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56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拜奥新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健康成年中国受试者中评价Rimegepant(BHV-3000)口崩片75 mg 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 I 期、随机、安慰剂对照、单次和多次给药、双盲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2-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5-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5-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5-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兴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智瑶
- 申请人名称
- 拜奥新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智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前滩世贸中心1期A座3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兴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53 0137 8575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45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HV3000-1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12-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价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
次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验证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 最多6 剂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验证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 最多6 剂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同意参加本研究,并在进行任何筛选访视程序之前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中国男性或女性;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 岁-55 周岁(含边界值);
3.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同意本研究规定的避孕要求;
4.筛选访视时,体重指数在18.0-25.0 kg/m2 之间(含边界值);
5.签署ICF 后,筛选期评估(身高体重、BMI、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ECG 和临床实验室评估等)未出现经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同意遵守本项
研究的各项要求。
2.中国男性或女性;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 岁-55 周岁(含边界值);
3.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同意本研究规定的避孕要求;
4.筛选访视时,体重指数在18.0-25.0 kg/m2 之间(含边界值);
5.签署ICF 后,筛选期评估(身高体重、BMI、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ECG 和临床实验室评估等)未出现经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同意遵守本项
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内分泌、神经系统(包括偏头痛)、免疫系统或精神障碍等病史或证据;
2. 受试者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3. 给药前4 周内,有严重感染、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4. 受试者有严重药物食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任何辅料或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品有过敏史;
5. 受试者在入院前3 个月内献全血或成份献血≥400 mL;
6. 从给药前14 天,受试者使用非处方药(OTC)、中药、处方药或草药。在例外情况下,允许服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1000 mg/天;
7. 首次给药前90 天内参加任何临床研究;
8. 有酗酒史者(3 个月内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14g 酒精,如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受试者在入院时酒精呼气检测呈阳性;
9. 受试者在筛选或基线(第-1 天)时下列任一实验室参数均高于ULN 值:ALP、AST、ALT、GGT、DBIL、IBIL 和TBIL(只有1-1.5 xULN 之间的异常值可以重复检查一次,以确认是否低于ULN);
10. 受试者的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超出正常值范围);
11.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阳性(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者(仅女性);
12. 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大麻、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吗啡、氯胺酮、苯二氮卓类)阳性者;
13. 筛选访视前3 个月内使用过烟草或尼古丁 ,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受试者不同意或不能在入院前48 小时直到研究中最后一次PK 血样采集期间避免饮用含黄嘌呤的饮料;
15. 受试者入院前48 小时内进行了剧烈运动或不同意从入院前48 小时至本试验结束访视期间放弃剧烈运动;
16.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血管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17. 对饮食饮水有特殊要求或不能按试验要求住院者;
18. 受试者此前曾参与本试验筛选(曾分配筛选编号,无论是否入选);
19. 受试者为弱势群体。弱势受试者定义为其自愿参加临床研究的意
愿可能会受到参加相关的预期获益(无论是否合理)的过度影响,或者拒绝参加可能会受到团体中资深成员的报复(例如被拘留的人、未成年人和不能给予同意的人);
20.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 受试者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3. 给药前4 周内,有严重感染、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4. 受试者有严重药物食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任何辅料或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品有过敏史;
5. 受试者在入院前3 个月内献全血或成份献血≥400 mL;
6. 从给药前14 天,受试者使用非处方药(OTC)、中药、处方药或草药。在例外情况下,允许服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1000 mg/天;
7. 首次给药前90 天内参加任何临床研究;
8. 有酗酒史者(3 个月内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14g 酒精,如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受试者在入院时酒精呼气检测呈阳性;
9. 受试者在筛选或基线(第-1 天)时下列任一实验室参数均高于ULN 值:ALP、AST、ALT、GGT、DBIL、IBIL 和TBIL(只有1-1.5 xULN 之间的异常值可以重复检查一次,以确认是否低于ULN);
10. 受试者的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超出正常值范围);
11.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阳性(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者(仅女性);
12. 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大麻、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吗啡、氯胺酮、苯二氮卓类)阳性者;
13. 筛选访视前3 个月内使用过烟草或尼古丁 ,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受试者不同意或不能在入院前48 小时直到研究中最后一次PK 血样采集期间避免饮用含黄嘌呤的饮料;
15. 受试者入院前48 小时内进行了剧烈运动或不同意从入院前48 小时至本试验结束访视期间放弃剧烈运动;
16.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血管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17. 对饮食饮水有特殊要求或不能按试验要求住院者;
18. 受试者此前曾参与本试验筛选(曾分配筛选编号,无论是否入选);
19. 受试者为弱势群体。弱势受试者定义为其自愿参加临床研究的意
愿可能会受到参加相关的预期获益(无论是否合理)的过度影响,或者拒绝参加可能会受到团体中资深成员的报复(例如被拘留的人、未成年人和不能给予同意的人);
20.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Rimegepant口崩片: 英文通用名:Rimegepant Orally Disintegrating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崩片
规格:7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1片/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 日接受单次给药Rimegepant 口
崩片75 mg,48 小时后接受多次给药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第3、4、
5、6、7 日,每日一次,连续给药5 天)。
规格:7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1片/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 日接受单次给药Rimegepant 口
崩片75 mg,48 小时后接受多次给药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第3、4、
5、6、7 日,每日一次,连续给药5 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Rimegepant口崩片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Rimegepant Orally Disintegrating Tablets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崩片
规格:7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1片/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 日接受单次给药Rimegepant 口
崩片75 mg,48 小时后接受多次给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第3、4、
5、6、7 日,每日一次,连续给药5 天)。
规格:7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1片/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 日接受单次给药Rimegepant 口
崩片75 mg,48 小时后接受多次给Rimegepant 口崩片75 mg(第3、4、
5、6、7 日,每日一次,连续给药5 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口服给药后的最大实测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从t=0 至最后一次可定量测量的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AUC0-last)、表观半衰期(t1/2)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t=0 外推至无穷大的AUC(AUC0-inf)、表观清除率(CL/F)、表观分布容积(V/F)。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口服给药后的最大实测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给药期结束时的AUC (AUCtau)、表观半衰期(t1/2)、表观清除率(CL/F)、表观分布容积(V/F)。评价时间:多次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12 导联ECG 参数、生命体征和临床实验室数 据。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入院第9 天或退出试验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08-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56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智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3-29
- 申请人名称
- 拜奥新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56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457
- 药物名称
- Rimegepant口崩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偏头痛急性期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健康成年中国受试者中评价Rimegepant(BHV-3000)口崩片75 mg 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 I 期、随机、安慰剂对照、单次和多次给药、双盲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Rimegepant(BHV-3000)口崩片在健康人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BHV3000-1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12-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