16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215
- 药物名称
- HS-10234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乙型肝炎病毒
- 试验专业题目
- HS-10234 片在健康人体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单次给药、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S-10234 片在健康人体的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234-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0-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