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02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MK-1045(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与初步有效性的开放性、剂量递增的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1-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3-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3-3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7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东省 · 济南市天津市 · 天津市福建省 · 厦门市吉林省 · 长春市四川省 · 成都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宋玉琴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晔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蔡清清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海生,王明霞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文荣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明智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双跃荣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刘艳艳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兰芳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徐兵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陶荣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澎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白鸥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洪煌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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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赵冰
- 申请人名称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赵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2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01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宋玉琴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12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K-1045-001 (CN2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9.0
- 版本日期
- 2025-04-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确定在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中给予CN2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推荐剂量(RP2D);
2. 初步观察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3. 评估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2. 初步观察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3. 评估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 18周岁,≤ 75周岁,性别不限;
2.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既往须符合病理免疫组化CD19阳性的下述世界卫生组织(WHO)的B-NHL诊断亚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I~III级)、边缘区淋巴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套细胞淋巴瘤、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转化型大B细胞淋巴瘤。(剂量递增阶段,除外经过CAR-T治疗的患者,其他患者如果无法提供病理免疫组化CD19阳性证明,但是既往有CD20阳性证明,在与申报方讨论后可以考虑入组。)
3.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即根据计算机断层扫描(CT)横断面影像淋巴结病灶长径 > 15 mm,或结节外病灶长径 > 10 mm;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 2分,并且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的患者;
5.骨髓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包括:PLT ≥ 75 × 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 10^9 /L,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 200/μL,血红蛋白(Hgb)≥ 9.0 g/dL;
6.凝血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正常值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 ULN;
7.肝、肾、肺、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a)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 ≤ 1.5 × ULN (除非有证据表明患者患有 Gilbert 综合征,则 ≤ 3.0 × 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 2.5 × ULN;(如果有肿瘤继发性改变影响到肝脏,则 ≤ 5.0 × ULN);
(b) 血清肌酐 ≤ 1.5 × ULN 或估计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按实际测量中心的计算标准);
(c) 超声心动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无心包积液;12导联心电图(ECG)结果:无临床显著的ECG异常[任何级别的房颤、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 > 470 msec(女性)或 > 450 msec(男性);其他未得到控制的症状性心律失常];
(d) 无显著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和/或腹腔积液;
(e) 血氧饱和度 > 92%(非吸氧状态下)。
8.患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ICF。
9.出生时记录为女性的受试者如果在研究干预期间和研究干预MK-1045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未哺乳,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不属于POCBP
或
-如方案附录5所述,在干预期间及至少在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消除研究干预所需的时间内采用高效(每年失败率<1%)且依赖程度低的避孕方法,或坚持将避免阴茎-阴道性交作为其首选和日常生活方式(长期持续禁欲)的POCBP有资格参加研究。此外,受试者同意在此期间不将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捐献给他人或冷冻/储存卵子用于生殖目的。MK-1045研究干预所需的持续避孕周期:90天。
未妊娠并且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高敏感性妊娠试验(血清)结果呈阴性的POCBP,有资格参与研究。
10.如果精子生成功能正常,受试者同意在干预期间和至少在末次研究干预后消除研究干预所需的时间内遵守以下要求。研究干预所需的持续避孕周期:90天。
-避免捐精
-当与目前未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非受试者进行阴茎-阴道性交时,使用阴茎/外部避孕套,同时伴侣使用额外的避孕方法(参见方案附录5),因为避孕套可能破裂或泄漏。
避孕措施的使用应符合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当地规定。如果当地说明书对任何研究干预措施的避孕要求比上述要求更严格,则应遵循当地说明书要求。
2.复发或难治的B-NHL患者。既往须符合病理免疫组化CD19阳性的下述世界卫生组织(WHO)的B-NHL诊断亚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I~III级)、边缘区淋巴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套细胞淋巴瘤、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转化型大B细胞淋巴瘤。(剂量递增阶段,除外经过CAR-T治疗的患者,其他患者如果无法提供病理免疫组化CD19阳性证明,但是既往有CD20阳性证明,在与申报方讨论后可以考虑入组。)
3.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即根据计算机断层扫描(CT)横断面影像淋巴结病灶长径 > 15 mm,或结节外病灶长径 > 10 mm;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 2分,并且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的患者;
5.骨髓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包括:PLT ≥ 75 × 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 10^9 /L,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 200/μL,血红蛋白(Hgb)≥ 9.0 g/dL;
6.凝血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正常值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 ULN;
7.肝、肾、肺、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a)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 ≤ 1.5 × ULN (除非有证据表明患者患有 Gilbert 综合征,则 ≤ 3.0 × 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 2.5 × ULN;(如果有肿瘤继发性改变影响到肝脏,则 ≤ 5.0 × ULN);
(b) 血清肌酐 ≤ 1.5 × ULN 或估计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按实际测量中心的计算标准);
(c) 超声心动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无心包积液;12导联心电图(ECG)结果:无临床显著的ECG异常[任何级别的房颤、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 > 470 msec(女性)或 > 450 msec(男性);其他未得到控制的症状性心律失常];
(d) 无显著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和/或腹腔积液;
(e) 血氧饱和度 > 92%(非吸氧状态下)。
8.患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ICF。
9.出生时记录为女性的受试者如果在研究干预期间和研究干预MK-1045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未哺乳,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不属于POCBP
或
-如方案附录5所述,在干预期间及至少在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消除研究干预所需的时间内采用高效(每年失败率<1%)且依赖程度低的避孕方法,或坚持将避免阴茎-阴道性交作为其首选和日常生活方式(长期持续禁欲)的POCBP有资格参加研究。此外,受试者同意在此期间不将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捐献给他人或冷冻/储存卵子用于生殖目的。MK-1045研究干预所需的持续避孕周期:90天。
未妊娠并且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高敏感性妊娠试验(血清)结果呈阴性的POCBP,有资格参与研究。
10.如果精子生成功能正常,受试者同意在干预期间和至少在末次研究干预后消除研究干预所需的时间内遵守以下要求。研究干预所需的持续避孕周期:90天。
-避免捐精
-当与目前未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非受试者进行阴茎-阴道性交时,使用阴茎/外部避孕套,同时伴侣使用额外的避孕方法(参见方案附录5),因为避孕套可能破裂或泄漏。
避孕措施的使用应符合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当地规定。如果当地说明书对任何研究干预措施的避孕要求比上述要求更严格,则应遵循当地说明书要求。
排除标准
1.入选标准(2)中未列出的任何其他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
2.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接受过抗CD3/CD19双特异性抗体(BsAb)治疗的患者(本研究2.5 μg/次、5μg/次剂量组的受试者在停止本试验用药治疗后,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可能在高剂量组有受益,遵从患者意愿,经申办者同意,经药物的5个半衰期洗脱后,允许一次机会参加较高剂量组用药)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姑息性放疗为首次试验用药品前2周)或生物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接收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抗体或抗-CD19 抗体治疗。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接受过抗肿瘤免疫治疗或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患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6.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 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IL-2)、干扰素(IFN)及抗肿瘤中成药或中草药等的患者。
