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271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FibroGen Inc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珐博进(中国)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0-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6-01;国际:2019-06-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6-23;国际:2019-07-18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06-26;国际:2023-06-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0 人;国际: 3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7 人;国际: 39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7 人;国际: 39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ZEPHYRUS-1(FGCL-3019-091)主研究已完成,结果未达到主要终点,Pamrevlumab总体上安全且耐受性良好,申办方决定关闭研究的开放性扩展阶段。)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辽宁省 · 沈阳市江苏省 · 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陕西省 · 西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作军
- 中日友好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代华平
-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徐金富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梁宗安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玮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蔡后荣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童朝晖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罗群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惠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建初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利民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晓菊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孟莹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郑西卫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院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时国朝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付秀华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静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栓盈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彭红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孟婕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赵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思雯
- 申请人名称
- FibroGen Inc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珐博进(中国)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姜思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光华东里8号中海广场中楼26层1单元
- 联系人邮编
- 1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作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帅府园1号
- 邮编
- 100005
- 单位名称
- 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GCL-3019-09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0
- 版本日期
- 2022-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总体目的是与安慰剂对比,在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中评价Pamrevlumab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0岁(最小年龄)至8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筛选开始时年龄40-85岁(含)
2.根据ATS/ERS/JRS/ALAT指南(Raghu 2018)确诊的IPF
3.过去7年内确诊的IPF,发病日期定义为病史中首次记录的根据HRCT和/或外科活检(SLB)或其他适当组织样本(例如,冷冻活检)诊断IPF的日期
4.筛选时HRCT扫描确定为间质性肺纤维化,证据为:整个肺内有≥10%至<50%的肺实质纤维化(网格影)和<25%蜂窝影。 注意:在随机化之前,这需要得到一个独立的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如果最近的HRCT扫描(筛选前3个月内)是经研究期间的同一CT扫描仪完成,并经过独立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符合影像学核心手册(ICM)中详述的影像学参数,那么此HRCT扫描可以用于筛查
5.筛选期和第1天时(随机分组前)FVCpp值>45%且<95%
6.筛选时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占预计值(经Hb值校正)的百分比≥25%且≤90%(由当地确定)。如果在筛选前3个月内获得了DLCO,则可以用于筛选
7.FVC和DLCO检查必须能够代表IPF原发疾病。即,在没有急性呼吸事件(如肺部感染、感冒)或其他已知会影响PFT检查结果的事件(例如肋骨断裂、胸痛及其他)情况下获得检查结果
8.因任何原因目前未接受已批准的IPF治疗(即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包括先前对已批准的IPF治疗不耐受或无应答,或在与研究者就此类治疗的风险/获益进行充分讨论后选择放弃已批准的IPF治疗。注:任何受试者不应为了入组本研究而中止已批准治疗
