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43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3-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3-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5-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衡阳市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李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席雯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席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2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60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荣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 邮编
- 421001
- 单位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TYX20025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1-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为受试制剂,以 Pfizer Limited 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为参比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18~65 周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边界值;
2.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 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5.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 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5.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包括有心血管疾病风险者)、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或生理条件者;
2.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初筛、RPR(梅毒螺旋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5. 有吸毒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0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2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85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或给药前 48 h 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 0.0 mg/100 mL 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 5 支者或者在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 6 个月内失血≥400 mL 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9.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如乳糖不耐受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巧克力等),或食用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葡萄柚、柚子、芒果等)者;
12. 有精神疾病史、癫痫史者;
13.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4. 片剂吞咽困难者;
15. 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初筛、RPR(梅毒螺旋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5. 有吸毒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0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2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85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或给药前 48 h 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 0.0 mg/100 mL 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 5 支者或者在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 6 个月内失血≥400 mL 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9.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如乳糖不耐受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巧克力等),或食用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葡萄柚、柚子、芒果等)者;
12. 有精神疾病史、癫痫史者;
13.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4. 片剂吞咽困难者;
15. 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英文通用名:Varenicline Tart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mg/片
用法用量:空腹: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次日晨空腹以 240mL 水送服受试制剂。
餐后: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在试验当天给药前30 min 开始进食高脂餐,并在 30 min 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计时 30 min 后准时服用研究药物,以 240 mL 水送服受试制剂。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mg/片
用法用量:空腹: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次日晨空腹以 240mL 水送服受试制剂。
餐后: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在试验当天给药前30 min 开始进食高脂餐,并在 30 min 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计时 30 min 后准时服用研究药物,以 240 mL 水送服受试制剂。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酒石酸伐尼克兰 英文通用名:Varenicline Tart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畅沛/Champix
剂型:片剂
规格:1mg/片
用法用量:空腹: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次日晨空腹以 240mL 水送服参比制剂。
餐后: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在试验当天给药前30 min 开始进食高脂餐,并在 30 min 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计时 30 min 后准时服用研究药物,以 240 mL 水送服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mg/片
用法用量:空腹: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次日晨空腹以 240mL 水送服参比制剂。
餐后:第 1 周期禁食过夜至少 10 h,在试验当天给药前30 min 开始进食高脂餐,并在 30 min 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计时 30 min 后准时服用研究药物,以 240 mL 水送服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AUC0-t、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_%Extrap、Tmax、t1/2、λz、F 等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包括受试者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43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席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0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430
- 药物名称
-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 试验专业题目
-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DTYX20025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1-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