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417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F520单药用于尿路上皮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0-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5-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5-26;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04-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基于公司研发策略,决定终止本临床试验)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安徽省 · 合肥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甘肃省 · 兰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海南省 · 海口市吉林省 · 长春市江西省 · 南昌市云南省 · 昆明市陕西省 · 西安市辽宁省 · 沈阳市山东省 · 临沂市江苏省 · 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西省 · 太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福建省 · 厦门市另有 4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爱萍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胡长路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马潞林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罗宏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誉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郑松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李军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吴瑾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韩惟青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梁培育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刘子玲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涂新华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刘建和
-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张波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胡滨
- 临沂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张培良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宏骞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继彦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平浩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史本康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曹晓明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陈鹏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罗广承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研究者:张松男
其余 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祁小龙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史艳侠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姚友生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纪志刚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田军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吴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健翔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北外环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73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爱萍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501,CTR20201523,CTR2020133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0-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考察F520对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考察F520对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探索可能有预测作用的生物标志物。
次要研究目的:考察F520对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探索可能有预测作用的生物标志物。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
2.受试者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T4b,任何N;或任何T,N2-3)或转移性(M1)尿路上皮癌(包括肾盂、输尿管、膀胱和尿道);
3.研究人群:
研究人群一:一线铂不耐受的受试者,需符合a或b的标准(如下所述):
a)一线顺铂不耐受,肿瘤PD-L1阳性,且根据以下标准之一,被认为不能耐受以顺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
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ECOG评分为2分;
Ccr为30至60 mL/min (不包含临界值);
NCI CTCAE V5.0≥2级的听力损伤(听力测试);
NCI CTCAE V5.0≥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b)一线顺铂、卡铂不耐受,根据研究者的判定,依据以下原因,认为不能耐受任何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即不能耐受顺铂和卡铂):
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ECOG评分为2分,且有至少以下1种情况:
记录的内脏转移性疾病;
Ccr为30至60 mL/min(不包含临界值);
NCI CTCAE V5.0≥2级的听力损伤(听力测试);
NCI CTCAE V5.0≥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研究人群二:二线及以上受试者,用至少一种含铂的治疗方案治疗不适合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或疾病复发的患者:
ECOG评分为0-1分;
既往采用含铂方案进行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由于发生4级血液学毒性或3-4级非血液学毒性而对含铂的治疗方案不耐受的患者;
肾功能:计算肌酐清除率(Ccr)≥30mL/min (Cockcroft-Gault公式);
4.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进行肿瘤活检;
5.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测量的病灶(依据RECIST 1.1);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的药品):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
肝功能:TBIL≤1.5×ULN,ALT和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和AST≤5×ULN;
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或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T4b,任何N;或任何T,N2-3)或转移性(M1)尿路上皮癌(包括肾盂、输尿管、膀胱和尿道);
3.研究人群:
研究人群一:一线铂不耐受的受试者,需符合a或b的标准(如下所述):
a)一线顺铂不耐受,肿瘤PD-L1阳性,且根据以下标准之一,被认为不能耐受以顺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
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ECOG评分为2分;
Ccr为30至60 mL/min (不包含临界值);
NCI CTCAE V5.0≥2级的听力损伤(听力测试);
NCI CTCAE V5.0≥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b)一线顺铂、卡铂不耐受,根据研究者的判定,依据以下原因,认为不能耐受任何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即不能耐受顺铂和卡铂):
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ECOG评分为2分,且有至少以下1种情况:
记录的内脏转移性疾病;
Ccr为30至60 mL/min(不包含临界值);
NCI CTCAE V5.0≥2级的听力损伤(听力测试);
NCI CTCAE V5.0≥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研究人群二:二线及以上受试者,用至少一种含铂的治疗方案治疗不适合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或疾病复发的患者:
ECOG评分为0-1分;
既往采用含铂方案进行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由于发生4级血液学毒性或3-4级非血液学毒性而对含铂的治疗方案不耐受的患者;
肾功能:计算肌酐清除率(Ccr)≥30mL/min (Cockcroft-Gault公式);
4.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进行肿瘤活检;
5.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测量的病灶(依据RECIST 1.1);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的药品):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
肝功能:TBIL≤1.5×ULN,ALT和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和AST≤5×ULN;
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或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PD-1或PD-L1抗体或CTLA-4抗体治疗者;
2. 已知患者对PD-1/PD-L1抗体过敏者;
3. 在筛选期和既往的影像学评估时,经CT或MRI检测发现有软脑膜转移灶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经治疗后疾病稳定1个月以上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除外;
4.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等除外);
5. 近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仅限于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者或颅内出血史者;
7.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全身或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的全身皮质类固醇)者;
8.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者(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9.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化疗、放疗、生物治疗或免疫治疗/免疫调节治疗(非肿瘤相关治疗),但允许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如卡培他滨、替吉奥)在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停药;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者;
10.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有其他严重免疫缺陷者;
11.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
12. 患有间质性肺病(放化疗引起的且目前没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除外)者;
13. 存在不能控制且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4. 已知有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已知为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必须排除活动性HBV感染,即HBV-DNA阳性(>1×104拷贝/mL或者>2000 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RNA阳性(>1×103拷贝/mL),或其它失代偿性肝病、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
15. HIV阳性者;
16.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者;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者(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灭活的流感疫苗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酗酒史、药物滥用史者;
20. 妊娠或者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伴侣,试验期间不愿采用一种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 已知患者对PD-1/PD-L1抗体过敏者;
3. 在筛选期和既往的影像学评估时,经CT或MRI检测发现有软脑膜转移灶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经治疗后疾病稳定1个月以上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除外;
4.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等除外);
5. 近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仅限于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者或颅内出血史者;
7.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全身或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的全身皮质类固醇)者;
8.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者(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9.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化疗、放疗、生物治疗或免疫治疗/免疫调节治疗(非肿瘤相关治疗),但允许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如卡培他滨、替吉奥)在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停药;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者;
10.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有其他严重免疫缺陷者;
11.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
12. 患有间质性肺病(放化疗引起的且目前没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除外)者;
13. 存在不能控制且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4. 已知有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已知为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必须排除活动性HBV感染,即HBV-DNA阳性(>1×104拷贝/mL或者>2000 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RNA阳性(>1×103拷贝/mL),或其它失代偿性肝病、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
15. HIV阳性者;
16.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者;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者(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灭活的流感疫苗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酗酒史、药物滥用史者;
20. 妊娠或者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伴侣,试验期间不愿采用一种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ized Anti-PD-1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夜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最长给药至2年。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最长给药至2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考察F520在尿路上皮癌患者中的有效性,研究者依据RECIST 1.1标准,ORR为CR+P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由研究者依据iRECIST标准评估的ORR,根据RECIST 1.1标准和iRECIST标准分别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417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01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41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501,CTR20201523,CTR20201338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F520单药用于尿路上皮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F520单药治疗尿路上皮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0-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