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2670 快照:主动终止 药代/药效动力学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研究药物
BAY 1101042钠控释片
适应症
用于预防伴有蛋白尿的慢性肾病患者的:心血管死亡事件,慢性肾病病情进展及合并症的发生,和/或预防终末期肾脏疾病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1-01-11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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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02670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药代/药效动力学
疾病领域
心血管、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申请人
Bayer AG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BAY 1101042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和药效学的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0-10-28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1-11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3-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3-29;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1-07-02;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6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4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申办方的整体开发策略变化,研究19326 将提前终止。该决定与化合物的安全性无关)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海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申请人名称
Bayer AG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B座18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海燕
学位
医学学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邮编
100191
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19326
方案最新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0-10-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后,评价BAY 1101042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和药效学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单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必须为18 至45 岁(含)。
2.根据医学评估(包括病史和手术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ECG、生命体征)确定为明显健康。
3.种族:中国人
4.筛选时体重指数(BMI)在18-27.9 kg/m2范围内(含)。
5.男性
6.有生育能力的研究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性生活活跃时同时使用两种可靠和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这适用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95 天(5 个半衰期+90 天)的时间段。充分避孕的定义将基于研究者的判定和当地要求。
7.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服用研究药物后95 天内不捐献精子
8.具有签署知情同意的能力,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9.知情同意必须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检查或程序前签署
10.能够理解并遵守和研究相关的规定。
排除标准
1.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具有损害受试者参与或完成本研究的能力的疾病、病症或病史。
2. 重要器官、中枢神经系统或与研究有关的其他器官疾病史,但可控制良好的疾病除外。
3. 具有可能引起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消除和作用异常的既有疾病。
4. 具有肝功能不全或活动性肝病,包括原因不明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
5. 具有已知或疑似的肝病(例如Gilbert 病/Meulengracht 综合征)和胆汁分泌/流出疾病(胆汁淤积,和胆汁淤积史)。
6. 在筛选时,经评估促甲状腺激素水平超出正常参考范围的证明患有甲状腺疾病的受试者。
7. 具有遗传性肌肉疾病或原因不明的CK 持续升高的个人史或家族史。
8. 已知对研究药物(制剂的活性物质或辅料)过敏。
9. 已知的严重过敏反应(例如对3 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用皮质类固醇治疗的过敏)、荨麻疹、或显著的非过敏性药物反应。
10.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 周内患有相关疾病。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 周内患有发热性疾病。
12. 具有已知或疑似的恶性肿瘤病史。
13. 具有血管迷走反应倾向(例如静脉穿刺后)或晕厥病史(最近5 年内)。
14. 存在静脉或动脉血栓/血栓栓塞事件(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肌梗死)或脑血管事件,包括前驱症状(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绞痛)或以上疾病病史和可能增加患上述任何疾病的风险的情况(例如,家族史表明遗传倾向)。
15. 胃肠道手术史,在12 个月前完成的阑尾切除术除外。
16. 在预定的首次给药日前14 天内出现急性腹泻或便秘
17. 根据当地指南/临床实践,疑似、确诊或既往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
18. 入住临床研究机构4 周前接触过SARS-CoV-2 阳性或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 19)患者。
19. 定期用药。
20. 经常使用治疗性或娱乐性药物,例如肉碱类药物、合成代谢药物、高剂量维生素等。
21.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 天内使用任何已知可诱导肝酶的药物(如地塞米松、巴比妥类药物、圣约翰草[贯叶连翘])。
22.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使用任何已知可抑制肝酶的药物(如伊曲康唑、大环内酯类药物)。
2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使用任何已知可干扰肝肠循环的药物(如青霉素、四环素类)。
