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265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Ⅰ&Ⅱ期联合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尖峰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JFAN-1001胶囊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单/多中心、开放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8-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2-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3-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郑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郭其森/孙玉萍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胡秀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周建娅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何志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海啸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尖峰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翟海啸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404C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肺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FAN-1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JFAN-1001胶囊在患者体内的安全耐受性;
确定JFAN-1001胶囊在患者体内单次和多次用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初步评价JFAN-1001胶囊的有效性。
确定JFAN-1001胶囊在患者体内单次和多次用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初步评价JFAN-1001胶囊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其它Ⅰ&Ⅱ期联合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且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规定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且≤75岁(含18岁和75岁)
3.剂量探索研究:既往接受一代或二代EGFR-TKI(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等)治疗后疾病进展(有影像学证实),经基因检测报告(组织/血液样本)确认为T790M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患者;同时,患者既往可接受其他针对NSCLC的治疗(如化疗);
有效性探索研究:
CohortA: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21L858R突变或19外显子缺失突变,这些突变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 EGFR 位点突变均可(送检组织不能来源于放射治疗过的肿瘤病灶)。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 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针对非靶病灶进行的局部治疗情况除外)者;既往接受过辅助治疗或新辅助治疗(化疗、放疗或其他治疗)者,如果治疗结束一年后没有进展,可以入组;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放疗或胸膜腔灌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可以参加研究;
CohortB: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20Ins突变(既往可接受过其他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CohortC: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T790M突变(既往可接受过其他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4.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患者;
5.剂量探索研究:ECOG评分0~1分;
有效性探索研究:ECOG评分0~2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剂量探索研究:根据RECIST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评估病灶;
有效性探索研究:根据RECIST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8.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a)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c) 血红蛋白(HB)≥90g/L;
d)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
e)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50mL/min;
f) 总胆红素≤1.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总胆红素≤3×ULN;
g)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9.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且≤75岁(含18岁和75岁)
3.剂量探索研究:既往接受一代或二代EGFR-TKI(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等)治疗后疾病进展(有影像学证实),经基因检测报告(组织/血液样本)确认为T790M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患者;同时,患者既往可接受其他针对NSCLC的治疗(如化疗);
有效性探索研究:
CohortA: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21L858R突变或19外显子缺失突变,这些突变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 EGFR 位点突变均可(送检组织不能来源于放射治疗过的肿瘤病灶)。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 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针对非靶病灶进行的局部治疗情况除外)者;既往接受过辅助治疗或新辅助治疗(化疗、放疗或其他治疗)者,如果治疗结束一年后没有进展,可以入组;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放疗或胸膜腔灌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可以参加研究;
CohortB: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20Ins突变(既往可接受过其他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CohortC:经由入组前的基因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组织/血液样本)具有EGFR-T790M突变(既往可接受过其他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4.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患者;
5.剂量探索研究:ECOG评分0~1分;
有效性探索研究:ECOG评分0~2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剂量探索研究:根据RECIST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评估病灶;
有效性探索研究:根据RECIST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8.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a)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c) 血红蛋白(HB)≥90g/L;
d)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
e)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50mL/min;
f) 总胆红素≤1.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总胆红素≤3×ULN;
g)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9.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受试者正在接受以下治疗:
a)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抗肿瘤小分子靶向药物(如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厄洛替尼、阿法替尼、Neratinib、Dacomitinib等)治疗;