8.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9.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浸润的患者。
10.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患者,包括:癫痫、出血性/缺血性脑卒中、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疾病等。
11. 既往或伴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者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上皮内瘤及研究者判断已临床治愈5年的其他肿瘤除外)的患者。
12. 有未能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目前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和/或丙型肝炎的患者。包括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凡乙肝表面抗原(HBsAg)者,不允许在剂量递增期入组;但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HBVDNA 阴性,且坚持服用恩替卡韦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并同意定期每月监测 HBVDNA 者,允许在剂量扩展期入组
14. 有免疫缺陷病史的患者,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5.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的患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 II级或LVEF < 50%的患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16.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的患者。
17. 目前有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或有活动性慢性GVHD的患者
18.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但允许以下疾病的患者进一步入组筛选: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19.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 3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患者
2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非血液学相关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5.0版等级评价 ≤ 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的患者
21.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的患者
22. 已知患有精神疾病(可能会影响患者遵守研究要求的能力)的患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接受过抗CD3/CD19双特异性抗体(BsAb)治疗的患者(本研究2.5 μg/次、5μg/次剂量组的受试者在停止本试验用药治疗后,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可能在高剂量组有受益,遵从患者意愿,经申办者同意,经药物的5个半衰期洗脱后,允许一次机会参加较高剂量组用药)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姑息性放疗为首次试验用药品前2周)或生物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接收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抗体或抗-CD19 抗体治疗。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接受过抗肿瘤免疫治疗或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患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6.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 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IL-2)、干扰素(IFN)及抗肿瘤中成药或中草药等的患者。
8.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9.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浸润的患者。
10.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患者,包括:癫痫、出血性/缺血性脑卒中、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疾病等。
11. 既往或伴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者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上皮内瘤及研究者判断已临床治愈5年的其他肿瘤除外)的患者。
12. 有未能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目前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和/或丙型肝炎的患者。包括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凡乙肝表面抗原(HBsAg)者,不允许在剂量递增期入组;但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HBVDNA 阴性,且坚持服用恩替卡韦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并同意定期每月监测 HBVDNA 者,允许在剂量扩展期入组
14. 有免疫缺陷病史的患者,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5.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的患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 II级或LVEF < 50%的患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16.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的患者。
17. 目前有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或有活动性慢性GVHD的患者
18.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但允许以下疾病的患者进一步入组筛选: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19.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 3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患者
2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非血液学相关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5.0版等级评价 ≤ 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的患者
21.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的患者
22. 已知患有精神疾病(可能会影响患者遵守研究要求的能力)的患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2.5 μg/人/次。
每次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2.5 μg/人/次。
每次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1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1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4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45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9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9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18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18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27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27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40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40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60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规格:0.5 mg/瓶
用法用量:600 μg/人/次。
首次给药:2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后续给药:1小时静脉匀速泵入。
用药时程:患者将在每周的第1天通过静脉输注给予CN201,连续3周,之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例患者将给予连续两个周期的试验用药品治疗。
完成两个治疗周期后,经判断临床获益的患者继续给药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0.6mg-8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0.6mg-8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1mg-16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1mg-16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N201: 英文通用名:CN2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1mg-16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规格:5mg/瓶
用法用量:增加梯度给药剂量组,目标剂量为1mg-160mg。每周给药一次,连续3周,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3h静脉输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DLT的发生次数和性质、不良事件(AEs)和严重不良事件(SAEs)的总体发生频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DLT观察期);签署知情同意之后至末次给药90 ± 7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 给药后血清CN201浓度变化及PK参数; 2. 给药后外周血B细胞和T细胞数量、水平及细胞因子水平的变化; 3. 肿瘤客观缓解率、完全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和完全缓解持续时间; 4. 产生抗药抗体的患者例数和百分比。评价时间:方案中规定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14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0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13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1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1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17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9-18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19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10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02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1-11
- 申请人名称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02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129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CN201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的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B-NHL)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MK-1045(CN201)在复发或难治的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与初步有效性的开放性、剂量递增的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MK-1045(CN201)在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K-1045-001 (CN2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9.0
- 版本日期
- 2025-04-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