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09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预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孢克洛治疗量。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鼻窦炎。淋球菌性尿道炎。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0.125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不同条件下,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周期、自身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2-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1-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1-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2-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3-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西省 · 长治市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赵亚男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程林忠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代军朋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代军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333号
- 联系人邮编
- 05216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赵亚男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110号
- 邮编
- 046000
- 单位名称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程林忠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110号
- 邮编
- 046000
- 单位名称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JZSY-HE2005-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2-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空腹和餐后不同条件下,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T(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和参比制剂R(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商品名:希刻劳),比较两制剂在人体内的血药浓度及药动学参数,评价两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女均可;
2.体重:男性受试者的体重不低于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范围内(包括19.0和26.0);
3.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和胸片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核准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受试者的体重不低于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范围内(包括19.0和26.0);
3.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和胸片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核准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对药物、食物有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者;
2. 有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消化系统、肌肉骨骼、皮肤系统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
3.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产品)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5.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100mL,或筛选前6个月内嗜酒者(酒精摄入量超过每周14单位,1个酒精单位≈25mL白酒、330mL啤酒、125mL葡萄酒);
6. 筛选前6个月内过量吸烟(>5支/天)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吸烟者;
7. 在筛选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或不愿意停止饮用含咖啡因饮料、茶者,在筛选前7天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或不愿意停止服用葡萄柚或酸橙或由其制备的食物、饮料者;
8. 育龄期女性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9.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及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前1个月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方法(如没有性生活、避孕环、伴侣结扎);
10.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测定(HBsAg)、丙肝病毒抗体IgG测定(抗HCV-IgG)、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Ab)、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抗TP)结果阳性者;
11. 尿液药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检查结果阳性;或有药物依赖史、药物滥用史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女性正常生理性失血除外)、献血超过400mL者,或输血及血制品史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对牛奶或乳糖不耐受者,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高脂高热量餐不耐受);
14. 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5. 吞咽困难者或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伪膜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病史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2. 有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消化系统、肌肉骨骼、皮肤系统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
3.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产品)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5.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100mL,或筛选前6个月内嗜酒者(酒精摄入量超过每周14单位,1个酒精单位≈25mL白酒、330mL啤酒、125mL葡萄酒);
6. 筛选前6个月内过量吸烟(>5支/天)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吸烟者;
7. 在筛选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或不愿意停止饮用含咖啡因饮料、茶者,在筛选前7天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或不愿意停止服用葡萄柚或酸橙或由其制备的食物、饮料者;
8. 育龄期女性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9.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及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前1个月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方法(如没有性生活、避孕环、伴侣结扎);
10.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测定(HBsAg)、丙肝病毒抗体IgG测定(抗HCV-IgG)、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Ab)、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抗TP)结果阳性者;
11. 尿液药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检查结果阳性;或有药物依赖史、药物滥用史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女性正常生理性失血除外)、献血超过400mL者,或输血及血制品史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对牛奶或乳糖不耐受者,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高脂高热量餐不耐受);
14. 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5. 吞咽困难者或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伪膜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病史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for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0.125g,共给药2次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0.125g,共给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for Suspension 商品名称:希刻劳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0.125g,共给药2次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0.125g,共给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空腹每周期给药开始前至给药后6小时; 餐后每周期给药开始前至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测量、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结果、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空腹每周期给药开始前至给药后6小时; 餐后每周期给药开始前至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09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代军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1-29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098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预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孢克洛治疗量。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鼻窦炎。淋球菌性尿道炎。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0.125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不同条件下,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周期、自身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JZSY-HE2005-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2-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