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066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泊诺(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来氟米特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口服给药状态下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剂量、单周期、平行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2-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4-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4-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4-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8-3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毕津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星宇
- 申请人名称
- 泊诺(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星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天津环球金融中心63层 泊诺(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毕津莲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一段168号
- 邮编
- 410100
- 单位名称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S28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预试验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单剂量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后,考察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和个体内变异系数,验证血浆中药物浓度分析方法、采血时间、清洗期及消胆胺服药时间等设置的合理性。
正式试验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单剂量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后,考察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正式试验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单剂量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后,考察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包括18周岁)以上的健康男性受试者;
3.体重≥50.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代谢异常等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受试者在未来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计划。
2.年龄为18周岁(包括18周岁)以上的健康男性受试者;
3.体重≥50.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代谢异常等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受试者在未来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计划。
排除标准
1.对来氟米特片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或有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3.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4. 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者(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5.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原联合测定(HIVAb/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量(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Anti-HCV)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Anti-TP)
结果一项或以上为阳性者;
6. 有反复或慢性感染和活动性感染的病史、免疫疾病史者;
7. 既往或现有眼科疾病者,如视力下降暗点、色盲、视觉缺陷、青光眼、白内障、角膜炎、玻璃体混浊、眼压高等;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类产品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约等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11. 试验前有特殊饮食和/或运动因素可能影响试验期间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包括但不限于: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巧克力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含咖啡因、黄嘌呤成分的饮食等);或不同意在试验前48h内避免剧烈运动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2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3. 试验期间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在6个月内生育者;
14.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的药物(包括中药)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来氟米特片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利福平、华法林、肝毒性药物等);
17. 筛选前1个月内注射过疫苗者(新冠疫苗除外);
18. 怀疑或确认筛选前1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19. 酒精呼气测试、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呈阳性、体格检查、胸片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经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4. 3个月内服用过任何含来氟米特药物者;
25. 3个月内服用过活性炭或消胆胺(考来烯胺散)的受试者;
26.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27. 筛选前14天内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3.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4. 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者(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5.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原联合测定(HIVAb/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量(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Anti-HCV)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Anti-TP)
结果一项或以上为阳性者;
6. 有反复或慢性感染和活动性感染的病史、免疫疾病史者;
7. 既往或现有眼科疾病者,如视力下降暗点、色盲、视觉缺陷、青光眼、白内障、角膜炎、玻璃体混浊、眼压高等;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类产品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约等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11. 试验前有特殊饮食和/或运动因素可能影响试验期间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包括但不限于: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巧克力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含咖啡因、黄嘌呤成分的饮食等);或不同意在试验前48h内避免剧烈运动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2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3. 试验期间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在6个月内生育者;
14.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的药物(包括中药)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来氟米特片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利福平、华法林、肝毒性药物等);
17. 筛选前1个月内注射过疫苗者(新冠疫苗除外);
18. 怀疑或确认筛选前1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19. 酒精呼气测试、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呈阳性、体格检查、胸片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经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4. 3个月内服用过任何含来氟米特药物者;
25. 3个月内服用过活性炭或消胆胺(考来烯胺散)的受试者;
26.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27. 筛选前14天内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氟米特片: 英文通用名:Lefluno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1个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1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氟米特片 英文通用名:Lefluno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ARAV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1个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1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h评价时间:服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评价时间:服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17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66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星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4-01
- 申请人名称
- 泊诺(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0667
- 药物名称
- 来氟米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成人的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
- 试验专业题目
- 来氟米特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口服给药状态下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剂量、单周期、平行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来氟米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S28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