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51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DP303c注射液治疗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2-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江苏省 · 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湖南省 · 长沙市贵州省 · 遵义市贵州省 · 贵阳市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辽宁省 · 锦州市吉林省 · 长春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陕西省 · 西安市黑龙江省 · 大庆市山西省 · 太原市另有 7 个地区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周琦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郑虹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丹波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娄阁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罗艳林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贵玲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赵卫东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卫兵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周怀君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袁建林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邱惠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克强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洪莉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庆华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杨炳
- 贵州省肿瘤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何丽萍
-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研究者:朱志图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张松灵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崔满华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辉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研究者:张伟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安瑞芳
- 大庆市人民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研究者:孙淑娟
其余 1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段微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温洪武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伟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石红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研究者:邓赫男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玉芝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李从铸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慧峰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宏英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陈友国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华庆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薛凤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汪海丹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汪海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黄河大道22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琦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邮编
- 400030
- 单位名称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YSA1501-CSP-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Part1:
确定下一阶段推荐剂量;
Part2:
评价推荐剂量的DP303c在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的其他抗肿瘤活性;
评估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DP303c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DP303c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PIK3CA等相关基因突变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指标的相关性;
评价HER2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的相关性。
评价肿瘤组织HER2状态与血液中HER2基因拷贝数的一致性。
Part1:
确定下一阶段推荐剂量;
Part2:
评价推荐剂量的DP303c在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的其他抗肿瘤活性;
评估DP303c在HER2表达的晚期卵巢癌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DP303c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DP303c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PIK3CA等相关基因突变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指标的相关性;
评价HER2状态与DP303c临床疗效的相关性。
评价肿瘤组织HER2状态与血液中HER2基因拷贝数的一致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女性;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4.受试者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标准:
i)铂难治患者(含铂化疗期间或含铂化疗结束后4周内进展或复发);
ii)铂耐药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方案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1-6个月);
iii)铂敏感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需再次经过含铂治疗失败或铂类过敏,无法继续铂类药物治疗;
注:复发或疾病进展需有证据显示发生客观影像学或临床疾病进展(例如新发腹水或胸腔积液的细胞学报告),或CA125持续升高(1周后确认)且研究者确认的疾病进展,仅有肿瘤标记物的增高不能作为本研究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标准;
5.受试者需提供经中心实验室认定合格的组织样本,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HER2状态,其中:
Part1:
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
Part2a: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b:HER2低表达:IHC1+;
注: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参考乳腺癌的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
6.ECOG评分为0-2,预计生存时间大于3个月;
7.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8.主要器官功能在入组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或≥5.6 mmol/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正常范围上限(ULN);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肌酐清除率≥30mL/min ;总胆红素≤1.5×ULN Gilbert’s综合征或肝转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
肝转移患者:≤5×ULN;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拟入组前的7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10.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2.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女性;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4.受试者既往接受过标准含铂化疗方案,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标准:
i)铂难治患者(含铂化疗期间或含铂化疗结束后4周内进展或复发);
ii)铂耐药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方案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1-6个月);
iii)铂敏感患者(复发或进展时间与既往含铂末次化疗(至少4周期)时间之间的间隔≥6个月),需再次经过含铂治疗失败或铂类过敏,无法继续铂类药物治疗;
注:复发或疾病进展需有证据显示发生客观影像学或临床疾病进展(例如新发腹水或胸腔积液的细胞学报告),或CA125持续升高(1周后确认)且研究者确认的疾病进展,仅有肿瘤标记物的增高不能作为本研究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标准;
5.受试者需提供经中心实验室认定合格的组织样本,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HER2状态,其中:
Part1:
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
Part2a:HER2过表达:IHC2+或IHC3+;
Part2b:HER2低表达:IHC1+;
注: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参考乳腺癌的免疫组化(IHC)的评分标准;
6.ECOG评分为0-2,预计生存时间大于3个月;
7.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8.主要器官功能在入组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或≥5.6 mmol/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正常范围上限(ULN);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肌酐清除率≥30mL/min ;总胆红素≤1.5×ULN Gilbert’s综合征或肝转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
肝转移患者:≤5×ULN;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拟入组前的7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10.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标准
1.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中恢复到≤1级或基线(参考NCI CTCAE 5.0标准),脱发、色素沉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3. 既往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的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曲妥珠单抗相关毒性且导致永久性停用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药物;
4. 对DP303c任何成分(曲妥珠单抗类似物、MMAE、柠檬酸钠二水合物,柠檬酸一水合物,聚山梨醇酯20和蔗糖等)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史或迟发性过敏反应且研究者认为较严重者;