2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使用任何其他与研究目的相抵触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全身或局部药物或物质。
2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 周内,摄入含有西柚、柚子或酸橙的食物或饮料。
26. 日常摄入的含黄嘌呤饮料量大于1 L。
27. 每天吸烟10 根以上
28. 日常饮用普通啤酒超过500 mL 或以其他形式摄入超过约20 g 的等量酒精。
2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96 小时内,摄入含有酒精的食物或饮料
3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 周内献血超过100 mL 全血或血浆,或3 个月内献血超过500 mL 全血。
31.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 周内接受已排除的治疗(例如物理疗法、针灸等)。
32. 疑似滥用药物或酗酒。
33. 首次筛选访视时,心电图有临床相关发现,如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QRS 波群延长超过或等于120 msec 或QTc 间期延长超过450 msec。
34. 在心电图中发现临床相关心律失常(尤其是室上性和室性异位搏动——Lown 分类3 级或以上);已知的先天性QT 间期延长
35. 筛选时收缩压低于100 mmHg 或高于145 mmHg(仰卧休息约15 分钟后测量)。
36. 筛选时舒张压低于50 mmHg 或高于90 mmHg(仰卧休息约15 分钟后测量)。
37. 筛选时心率低于50 或高于90 次/分(仰卧休息约15 分钟后测量)。
38. 身体检查有临床相关发现。
39. 筛选时通过病毒血清学检查发现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抗体(抗-HCV)、抗甲型肝炎抗体(抗-HAV IgM)、抗戊型肝炎抗体(抗-HEV IgM)、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1+2/p24 抗原(HIV-1/2 结合检测)、梅毒螺旋体抗体(TPA)的阳性结果或病毒急性/亚急性感染血清学检查阳性(如EB 病毒[EBV VCA IgG 和IgM]、巨细胞病毒[CMV IgG 和IgM]、单纯疱疹病毒[HSV IgG和IgM])。
40. 血红蛋白A1c(HbA1c)、C 反应蛋白(CRP)或肝酶(包括总胆红素)的升高超过参考范围。
41. CK 升高,预期在研究药物服用前可正常化的极小可解释变化除外。
42. 脂肪酶和淀粉酶的升高(除个别说明参数变化的脂肪酶或淀粉酶的边缘升高,而受试者无症状,并且根据医学判断不存在其他实验室变化可以假设存在疾病)。
43. 任何其他安全实验室参数偏离正常范围,表明存在明显疾病(或疾病不能排除)或影响研究目的。
44. 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表明存在药物滥用
45.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46. 摄入食物、液体或草药导致肝酶升高
47. 在过去3 个月中参与了另一项临床研究(受试者从先前研究的末次访视到新研究的首次治疗)。
48. 在其他研究的排除期内或同时参与其他临床研究。
49. 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受试者因科学原因、依从性原因或出于对受试者安全性的考虑而不能参与本研究
50. 在本研究期间,先前接受过治疗分配(例如随机化)(允许先前接受过随机分配的受试者重新- 纳入该研究可能会导致偏倚)。
51. 与研究中心关系密切;例如,研究者的近亲、有从属关系的人员(例如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学生)。
52. 受试者是Bayer AG 的雇员。
53. 根据当局或法院的命令,受试者处于拘留期间。
54. 受试者无法或不愿遵守研究限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Runcacigua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第一剂量组每次2片
用药时程:第一剂量组第1天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Runcacigua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第二剂量组每次4片
用药时程:第二剂量组第1天,第4至10天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Runcacigua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第三剂量组每次6片
用药时程:第三剂量组第1天,第4至10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与15mg BAY1101042对应的安慰剂
用法用量:口服第一剂量组每次2片
用药时程:第一剂量组第1天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与15mg BAY1101042对应的安慰剂
用法用量:口服 第二剂量组每次4片
用药时程:第二剂量组第1天,第4至10天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与15mg BAY1101042对应的安慰剂
用法用量:口服 第三剂量组每次6片
用药时程:第三剂量组第1天,第4至10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BAY 1101042药代动力学指标: Cmax 、AUC 、Cmax/D 、AUC/D 、Cmax,md 、AUCτ,md、Cmax,md/D 和AUCτ,md/D评价时间:给药第1天和第1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TE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心率、血压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1 分钟心率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11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11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10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9-30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5-1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2670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1-11
申请人名称
Bayer AG/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2670
药物名称
BAY 1101042钠控释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用于预防伴有蛋白尿的慢性肾病患者的:心血管死亡事件,慢性肾病病情进展及合并症的发生,和/或预防终末期肾脏疾病
试验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BAY 1101042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和药效学的I期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19326
方案最新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0-10-2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