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29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在含铂根治性放化疗后未出现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维持治疗的随机、对照、双盲、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1-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2-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3-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4-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济南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广东省 · 梅州市广东省 · 韶关市辽宁省 · 沈阳市河南省 · 郑州市山东省 · 滨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山东省 · 临沂市安徽省 · 合肥市广东省 · 广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青岛市山东省 · 济宁市浙江省 · 温州市江苏省 · 苏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四川省 · 内江市另有 12 个地区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于金明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程玉峰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刘宝刚
- 中山大学附属梅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粤北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韶关市 · 研究者:黄淼龙 /潘素明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彩刚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葛红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宁方玲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曲秀娟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李建成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赵欣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印洁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孙国平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希成
- 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田东波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朱波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许亚萍
- 青岛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张小涛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叶书成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谢聪颖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徐本华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秦颂兵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亚伦
其余 2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蒋鸥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军
- 中日友好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广迎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安辉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林勤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谢丛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建华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姚颐
- 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晖
- 安阳市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冯连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琪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姜丽岩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汪庚明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刘春玲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志红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仓顺东
-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杨昆宁
-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林海锋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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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正正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正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9号索菲特银河大酒店写字楼18楼C座
- 联系人邮编
- 2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于金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生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40号
- 邮编
- 250117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296-3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1-0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在含铂根治性放化疗后未出现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EGFR敏感突变的NSCLC患者中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本人自愿参加并书面签署主知情同意书。
2.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III期)、不可切除的NSCLC患者(根据AJ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
4.确认为EGFR敏感突变(外显子19缺失或L858R突变,两者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EGFR位点突变均可,包括共存T790M突变阳性者)。
5.在含铂根治性放化疗期间和之后,未出现疾病进展。
6.患者必须接受如下定义的同步放化疗或序贯放化疗方案:
1) 同步放化疗(CCRT)患者必须接受至少2个周期含铂方案或5个剂量基于铂类药物的化疗(每周一次),并必须在CCRT后6周内(1~42天,含42天)进行随机分组。
2) 序贯放化疗(SCRT)定义为化疗及随后的放疗,而不是放疗及随后的化疗。SCRT患者必须在放疗前接受至少2各周期的含铂化疗,最后一次放射剂量结束后6周内(1~42天,含42天)进行随机分组。
3) 如果患者接受至少2个周期含铂化疗,随后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或<5个剂量的含铂化疗(每周一次)联合同步放疗,这种治疗方式定义为SCRT。如果患者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随后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或<5个剂量的含铂化疗(每周一次)联合同步放疗,这种治疗方式既不属于CCRT,也不属于SCRT,且患者不符合纳入标准。
4) 根据当地的含铂标准治疗方案。
5) 作为放化疗的一部分,患者必须接受总剂量为60 Gy±10%(54-66 Gy)的放疗(常规分割)。
7.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评分为0或1,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8.最小预期生存≥12周。
9.育龄期女性患者从签署主知情同意起到末次使用研究治疗后6个月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参考附录K)且不应该哺乳;男性患者从签署主知情同意起到末次使用研究治疗后6个月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10.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5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b. 年龄<5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2.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III期)、不可切除的NSCLC患者(根据AJ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
4.确认为EGFR敏感突变(外显子19缺失或L858R突变,两者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EGFR位点突变均可,包括共存T790M突变阳性者)。
5.在含铂根治性放化疗期间和之后,未出现疾病进展。
6.患者必须接受如下定义的同步放化疗或序贯放化疗方案:
1) 同步放化疗(CCRT)患者必须接受至少2个周期含铂方案或5个剂量基于铂类药物的化疗(每周一次),并必须在CCRT后6周内(1~42天,含42天)进行随机分组。
2) 序贯放化疗(SCRT)定义为化疗及随后的放疗,而不是放疗及随后的化疗。SCRT患者必须在放疗前接受至少2各周期的含铂化疗,最后一次放射剂量结束后6周内(1~42天,含42天)进行随机分组。
3) 如果患者接受至少2个周期含铂化疗,随后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或<5个剂量的含铂化疗(每周一次)联合同步放疗,这种治疗方式定义为SCRT。如果患者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随后接受1个周期含铂化疗或<5个剂量的含铂化疗(每周一次)联合同步放疗,这种治疗方式既不属于CCRT,也不属于SCRT,且患者不符合纳入标准。
4) 根据当地的含铂标准治疗方案。
5) 作为放化疗的一部分,患者必须接受总剂量为60 Gy±10%(54-66 Gy)的放疗(常规分割)。
7.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评分为0或1,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8.最小预期生存≥12周。
9.育龄期女性患者从签署主知情同意起到末次使用研究治疗后6个月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参考附录K)且不应该哺乳;男性患者从签署主知情同意起到末次使用研究治疗后6个月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10.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5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b. 年龄<5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排除标准
