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52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1-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2-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3-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8-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8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8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8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江西省 · 赣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甘肃省 · 兰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宋学茹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吕群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黄薇、朱慧莉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伍琼芳
-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刘朝霞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黄学锋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梁晓燕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马晓玲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韦静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杨菁
-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管一春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元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彩霞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彩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512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小区1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04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宋学茹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80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JSL-2020-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1-01-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相比参照药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果纳芬®)在进行辅助生殖技术(ART)控制性超排卵患者中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单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20岁(最小年龄)至39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20-39周岁(包含边界值,按筛选期签署ICF日期减去受试者生日计算),已婚女性;
2.不孕女性确诊为输卵管性不孕、不明原因不孕、I/II级子宫内膜异位症(按照1996年修订的ASRM分类标准定义)或配偶确诊为男性因素不育症,符合使用来自男性配偶或供精者的新鲜或冻存精液进行体外受精(IVF)和/或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的标准,拟开展IVF、ICSI等ART技术,需COH者;
3.月经周期规律:21-35天(包括边界值);
4.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18.0-30.0kg/m2(包括边界值);
5.筛选时促卵泡激素(正常在月经周期第2~4天 FSH<10 IU/L)、黄体生成素(LH)、雌二醇(E2)、孕酮(P)水平正常或异常但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者;
6.受试者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不孕女性确诊为输卵管性不孕、不明原因不孕、I/II级子宫内膜异位症(按照1996年修订的ASRM分类标准定义)或配偶确诊为男性因素不育症,符合使用来自男性配偶或供精者的新鲜或冻存精液进行体外受精(IVF)和/或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的标准,拟开展IVF、ICSI等ART技术,需COH者;
3.月经周期规律:21-35天(包括边界值);
4.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18.0-30.0kg/m2(包括边界值);
5.筛选时促卵泡激素(正常在月经周期第2~4天 FSH<10 IU/L)、黄体生成素(LH)、雌二醇(E2)、孕酮(P)水平正常或异常但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者;
6.受试者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经研究者判断,患有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重大全身性疾病、内分泌或代谢异常者。影响妊娠相关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性疾病除外)、高雄激素血症、肾上腺功能异常性疾病(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2. 既往进行IVF/ICSI-ET技术取卵周期≥2次而未达临床妊娠者;
3. 复发性流产的患者(既往自然流产≥3次);
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高风险者[如既往超促排卵周期(COH)中≥30个卵泡直径达11mm、基础窦卵泡>20个、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既往因OHSS取消周期者];
5. 经研究者判断,入组时有子宫(如黏膜下大于3cm或虽小于3cm但影响宫腔形态的肌壁间子宫肌瘤、未经治疗的子宫内膜息肉、子宫内膜增生、宫腔粘连、子宫畸形、ASRM Ⅲ~Ⅳ期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如卵巢肿大、卵巢囊肿>4cm、双侧或一侧卵巢不能取卵)或附件(如未治疗的输卵管积水)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
6. 卵巢功能低下者,至少呈现出以下一项:既往卵巢反应不佳(既往常规足量促性腺激素刺激方案获卵数≤3个);双侧卵巢窦卵泡(直径2 mm-10 mm)计数(AFC)<6个或抗苗勒管激素(AMH)<1.1 ng/mL;
7. 原因不明的异常(非月经)阴道出血者;
8. 已知随机前3个月内观察到的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者(除非临床意义已被解决);
9. 既往或目前有卵巢、乳房、子宫、脑垂体或下丘脑等恶性肿瘤病史者;
10. 已知染色体异常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或接受供卵、或胚胎移植前遗传性筛查/胚胎植入前遗传性诊断(PGS/PGD)异常者;
11. 乙肝、艾滋病或梅毒呈阳性者;
12. 已知既往或目前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
13. 目前有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或活动性盆腔炎性疾病的患者;
