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38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鼎康(武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5-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9-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9-2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湖南省 · 长沙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辽宁省 · 沈阳市
-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杭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雪琴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操乐杰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潘频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葛洋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曹宝山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李晓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杜爽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鼎康(武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杜爽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41号楼3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61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3051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政民路507号上海市肺科医院肿瘤科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X008-NSCLC-II/I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0-05-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探索HX008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及客观有效率(ORR)
次要目的:1)探索HX008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1年无进展生存率、总生存期(OS); 2) 评价HX008的药代动力学及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1)探索HX008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1年无进展生存率、总生存期(OS); 2) 评价HX008的药代动力学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男女不限,年龄≥18岁者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IV期(M1a/b-AJCC第七版)非鳞状NSCLC者
4.针对晚期或转移性NSCLC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5.无EGFR或ALK靶向治疗指征的患者(无EGFR突变、ALK基因重排)
6.受试者须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按照RECIST1.1标准),如果将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作为靶病灶,须确认该病灶为疾病进展,如果有至少1个其他可测量的靶病灶,则可将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作为非靶病灶进行随访
7.随机前需提供组织样本检测PD-L1表达水平
8.预计生存期至少3个月者
9.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者
10.有适宜的器官功能, 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
血清白蛋白≥2.5g/dL;
嗜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白细胞绝对计数(WBC)≥3.0×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红蛋白≥90g/L,入组前4周内未输血;
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
AST 和 ALT≤2.5 倍 ULN,肝转移患者≤5倍ULN;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对于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的患者,直接胆红素需≤UL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 (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TT)≤1.5倍 ULN (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
11.有妊娠可能性的女性,需在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进行血清妊娠检查
2.男女不限,年龄≥18岁者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IV期(M1a/b-AJCC第七版)非鳞状NSCLC者
4.针对晚期或转移性NSCLC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5.无EGFR或ALK靶向治疗指征的患者(无EGFR突变、ALK基因重排)
6.受试者须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按照RECIST1.1标准),如果将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作为靶病灶,须确认该病灶为疾病进展,如果有至少1个其他可测量的靶病灶,则可将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作为非靶病灶进行随访
7.随机前需提供组织样本检测PD-L1表达水平
8.预计生存期至少3个月者
9.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者
10.有适宜的器官功能, 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
血清白蛋白≥2.5g/dL;
嗜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白细胞绝对计数(WBC)≥3.0×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红蛋白≥90g/L,入组前4周内未输血;
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
AST 和 ALT≤2.5 倍 ULN,肝转移患者≤5倍ULN;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对于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的患者,直接胆红素需≤UL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 (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TT)≤1.5倍 ULN (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
11.有妊娠可能性的女性,需在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进行血清妊娠检查
排除标准
1.组织学检测显示以鳞状细胞为主的非小细胞肺癌,混合型肿瘤如果存在小细胞成分,则受试者不能入组
2. 本研究首次给药之前:a. 针对转移性疾病接受过全身性细胞毒性化疗或抗肿瘤生物治疗
3. 合并有临床活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胃肠道梗阻、腹膜癌、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消化道活动性出血、消化道穿孔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它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经充分治疗后具有低转移风险和死亡风险的恶性肿瘤(5年生存率>90%),如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及其它原位癌
5.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顺铂、卡铂或培美曲塞的任何成分过敏
6. 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7. 曾接受过其他抗PD-1、PD-L1或PD-L2制剂或针对其他免疫调节受体或机制的抗体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针对IDO、PD-L1、IL-2R、GITR的抗体;或曾接受过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者;
8. 首次给药前有严重感染由研究者判定不符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9. 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症,或经常使用任何非法药物或(在最近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包括酒精)史,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者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生育者
12.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2. 本研究首次给药之前:a. 针对转移性疾病接受过全身性细胞毒性化疗或抗肿瘤生物治疗
3. 合并有临床活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胃肠道梗阻、腹膜癌、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消化道活动性出血、消化道穿孔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它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经充分治疗后具有低转移风险和死亡风险的恶性肿瘤(5年生存率>90%),如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及其它原位癌
5.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顺铂、卡铂或培美曲塞的任何成分过敏
6. 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7. 曾接受过其他抗PD-1、PD-L1或PD-L2制剂或针对其他免疫调节受体或机制的抗体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针对IDO、PD-L1、IL-2R、GITR的抗体;或曾接受过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者;
8. 首次给药前有严重感染由研究者判定不符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9. 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症,或经常使用任何非法药物或(在最近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包括酒精)史,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者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生育者
12.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X008注射液(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 : 英文通用名:HX008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剂型:HX008注射液 规格:100mg/10mL/支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 用药频次:每三周给药一次(q3W) 剂量:200mg/人/次固定剂量
用药时程:45min(±15min)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剂型:HX008注射液 规格:100mg/10mL/支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 用药频次:每三周给药一次(q3W) 剂量:200mg/人/次固定剂量
用药时程:45min(±15min)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ORR评价时间:入组50%进行中期分析,试验结束后进行整体统计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DCR;DOR;PFS;OS评价时间:入组50%进行中期分析,试验结束后进行整体统计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0-07-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38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杜爽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1-26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鼎康(武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387
- 药物名称
- HX008注射液(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标准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HX008)联合化疗对比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II/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HX008)联合化疗对比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II/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X008-NSCLC-II/I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0-05-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