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0212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利伐沙班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研究药物
利伐沙班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1-02-02
登记地点
湖南省 · 长沙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查看数据边界
建议查看顺序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10212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申请人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 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 6 个月初始治疗后 DVT 和/或 PE 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 用于降低 DVT 和/或 PE 复发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 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 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的随机、开放、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0-12-07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2-02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4-0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4-15;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1-06-09;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72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代嫣嫣
申请人名称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代嫣嫣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法拉第路85号2号楼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张平
学位
硕士
职称
副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邮编
410015
单位名称
长沙市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GE861909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0-12-0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20mg,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与利伐沙班片参比制剂( 20mg,Xarelto®(拜瑞妥®), Bayer AG)后两种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利伐沙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中国受试者,男女兼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 /身高2(m2) ;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
2.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服用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等,如眼内出血、痔疮、血肿、直肠出血、呕血、血尿症、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等或伴有任何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或有出血性疾病病史者;
5.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出现牙龈出血、鼻出血等,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6.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8. 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9.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CYP3A4或P-gp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决奈达隆、 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等),或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者;
11.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抗凝血药物(如依诺肝素、华法林)、血小板聚集抑制剂(如氯吡格雷)、非甾体抗炎药(如乙酰水杨酸、萘普生)、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选择性 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者;
12.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这些疫苗者;
13.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4. 药物滥用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5. 嗜烟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6. 酗酒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 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7.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进食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0. 受试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21. 女性受试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2. 女性受试者月经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等,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23.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24. 血小板(PLT)、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检查值超过正常值范围者;
25. 肌酐清除率<80 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 Cockcroft-Gault 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 ]/[0.814×Scr(μmol/L)],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26.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7. 第一周期入住尿毒筛试验阳性、酒精呼气试验阳性、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女性血妊娠试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用法:在每个试验的第一周期服药当天,受试者将按照随机分配的序列组,用240mL温水送服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第二周期服药当天、第三周期服药当天和第四周期服药当天,受试者按照随机分配的序列组重复交叉服药。
用量: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Xarelto®(拜瑞妥®)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用法:在每个试验的第一周期服药当天,受试者将按照随机分配的序列组,用240mL温水送服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第二周期服药当天、第三周期服药当天和第四周期服药当天,受试者按照随机分配的序列组重复交叉服药。
用量: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空腹和餐后状态,单次给药后, 利伐沙班的药代动力学(PK)参数 Cmax、AUC0-t 和 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空腹和餐后状态, 单次给药后,利伐沙班 的 PK 参 数 Tmax 、 t1/2 、λz、 %AUCex、 Vd/F、 CL/F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不良事件、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生命体征、 12 导联心电图、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10-09
  • V1.02021-10-0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0212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代嫣嫣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2-02
申请人名称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0212
药物名称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 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 6 个月初始治疗后 DVT 和/或 PE 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 用于降低 DVT 和/或 PE 复发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 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 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试验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的随机、开放、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伐沙班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GE861909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0-12-0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