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12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在健康受试者和轻度哮喘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8-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5-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6-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6-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0-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深圳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南省 · 怀化市湖南省 · 长沙市四川省 · 成都市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湖北省 · 十堰市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余琛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叶丽卡/阳隽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张敏/吴建龙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克武/安卓玲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研究者:向志/史志华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朱应群/李昕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徐楠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时国朝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王立红
- 十堰市太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王梅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艳芬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艳芬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余琛
- 学位
- 理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86-21-54030254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66号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905-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6
- 版本日期
- 2023-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评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免疫原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1.描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1.评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免疫原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1.描述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PK、PD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必须≥18 周岁且≤55 周岁,男女不限;
3.对于健康受试者,筛选期或基线期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胸片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受试者(包括伴侣)同意在试验期间至最后一次访视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5.临床诊断为轻度哮喘患者(轻度哮喘患者还需符合序号5);
6.临床诊断为哮喘患者至少1年;
7.筛选前至少4周没有其他肺部疾病、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或下呼吸道感染。(中重度哮喘患者需符合序号6-7)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必须≥18 周岁且≤55 周岁,男女不限;
3.对于健康受试者,筛选期或基线期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胸片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受试者(包括伴侣)同意在试验期间至最后一次访视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5.临床诊断为轻度哮喘患者(轻度哮喘患者还需符合序号5);
6.临床诊断为哮喘患者至少1年;
7.筛选前至少4周没有其他肺部疾病、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或下呼吸道感染。(中重度哮喘患者需符合序号6-7)
排除标准
1.既往有严重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精神神经、血液学、代谢异常等疾病病史;
2.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 筛选期或基线期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1.73m2
4.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学检查、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
5. 筛选或给药前收缩压(SBP):SBP>140mmHg或<90mmHg;舒张压(DBP):DBP>90mmHg或<60mmHg,且临床医生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6. 筛选或给药前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7. 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筛选期烟筛阳性;
9. 基线期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10. 不适合进行静脉采血者;
11. 对TSLP抗体类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对其他生物制剂过敏者;
12. 在使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13. 筛选前3个月内嗜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或者筛选前仍在某项临床研究的随访期内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15. 筛选前 1月内有献血史,或有严重的失血(总血量≥400 mL),或在 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16. 筛选前 1个月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17. 轻度哮喘患者包含以下用药史:
1.随机前4周内使用LABA;
2.随机前4周内使用ICS;
3.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抗IgE/IL-5R/IL-5/IL-4R/TSLP药物,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4.随机前6个月内长期使用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
18. 中重度哮喘患者还包含以下用药史:
1.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抗IgE/IL-5R/IL-5/IL-4R/TSLP药物,或使用药物未超过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2.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 筛选期或基线期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1.73m2
4.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学检查、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
5. 筛选或给药前收缩压(SBP):SBP>140mmHg或<90mmHg;舒张压(DBP):DBP>90mmHg或<60mmHg,且临床医生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6. 筛选或给药前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7. 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筛选期烟筛阳性;
9. 基线期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10. 不适合进行静脉采血者;
11. 对TSLP抗体类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对其他生物制剂过敏者;
12. 在使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13. 筛选前3个月内嗜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或者筛选前仍在某项临床研究的随访期内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15. 筛选前 1月内有献血史,或有严重的失血(总血量≥400 mL),或在 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16. 筛选前 1个月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17. 轻度哮喘患者包含以下用药史:
1.随机前4周内使用LABA;
2.随机前4周内使用ICS;
3.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抗IgE/IL-5R/IL-5/IL-4R/TSLP药物,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4.随机前6个月内长期使用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
18. 中重度哮喘患者还包含以下用药史:
1.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抗IgE/IL-5R/IL-5/IL-4R/TSLP药物,或使用药物未超过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90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1905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1g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规格:1ml:0.1g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SHR-190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1905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1g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规格:1ml:0.1g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905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HR-1905 injection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规格:1ml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SHR-1905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HR-1905 injection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规格:1ml
用法用量:单次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共给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指标:任何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113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指标:AUC0-last、AUC0-∞Tmax等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113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指标:SHR-1905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113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26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06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14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27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2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0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19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1-1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12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艳芬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5-1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123
- 药物名称
- SHR-1905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哮喘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在健康受试者和轻度哮喘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单次皮下注射SHR-1905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905-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6
- 版本日期
- 2023-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