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1035 快照:主动暂停 I期

评价BPI-21668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BPI-21668片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1-05-07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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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11035
快照状态
主动暂停
状态阶段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1-03-19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5-07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1-2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29;
试验暂停日期
国内:2025-04-18;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6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公司战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天津市 · 天津市湖北省 · 武汉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兵河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树森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取长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佟仲生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谢丛华/黄建英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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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金向宇
申请人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金向宇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
联系人邮编
31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徐兵河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邮编
100021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BTP-66151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1版
版本日期
2021-03-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
1)评估BPI-21668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初步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2、次要目的:
1)评价BPI-21668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初步评估BPI-21668片在PIK3CA基因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期(DOR)、总生存期(OS);
3)评估血液样本中PIK3CA基因突变与BPI-21668片疗效的关系。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且≤70周岁,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12周;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4.剂量递增研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的实体瘤患者,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无法接受或缺乏标准治疗;该阶段优先纳入PIK3CA基因突变的患者;
5.扩大入组研究: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无法接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不可手术的PIK3CA基因突变的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的实体瘤患者,可包含:H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
6.同意抽血用PIK3CA基因分析(本条适用于扩大入组研究);
7.在剂量递增阶段要求具有可评估病灶;在扩大入组阶段要求具有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8.有足够器官功能,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血液: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 g/dL(90 g/L)(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凝血功能:不接受抗凝治疗者,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肝脏:血清总胆红素≤1.5×ULN,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5×ULN;若有肝转移,或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AST和/或ALT≤2.5×ULN,总胆红素≤2.5×ULN;
肾脏: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空腹(血浆)血糖(FPG)≤7.0 mmol/L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6.4%须同时满足,(如果FPG≥6.1 mmol/L或任意点血糖≥7.8 mmol/L时,须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
空腹血清淀粉酶≤2.0×ULN,空腹血清脂肪酶≤ ULN;
9.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NCI CTCAE V5.0≤1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患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10.对于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内月采取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详见方案8.7节);
11.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任何PI3K、mTOR或AKT抑制剂;
2. 过去5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3.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4. I型或II型糖尿病患者;
5. 接受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化疗、靶向治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内分泌治疗)后,距首次用药洗脱少于5个半衰期或距首次用药时间少于4周(取时间长者,如时间安排或PK特性未达到足够洗脱期,但患者的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已恢复,可由申办方和研究者商定替代的洗脱期),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距离首次用药少于6周;
6. 具有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引流积液后稳定2周及以上的患者可以入组);存在心包积液(稳定2周及以上的少量心包积液允许入组);
7. 具有导致慢性腹泻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克罗恩病、肠易激综合征等;
8. 首次用药前1周内持续腹泻>CTCAE 1级;
9.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无法解释或心血管原因导致的先兆晕厥或晕厥、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或心脏骤停。校正QT间期延长【在静息状态下,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男性QTcF>450 msec或女性QTcF>470 msec)】。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II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心脏彩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活动期的≥CTCAE 2级的临床严重感染、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的肝肾或代谢性疾病,如肝硬化、肾衰竭和尿毒症等);
11.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2. 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如存在抗凝蛋白、凝血因子、纤溶蛋白等遗传性或获得性缺陷,或者存在获得性危险因素而具有高血栓栓塞倾向;
13.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6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或干细胞移植手术;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严重外伤的患者;
14. 乙型病毒性肝炎(HBV)活动期(允许抗病毒治疗后或初始HBV-DNA拷贝数在1×102 IU/mL以内的、疾病稳定至少4周的患者入组),丙型病毒性肝炎(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及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15. 首次用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6. 任何影响患者吞服药物以及严重影响试验药物吸收或药代动力学参数的情况,包括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胃肠道切除或手术史等;
17. 在进入研究之前的7天内患者接受过以下治疗或食物、饮料:已知是中效或强效的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P-gp诱导剂和抑制剂;
18. 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中草药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19.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患者;
20. 患者正在使用或者既往长期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没有完全从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副作用中恢复(其中局部用药,如皮疹局部用药、慢阻肺雾化吸入、滴眼、关节内局部注射等允许入组);
21.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基线有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症状,或判断可能出现间质性肺病而不适合入组的高风险因素;
22. 对任何BPI-21668的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于BPI-21668化学结构类似或BPI-21668同类别的药物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23. 存在滥用药物以及医学、心理学或社会条件可能干扰参与研究或对研究结果评估产生影响的患者;
24. 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及其对研究的依从性的状况;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PI-21668: 英文通用名:BPI-21668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2.5 mg/d至50 mg/d
用药时程:一个周期为28天

中文通用名:BPI-21668: 英文通用名:BPI-21668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2.5 mg/d至50 mg/d
用药时程:一个周期为28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剂量递增研究: 安全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生命体征、ECOG体能评分、体格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患者入组至试验结束,约18-24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扩大入组研究: 安全性:不良事件(AEs);评价时间:患者入组至试验结束,约18-24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剂量递增研究: 1.药代动力学参数:达峰浓度、达峰时间、半衰期、血药浓度-时间线下面积、清除率、表观分布容积、稳态达峰时间、稳态达峰浓度、稳态谷浓度、稳态下血药浓度-时间线下面积等药代动力学指标;评价时间:患者入组至试验结束,约18-24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剂量递增研究: 2.疗效: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期(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患者入组至试验结束,约18-24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3. 扩大入组研究: 1.疗效: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期(DOR)、总生存期(OS); 2.药代动力学参数:Ctrough,ss等药代动力学指标。评价时间:患者入组至试验结束,约18-24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1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4-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1035
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
申请人联系人
金向宇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05-07
申请人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1035
药物名称
BPI-21668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BPI-21668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BPI-21668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BTP-66151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1版
版本日期
2021-03-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