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01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尚健单抗(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SG001注射液治疗PD-L1表达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7-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5-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7-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7-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云南省 · 昆明市天津市 · 天津市福建省 · 福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江西省 · 赣州市山东省 · 青岛市河南省 · 安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安徽省 · 合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山东省 · 临沂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西省 · 太原市重庆市 · 重庆市广东省 · 深圳市另有 15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吴令英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程淑霞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克强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宏英
-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曲芃芃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冯梅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贵玲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尹如铁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文安
- 赣南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施华球
- 青岛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孙丽
- 安阳市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王俊生
- 赣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余瑛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袁建林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段微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刘虎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云艳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李秀敏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友忠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伟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邹冬玲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朱红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孙力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刘会玲
其余 28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刘子玲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康山
- 遂宁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遂宁市 · 研究者:周强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魏淑青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韩丽萍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小凡
- 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泸州市 · 研究者:文庆莲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贾晓晶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奕
- 河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康山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符淳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悦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申复进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石红
-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研究者:朱志图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研究者:林大任
- 丽水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丽水市 · 研究者:谢艳茹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珠海市 · 研究者:杨光伟
- 河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闫萍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蒋葵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邱惠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杨炳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张蓓
- 临汾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临汾市 · 研究者:张艳明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宁方玲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黄向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倩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尚健单抗(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石药集团soho东海广场57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令英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22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84
- 试验方案编号
- SYSA1802-CSP-0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1-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一、主要研究目的:
根据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SG001在至少一线含铂方案化疗失败的PD-L1表达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宫颈癌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二、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价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其他有效性指标:研究中心评估的ORR、IRC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根据IRC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至缓解时间(TTR)。
2. 评价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3. 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4. 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根据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SG001在至少一线含铂方案化疗失败的PD-L1表达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宫颈癌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二、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价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其他有效性指标:研究中心评估的ORR、IRC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根据IRC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至缓解时间(TTR)。
2. 评价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3. 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4. SG001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经组织学确认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病理类型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及腺鳞癌),并需提供病理报告。
3.经过至少一线含铂方案化疗期间或化疗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因毒副作用不耐受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4.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CPS≥1)。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6.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NCI-CTCAE 5.0等级评分≤ 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疲劳)后才可入组。
7.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受试者。
8.根据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者。
9.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血红蛋白HGB ≥9 g/dL。
b.血生化: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总胆红素TBIL ≤1.5×ULN(Gilbert’s综合征受试者可放宽至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SGO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受试者≤5×ULN)。
c.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抗凝药物或其他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纠正,除外因受试者疾病需要长期使用抗凝药物的情况)。
10.育龄期妇女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2.经组织学确认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病理类型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及腺鳞癌),并需提供病理报告。
3.经过至少一线含铂方案化疗期间或化疗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因毒副作用不耐受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4.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CPS≥1)。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6.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NCI-CTCAE 5.0等级评分≤ 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疲劳)后才可入组。
7.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受试者。
8.根据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者。
9.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血红蛋白HGB ≥9 g/dL。
b.血生化: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总胆红素TBIL ≤1.5×ULN(Gilbert’s综合征受试者可放宽至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SGO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受试者≤5×ULN)。
c.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抗凝药物或其他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纠正,除外因受试者疾病需要长期使用抗凝药物的情况)。
10.育龄期妇女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对单克隆抗体制剂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史和无法控制的过敏性哮喘史。
2. 筛选前5年内存在发生进展或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治疗充分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已治愈的原位癌,如乳腺原位癌等)。
3.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受试者。
4.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者;
5.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例如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2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筛选前3个月内的心肌梗死、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6. 曾患间质性肺病(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
7. 有活动性结核病病史。
8. 未经治疗的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经治疗但仍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与中枢神经系统治疗有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筛选前至少2周内神经系统症状稳定或改善者可以入选)。
9. 曾接受过任何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药物(包括PD-1、PD-L1、PD-L2、CTLA-4、OX40、C137抑制剂等)。
10. 曾接受免疫治疗时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NCI-CTCAE 5.0等级评分≥ 3级者。
11.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56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者。
12. 首次给药前28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者;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小分子靶向药和口服氟尿嘧啶类药治疗者。
13.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者。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NMPA批准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中草药治疗。
15. 首次给药前28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滴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接受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17.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自上一次临床研究末次治疗之日算起)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参加一项研究的总生存随访期除外)。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及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检测值>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丙肝病毒RNA 定量>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时,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20. 其他可能会导致增加研究用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 依从性等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2. 筛选前5年内存在发生进展或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治疗充分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已治愈的原位癌,如乳腺原位癌等)。
3.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受试者。
4.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者;
5.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例如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2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筛选前3个月内的心肌梗死、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6. 曾患间质性肺病(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
7. 有活动性结核病病史。
8. 未经治疗的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经治疗但仍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与中枢神经系统治疗有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筛选前至少2周内神经系统症状稳定或改善者可以入选)。
9. 曾接受过任何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药物(包括PD-1、PD-L1、PD-L2、CTLA-4、OX40、C137抑制剂等)。
10. 曾接受免疫治疗时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NCI-CTCAE 5.0等级评分≥ 3级者。
11.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56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者。
12. 首次给药前28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者;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小分子靶向药和口服氟尿嘧啶类药治疗者。
13.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者。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NMPA批准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中草药治疗。
15. 首次给药前28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滴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接受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17.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自上一次临床研究末次治疗之日算起)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参加一项研究的总生存随访期除外)。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及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检测值>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丙肝病毒RNA 定量>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时,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20. 其他可能会导致增加研究用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 依从性等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Anti-PD-1 Monoclonal Antibody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240 mg,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建议不少于60 min。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它满足中止或终止标准的情况,最长使用24个月。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240 mg,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建议不少于60 min。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它满足中止或终止标准的情况,最长使用24个月。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基于IRC评估的ORR(RECIST1.1标准),首次评估为CR或PR的受试者需在至少4周后确认疗效。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其他有效性终点:研究中心评估的ORR、IRC评估的DOR、DCR、PFS、OS、TT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根据NCI-CTC AE V5.0,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的数量,严重程度以及持续时间。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K特性及暴露-反应关系。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性抗体和中和性抗体。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4-20
-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01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5-18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尚健单抗(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01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222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84
- 适应症
-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G001注射液治疗PD-L1表达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G001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YSA1802-CSP-0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1-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