9.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使用研究药物后的3个月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包括绝经后<1年的受试者)必须使用双重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
a. 绝经后妇女(定义为至少12个月无月经,无其他医学原因);对于<45岁未使用激素避孕或激素替代疗法的妇女,处于绝经后范围内的高卵泡刺激素(FSH)水平可用于确认其绝经后状态;或
b. 在筛选前至少6周前进行了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闭塞术;或
c. 有先天性或后天性疾病导致无法生育。
10.能够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根据ATS/ERS/JRS/ALAT指南(Raghu 2018)确诊的IPF
3.过去7年内确诊的IPF,发病日期定义为病史中首次记录的根据HRCT和/或外科活检(SLB)或其他适当组织样本(例如,冷冻活检)诊断IPF的日期
4.筛选时HRCT扫描确定为间质性肺纤维化,证据为:整个肺内有≥10%至<50%的肺实质纤维化(网格影)和<25%蜂窝影。 注意:在随机化之前,这需要得到一个独立的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如果最近的HRCT扫描(筛选前3个月内)是经研究期间的同一CT扫描仪完成,并经过独立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符合影像学核心手册(ICM)中详述的影像学参数,那么此HRCT扫描可以用于筛查
5.筛选期和第1天时(随机分组前)FVCpp值>45%且<95%
6.筛选时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占预计值(经Hb值校正)的百分比≥25%且≤90%(由当地确定)。如果在筛选前3个月内获得了DLCO,则可以用于筛选
7.FVC和DLCO检查必须能够代表IPF原发疾病。即,在没有急性呼吸事件(如肺部感染、感冒)或其他已知会影响PFT检查结果的事件(例如肋骨断裂、胸痛及其他)情况下获得检查结果
8.因任何原因目前未接受已批准的IPF治疗(即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包括先前对已批准的IPF治疗不耐受或无应答,或在与研究者就此类治疗的风险/获益进行充分讨论后选择放弃已批准的IPF治疗。注:任何受试者不应为了入组本研究而中止已批准治疗
9.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使用研究药物后的3个月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包括绝经后<1年的受试者)必须使用双重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
a. 绝经后妇女(定义为至少12个月无月经,无其他医学原因);对于<45岁未使用激素避孕或激素替代疗法的妇女,处于绝经后范围内的高卵泡刺激素(FSH)水平可用于确认其绝经后状态;或
b. 在筛选前至少6周前进行了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闭塞术;或
c. 有先天性或后天性疾病导致无法生育。
10.能够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Pamrevlumab治疗
2. 具有以下任一显著阻塞性肺病的证据:(1)第1秒钟用力呼气容积/用力肺活量(FEV1/FVC)比值<0.70,或(2)HRCT显示肺气肿程度大于纤维化程度。注意:在随机化之前,这需要得到一个独立的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
3.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和/或不接受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禁止吸烟
5. 有IPF以外的间质性肺病(ILD),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类型的特发性间质性肺炎;与成纤维制剂或其他环境毒素或药物接触有关的肺病;其他类型的职业性肺病;肉芽肿性肺病;肺血管病;全身性疾病,包括血管炎、传染病(即结核病)和结缔组织疾病。如诊断不明,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和/或多学科专家组审查以确认IPF 或其他类型ILD诊断
6. 根据FVC、DLCO和/或胸部HRCT扫描的变化,筛选前12个月内IPF的严重程度持续改善
7. 存在其他类型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包括呼吸道、肺实质、胸膜腔、纵隔、横膈膜或胸壁疾病或紊乱,研究者认为会影响研究的主要终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受试者参与研究
8. 存在研究者认为将妨碍受试者充分参与研究的疾病(如过去6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卒中)或后勤方面的挑战
9. 控制不佳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3级或以上);临床诊断为需要特殊治疗的肺心病;或要求特殊治疗的严重肺动脉高压,研究者认为这会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
10. 临床上重要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血红蛋白(Hb)<10 g/dL、白细胞<3000/mm3、血小板<100000/mm3、血清总胆红素>1.5×ULN、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或血清碱性磷酸酶≥2×ULN
11. 筛选或随机化过程中IPF正在或研究者怀疑正在持续急性加重,包括在筛选前4周内或筛选期间因IPF急性加重住院
12. 在第1天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肺移植的可能性很高(研究者判断)
13.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任何试验药物或未经批准的治疗,或参与新药的临床研究。或在筛选前1周内使用已批准的IPF疗法(即,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
14. 除治疗重度肺动脉高压外,每日使用PDE-5抑制剂(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
15. 目前患有任何恶性肿瘤(不包括局部癌症,如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任何可能导致死亡或需要在未来1年内进行重大的内科或手术干预的恶性肿瘤病史
16. 对人、人源化、嵌合或鼠单克隆抗体过敏史
17. 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在1年内死亡的情况(IPF除外)
18.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将无法完全参与并完成研究,其原因包括:无法遵守研究程序和治疗、成瘾或任何其他相关的医疗或精神疾病
2. 具有以下任一显著阻塞性肺病的证据:(1)第1秒钟用力呼气容积/用力肺活量(FEV1/FVC)比值<0.70,或(2)HRCT显示肺气肿程度大于纤维化程度。注意:在随机化之前,这需要得到一个独立的放射学评审小组的确认
3.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和/或不接受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禁止吸烟