b)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4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距末次服药至少2周,丝裂霉素C以及亚硝基脲需要距末次用药至少6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距末次用药至少2周),患者曾在治疗或临床研究中使用过任何化疗药物、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药物;
c)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手术(研究者判断不影响参加本试验的手术除外,例如,拔牙、血管通路建立手术等);
d)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对骨转移性疼痛的缓解放疗;1周内接受过用于缓解症状的局部放疗;
e) 受试者曾使用过第三代EGFR-TKI类药物,如奥希替尼(Osimertinib,AZD9291)、Rociletinib(CO-1686)、Olmutinib(Olita, HM61713)、ASP8273、EGF816、迈华替尼,艾维替尼等,或其原料药、仿制药;
2. 患者正在使用(或者在本研究首次用药前1周内无法停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
3.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4. 脊髓压迫或脑转移者(无症状、病情稳定、本研究首次用药开始前至少4周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者可以入组);
5.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6. 存在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的既往病史,或者任何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迹象;
7. 有明显的眼睛疾病包括角膜溃疡、球结膜炎、倒睫等;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高于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9. 任何影响患者吞服药物的情况,以及严重影响试验药物吸收或药代动力学参数的情况,包括任何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患者无法吞咽试验药物、胃肠道切除或手术史者;
10.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检查或疾病标准:
a) 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男性QTc间期>450 msec,女性>470 msec(第1次检查发现异常时,在48小时内复测1次,以2次平均结果计算);
b) 各种严重的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II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
c)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
d) 首次用药前4周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口服或静脉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
12.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a)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抗肿瘤小分子靶向药物(如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厄洛替尼、阿法替尼、Neratinib、Dacomitinib等)治疗;
b)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4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距末次服药至少2周,丝裂霉素C以及亚硝基脲需要距末次用药至少6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距末次用药至少2周),患者曾在治疗或临床研究中使用过任何化疗药物、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药物;
c)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手术(研究者判断不影响参加本试验的手术除外,例如,拔牙、血管通路建立手术等);
d) 本研究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对骨转移性疼痛的缓解放疗;1周内接受过用于缓解症状的局部放疗;
e) 受试者曾使用过第三代EGFR-TKI类药物,如奥希替尼(Osimertinib,AZD9291)、Rociletinib(CO-1686)、Olmutinib(Olita, HM61713)、ASP8273、EGF816、迈华替尼,艾维替尼等,或其原料药、仿制药;
2. 患者正在使用(或者在本研究首次用药前1周内无法停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
3.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4. 脊髓压迫或脑转移者(无症状、病情稳定、本研究首次用药开始前至少4周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者可以入组);
5.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6. 存在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的既往病史,或者任何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迹象;
7. 有明显的眼睛疾病包括角膜溃疡、球结膜炎、倒睫等;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高于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9. 任何影响患者吞服药物的情况,以及严重影响试验药物吸收或药代动力学参数的情况,包括任何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患者无法吞咽试验药物、胃肠道切除或手术史者;
10.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检查或疾病标准:
a) 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男性QTc间期>450 msec,女性>470 msec(第1次检查发现异常时,在48小时内复测1次,以2次平均结果计算);
b) 各种严重的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II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
c)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
d) 首次用药前4周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口服或静脉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
12.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JFAN-1001: 英文通用名:JFAN-1001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0mg
用法用量:计量探索组预设6个剂量组(60mg、120mg、180mg、240mg、300mg、360mg)
用药时程:单/多次给药(单、多次给药间隔3天,用于PK密集采血),多次给药为连续给药21天(QD)
规格:30mg
用法用量:计量探索组预设6个剂量组(60mg、120mg、180mg、240mg、300mg、360mg)
用药时程:单/多次给药(单、多次给药间隔3天,用于PK密集采血),多次给药为连续给药21天(QD)
中文通用名:JFAN-1001: 英文通用名:JFAN-1001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0mg
用法用量:计量探索组预设四个剂量组(90mg BID、120mg BID、150mg BID、180mg BID)
用药时程:单/多次给药(单、多次给药间隔3天,用于PK密集采血),多次给药为连续给药21天(BID)
规格:30mg
用法用量:计量探索组预设四个剂量组(90mg BID、120mg BID、150mg BID、180mg BID)
用药时程:单/多次给药(单、多次给药间隔3天,用于PK密集采血),多次给药为连续给药21天(BID)
中文通用名:JFAN-1001: 英文通用名:JFAN-1001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剂量探索研究中的剂量组中选择2个剂量组(给药方案根据剂量探索研究结果而定)
用药时程:试验药物连续给药12周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剂量探索研究中的剂量组中选择2个剂量组(给药方案根据剂量探索研究结果而定)
用药时程:试验药物连续给药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从首次用药到最后一次给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0-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65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海啸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12-25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尖峰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2654
- 药物名称
- JFAN-10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JFAN-1001胶囊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单/多中心、开放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JFAN-1001胶囊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FAN-1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