14. 经研究者判断,合并有严重的心、脑、肝、肾、造血系统等疾病,包括血清AST或ALT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的2倍或Cr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1.5倍、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12导联心电图提示有QT间期延长、心律不齐或急性心肌缺血等;
15.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病史,和/或精神状态不能配合者;
16.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过宫外孕或任何妊娠者,血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17.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生育调节剂(如枸橼酸克罗米酚、促性腺激素、二甲双胍或口服避孕药等);
18.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激素类药物;
19. 对应用重组人卵泡刺激素注射液、醋酸曲普瑞林、rhCG、黄体酮类药物有禁忌症或者有过敏史者;
20. 有嗜烟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
21. 既往吸毒、药物滥用等不良嗜好者;
22. 接触过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23. 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不宜入选本试验者。
2. 既往进行IVF/ICSI-ET技术取卵周期≥2次而未达临床妊娠者;
3. 复发性流产的患者(既往自然流产≥3次);
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高风险者[如既往超促排卵周期(COH)中≥30个卵泡直径达11mm、基础窦卵泡>20个、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既往因OHSS取消周期者];
5. 经研究者判断,入组时有子宫(如黏膜下大于3cm或虽小于3cm但影响宫腔形态的肌壁间子宫肌瘤、未经治疗的子宫内膜息肉、子宫内膜增生、宫腔粘连、子宫畸形、ASRM Ⅲ~Ⅳ期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如卵巢肿大、卵巢囊肿>4cm、双侧或一侧卵巢不能取卵)或附件(如未治疗的输卵管积水)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
6. 卵巢功能低下者,至少呈现出以下一项:既往卵巢反应不佳(既往常规足量促性腺激素刺激方案获卵数≤3个);双侧卵巢窦卵泡(直径2 mm-10 mm)计数(AFC)<6个或抗苗勒管激素(AMH)<1.1 ng/mL;
7. 原因不明的异常(非月经)阴道出血者;
8. 已知随机前3个月内观察到的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者(除非临床意义已被解决);
9. 既往或目前有卵巢、乳房、子宫、脑垂体或下丘脑等恶性肿瘤病史者;
10. 已知染色体异常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或接受供卵、或胚胎移植前遗传性筛查/胚胎植入前遗传性诊断(PGS/PGD)异常者;
11. 乙肝、艾滋病或梅毒呈阳性者;
12. 已知既往或目前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
13. 目前有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或活动性盆腔炎性疾病的患者;
14. 经研究者判断,合并有严重的心、脑、肝、肾、造血系统等疾病,包括血清AST或ALT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的2倍或Cr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1.5倍、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12导联心电图提示有QT间期延长、心律不齐或急性心肌缺血等;
15.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病史,和/或精神状态不能配合者;
16.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过宫外孕或任何妊娠者,血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17.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生育调节剂(如枸橼酸克罗米酚、促性腺激素、二甲双胍或口服避孕药等);
18.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激素类药物;
19. 对应用重组人卵泡刺激素注射液、醋酸曲普瑞林、rhCG、黄体酮类药物有禁忌症或者有过敏史者;
20. 有嗜烟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
21. 既往吸毒、药物滥用等不良嗜好者;
22. 接触过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23. 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不宜入选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
规格:5.5 μg(75 IU)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日1次
用药时程:不超过16天
规格:5.5 μg(75 IU)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日1次
用药时程:不超过16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英文通用名:GONAL-f 商品名称:果纳芬
剂型:冻干粉
规格:5.5 μg(75 IU)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日1次
用药时程:不超过16天
规格:5.5 μg(75 IU)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日1次
用药时程:不超过16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取卵日获取的卵母细胞总数评价时间:研究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注射重组人绒促性素当天直径≥14mm的卵泡数量、刺激天数、rhFSH使用总剂量、卵母细胞分裂中期II比例、胚胎移植数量。评价时间:研究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药物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30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药物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52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彩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14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52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80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进行辅助生殖技术(ART)接受控制性卵巢刺激超排卵治疗方案的女性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与果纳芬在进行辅助生殖技术(ART)控制性超排卵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单盲、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比较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与果纳芬在进行辅助生殖技术(ART)控制性超排卵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单盲、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JSL-2020-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1-01-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