5. 有IPF以外的间质性肺病(ILD),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类型的特发性间质性肺炎;与成纤维制剂或其他环境毒素或药物接触有关的肺病;其他类型的职业性肺病;肉芽肿性肺病;肺血管病;全身性疾病,包括血管炎、传染病(即结核病)和结缔组织疾病。如诊断不明,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和/或多学科专家组审查以确认IPF 或其他类型ILD诊断
6. 根据FVC、DLCO和/或胸部HRCT扫描的变化,筛选前12个月内IPF的严重程度持续改善
7. 存在其他类型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包括呼吸道、肺实质、胸膜腔、纵隔、横膈膜或胸壁疾病或紊乱,研究者认为会影响研究的主要终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受试者参与研究
8. 存在研究者认为将妨碍受试者充分参与研究的疾病(如过去6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卒中)或后勤方面的挑战
9. 控制不佳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3级或以上);临床诊断为需要特殊治疗的肺心病;或要求特殊治疗的严重肺动脉高压,研究者认为这会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
10. 临床上重要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血红蛋白(Hb)<10 g/dL、白细胞<3000/mm3、血小板<100000/mm3、血清总胆红素>1.5×ULN、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或血清碱性磷酸酶≥2×ULN
11. 筛选或随机化过程中IPF正在或研究者怀疑正在持续急性加重,包括在筛选前4周内或筛选期间因IPF急性加重住院
12. 在第1天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肺移植的可能性很高(研究者判断)
13.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任何试验药物或未经批准的治疗,或参与新药的临床研究。或在筛选前1周内使用已批准的IPF疗法(即,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
14. 除治疗重度肺动脉高压外,每日使用PDE-5抑制剂(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
15. 目前患有任何恶性肿瘤(不包括局部癌症,如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任何可能导致死亡或需要在未来1年内进行重大的内科或手术干预的恶性肿瘤病史
16. 对人、人源化、嵌合或鼠单克隆抗体过敏史
17. 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在1年内死亡的情况(IPF除外)
18.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将无法完全参与并完成研究,其原因包括:无法遵守研究程序和治疗、成瘾或任何其他相关的医疗或精神疾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FG-3019: 英文通用名:Pamrevl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0mg/kg;研究药物的总剂量不超过4.1g。所用剂量制备的液体体积不应超过410 ml
用药时程:第1天输注给药,之后每3周1次
规格:5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0mg/kg;研究药物的总剂量不超过4.1g。所用剂量制备的液体体积不应超过410 ml
用药时程:第1天输注给药,之后每3周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FG-3019制剂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0mg/kg;研究药物的总剂量不超过4.1g。所用剂量制备的液体体积不应超过410 ml
用药时程:第1天输注给药,之后每3周1次
规格:5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30mg/kg;研究药物的总剂量不超过4.1g。所用剂量制备的液体体积不应超过410 ml
用药时程:第1天输注给药,之后每3周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52周FVC(L)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0 项,展开查看
- 疾病进展的受试者比例,定义为绝对FVCpp下降≥10%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52周绝对FVCpp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复合临床结局:呼吸系统疾病住院或死亡或绝对FVCpp下降≥10%,以先发生者为准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期间因呼吸系统疾病住院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52周定量肺纤维化(QLF)体积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周圣乔治呼吸问卷(SGRQ)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周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呼吸困难问卷(UCSD-SOBQ)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周的莱斯特咳嗽问卷(LCQ)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期间的全因死亡率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研究期间IPF急性加重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06-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271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思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19
- 申请人名称
- FibroGen Inc/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珐博进(中国)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271
- 药物名称
- Pamrevlumab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特发性肺纤维化(IPF)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Pamrevlumab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有效性和安全性的3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Pamrevlumab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有效性和安全性的3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FGCL-3019-09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0
- 版本日期
- 2022-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