5. 脑或软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存在下列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可考虑入组:未经治疗但无症状的,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4周内无需激素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及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个半衰期内;内分泌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或者为缓解疼痛进行的局部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7. 当前存在有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的角膜病变,或既往有严重的角膜疾病有关的眼病史;或不愿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8.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I期导管原位癌、I期1级子宫内膜癌,及完成根治术后无复发>3年的乳腺癌除外);
9. 既往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炎/肺疾病史,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或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放疗3个月后且无临床症状的放射性肺炎患者可以入组;
10. 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导致静止性呼吸困难或者当前需要持续性氧疗;
11. 入组前4周内存在完全性肠梗阻,或胸、腹腔积液难以控制的患者(穿刺引流频率每周大于2次,或者行持续引流且每日引流量≥1000ml);
12. 伴随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不受控制的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心肌梗死或严重心律失常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探测扫描(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者低于正常值下限
筛选期三次心电图检测平均矫正QT间期延长>470ms,应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 QT 间期校正 (QTcF)
13. 既往暴露于蒽环类药物的累积达到以下剂量:多柔比星或脂质体多柔比星>500mg/m2;表柔比星>900mg/m2;米托蒽醌>120mg/m2;其他(即脂质体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如果使用多于一种蒽环类药物,那么累积剂量不得超过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
14. 入组前存在周围神经病变≥2级 (参考NCI CTCAE 5.0);
15. 不可控制的电解质失衡包括低钾血症、低钙血症或低镁血症(参考NCI CTCAE 5.0,≥2级);
16. HIV病毒检测阳性,或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梅毒感染;
17.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HBsAg阳性,同时HBV DNA检测为阳性,且ALT持续高于正常值上限并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ALT升高;HCVAb阳性同时检测到HCV RNA滴度超过正常值上限);
18. 首剂研究药物前接受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CYP3A4强效诱导剂,距离首剂研究药物,洗脱期小于28天或5个半衰期(取较短者);
19.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20. 患者在首剂量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品;
21. 既往曾接受过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偶联药物;
22.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且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
23. 其它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可能给受试者带来风险的其它严重或不可控制疾病或情况。
2.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中恢复到≤1级或基线(参考NCI CTCAE 5.0标准),脱发、色素沉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3. 既往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的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曲妥珠单抗相关毒性且导致永久性停用曲妥珠单抗或含有曲妥珠单抗类似结构药物;
4. 对DP303c任何成分(曲妥珠单抗类似物、MMAE、柠檬酸钠二水合物,柠檬酸一水合物,聚山梨醇酯20和蔗糖等)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史或迟发性过敏反应且研究者认为较严重者;
5. 脑或软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存在下列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可考虑入组:未经治疗但无症状的,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4周内无需激素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及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个半衰期内;内分泌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或者为缓解疼痛进行的局部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7. 当前存在有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的角膜病变,或既往有严重的角膜疾病有关的眼病史;或不愿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8.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I期导管原位癌、I期1级子宫内膜癌,及完成根治术后无复发>3年的乳腺癌除外);
9. 既往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炎/肺疾病史,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或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间质性肺炎/肺疾病;放疗3个月后且无临床症状的放射性肺炎患者可以入组;
10. 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导致静止性呼吸困难或者当前需要持续性氧疗;
11. 入组前4周内存在完全性肠梗阻,或胸、腹腔积液难以控制的患者(穿刺引流频率每周大于2次,或者行持续引流且每日引流量≥1000ml);
12. 伴随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不受控制的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心肌梗死或严重心律失常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探测扫描(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者低于正常值下限
筛选期三次心电图检测平均矫正QT间期延长>470ms,应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 QT 间期校正 (QTcF)
13. 既往暴露于蒽环类药物的累积达到以下剂量:多柔比星或脂质体多柔比星>500mg/m2;表柔比星>900mg/m2;米托蒽醌>120mg/m2;其他(即脂质体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如果使用多于一种蒽环类药物,那么累积剂量不得超过相当于500mg/m2的阿霉素;
14. 入组前存在周围神经病变≥2级 (参考NCI CTCAE 5.0);
15. 不可控制的电解质失衡包括低钾血症、低钙血症或低镁血症(参考NCI CTCAE 5.0,≥2级);
16. HIV病毒检测阳性,或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梅毒感染;
17.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HBsAg阳性,同时HBV DNA检测为阳性,且ALT持续高于正常值上限并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ALT升高;HCVAb阳性同时检测到HCV RNA滴度超过正常值上限);
18. 首剂研究药物前接受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CYP3A4强效诱导剂,距离首剂研究药物,洗脱期小于28天或5个半衰期(取较短者);
19.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20. 患者在首剂量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品;
21. 既往曾接受过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偶联药物;
22.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且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
23. 其它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可能给受试者带来风险的其它严重或不可控制疾病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P303c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暂无 商品名称:暂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150mg:15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每3周给药1次,每次2.0mg/kg;
静脉滴注,每3周给药1次,每次3.0mg/kg;注:或经过探索后其他推荐剂量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或其他原因终止研究。
规格:150mg:15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每3周给药1次,每次2.0mg/kg;
静脉滴注,每3周给药1次,每次3.0mg/kg;注:或经过探索后其他推荐剂量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毒性、受试者要求退出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或其他原因终止研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art1: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Part1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art2: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Part2研究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疗效指标: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疾病进展/死亡/失访/应用其他治疗手段/研究关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AE、S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到安全性随访或至受试者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前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指标:Cmax,Cmin,C1D21,如果数据允许可计算AUC0-last、AUC0-inf、t1/2和CL等;评价时间:Part1研究:第一、二、三、五周期; Part2研究:第一、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产生可检测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6周期给药前到安全性随访或受试者退出研究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前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IK3CA等相关基因的突变状态;评价时间: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液循环HER2基因拷贝数;评价时间:首例受试者入组到最后1例受试者完成疗效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51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汪海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29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512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MMAE偶联药物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DP303c注射液治疗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DP303c用于HER2表达晚期卵巢癌患者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YSA1501-CSP-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0-1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