1.对既往或合并治疗的要求:
a. 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靶向治疗)或在III期疾病明确情况下接受过其他用于NSCLC的试验用药品(用于治疗III期疾病的根治性放化疗治疗除外)。既往因I期或II期NSCLC接受过手术的患者可入组。
b. 既往使用过任何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患者曾接受过大手术(如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等)。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e.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f.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在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2. 病理检查确诊为混合型小细胞和混合型非小细胞性肺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以及肉瘤样癌。
3. 根治性放化疗之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
4. 根治性放化疗之后症状性肺炎。
5.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2级的毒性(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排除标准7规定的实验室检查除外),脱发和既往化疗引起的2级神经毒性者除外。
6. 符合以下任何心脏检查结果: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存在任何有临床意义的经研究者判断重要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7.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任何一项实验室限值: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90×109 / L;
c. 血红蛋白<80 g/L(<8 g/dL);
d.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倍的正常上限(ULN);
e. 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 2.5×ULN;
f. 总胆红素> 1.5×ULN;或存在有证明记录的Gilbert综合征(高非结合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 3×ULN;
g.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h.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8.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下述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9.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0.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11. 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2.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等。
13.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14.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或需要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治疗的眼部异常者。
15. 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6. 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干扰评估的状况。
17.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18. 对阿美替尼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阿美替尼化学结构类似或阿美替尼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19.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a. 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靶向治疗)或在III期疾病明确情况下接受过其他用于NSCLC的试验用药品(用于治疗III期疾病的根治性放化疗治疗除外)。既往因I期或II期NSCLC接受过手术的患者可入组。
b. 既往使用过任何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患者曾接受过大手术(如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等)。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e.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f.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在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2. 病理检查确诊为混合型小细胞和混合型非小细胞性肺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以及肉瘤样癌。
3. 根治性放化疗之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
4. 根治性放化疗之后症状性肺炎。
5.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2级的毒性(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排除标准7规定的实验室检查除外),脱发和既往化疗引起的2级神经毒性者除外。
6. 符合以下任何心脏检查结果: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存在任何有临床意义的经研究者判断重要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7.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任何一项实验室限值: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90×109 / L;
c. 血红蛋白<80 g/L(<8 g/dL);
d.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倍的正常上限(ULN);
e. 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 2.5×ULN;
f. 总胆红素> 1.5×ULN;或存在有证明记录的Gilbert综合征(高非结合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 3×ULN;
g.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h.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8.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下述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9.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0.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11. 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2.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等。
13.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14.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或需要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治疗的眼部异常者。
15. 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6. 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干扰评估的状况。
17.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18. 对阿美替尼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阿美替尼化学结构类似或阿美替尼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19.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Almonertinib Mesi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阿美乐
剂型:片剂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标准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标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模拟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标准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IRC评估的PFS评价时间:从随机化开始每8周一次直至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IRC确认的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估PFS评价时间:从随机化开始每8周一次直至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出现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从随机化开始至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之间的时间,从末次给药起每12周一次生存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RC评估的至CNS进展时间、TTDM、ORR、DCR和DoR。评价时间:从随机化开始每8周一次直至48周,之后每12周一次直至IRC确认的疾病进展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观察记录所有受试者在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评价时间:从随机开始按照第1、2、4周及之后每4周一次,直到第24周;24周后,按照每8周一次,直到第48周;48周后,按照每12周一次,直到末次给药后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所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7-28
-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所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29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正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2-19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297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曾用名:HS-10296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在含铂根治性放化疗后未出现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维持治疗的随机、对照、双盲、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磺酸阿美替尼维持治疗局部晚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296-3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1-0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