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25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舆(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6-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吉林省 · 通化市重庆市 · 重庆市山西省 · 太原市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丁雪鹰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董频
- 通化市中心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通化市 · 研究者:董耀武
- 通化市中心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通化市 · 研究者:焉再华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任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赵长青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索利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光
- 申请人名称
- 和舆(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金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A座4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9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丁雪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 门诊楼7层临床中心
- 邮编
- 20008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董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 门诊楼5层耳鼻喉科
- 邮编
- 20008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000523
- 试验方案编号
- HY01-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版
- 版本日期
- 2021-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突发性聋患者多次鼓室注射HY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突发性聋患者多次鼓室注射HY0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疗效。
次要目的:评估突发性聋患者多次鼓室注射HY0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试验,生物样本检测单位:江苏万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受试者年龄在18-6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2.单侧突发性聋患者;
3.治疗突发性聋药物末次药后≥7天(根据突发性聋诊断和治疗指南,允许使用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巴曲酶、营养神经药物(如甲钴胺、神经营养因子等)和抗氧化剂(如硫辛酸、银杏叶提取物等)、利多卡因)
4.突发性聋患者经初始治疗后听力恢复小于15dB或者小于患侧耳发病前或健侧耳听力的50%
5.19≤BMI<26kg/m2
6.至少经过1个疗程标准治疗(根据突发性聋诊断和治疗指南进行全身激素联合其他药物治疗)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单侧突发性聋患者;
3.治疗突发性聋药物末次药后≥7天(根据突发性聋诊断和治疗指南,允许使用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巴曲酶、营养神经药物(如甲钴胺、神经营养因子等)和抗氧化剂(如硫辛酸、银杏叶提取物等)、利多卡因)
4.突发性聋患者经初始治疗后听力恢复小于15dB或者小于患侧耳发病前或健侧耳听力的50%
5.19≤BMI<26kg/m2
6.至少经过1个疗程标准治疗(根据突发性聋诊断和治疗指南进行全身激素联合其他药物治疗)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排除标准
1.双侧耳突发性聋患者
2. 初始治疗为鼓室内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3. 健侧耳平均听力阈值≥25dB
4. 既往或当前患有耳部相关疾病者,从而可能影响不良事件判定,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耳部感染、胆脂瘤、梅尼埃病、耳硬化症、波动性听力损失、声创伤、自身免疫性听力丧失、辐射引起的听力损失、梅毒性耳聋、内淋巴积水、耳科手术引起的听力损失、可疑的耳蜗后病变、疑似外淋巴液瘘管或膜破裂、外淋巴瘘或气压伤、听神经瘤、脉同步性耳鸣(可能是颈静脉球瘤所致)、颅骨、面部或颞骨异常
5. 先天性聋、遗传性耳聋受试者
6. 6个月内的耳毒性药物治疗史,如化疗、袢利尿剂、氨基糖苷类、奎宁、大剂量阿司匹林等
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8. 既往或当前患有糖皮质激素禁忌症者,包括高血压、血栓症、心肌梗塞、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内脏手术、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青光眼
9. 既往或当前患有糖皮质激素慎用症者,包括感染、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肠吻合术后、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癫痫、偏头痛、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眼部单纯疱疹、水痘或麻疹、近期接种减毒活疫苗、潜伏性结核或陈旧性结核、乙肝病毒携带者
10. 皮质类固醇药物相关的精神反应
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受试者慎用
12. 结核病史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PPD)受试者
13. 1型和2型糖尿病
14. 胰腺炎
15. 患有风湿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硬皮病、狼疮等
16. 既往或当前进行化疗或免疫抑制药物用药
17. 活动带状疱疹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治疗突发性聋以外的药物者
19.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和药物滥用史
20.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者
21.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200mL
22. 不同意在试验给药前24小时内及试验期间避免使用烟酒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不同意避免剧烈运动,或不同意避免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者血浆HCG检测呈阳性者,或不能或没有按照研究者的指导在研究期间至研究结束6个月内采取研究者认可的避孕措施者
24. 筛选期血清学或其他检查显示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呈阳性的受试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2. 初始治疗为鼓室内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3. 健侧耳平均听力阈值≥25dB
4. 既往或当前患有耳部相关疾病者,从而可能影响不良事件判定,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耳部感染、胆脂瘤、梅尼埃病、耳硬化症、波动性听力损失、声创伤、自身免疫性听力丧失、辐射引起的听力损失、梅毒性耳聋、内淋巴积水、耳科手术引起的听力损失、可疑的耳蜗后病变、疑似外淋巴液瘘管或膜破裂、外淋巴瘘或气压伤、听神经瘤、脉同步性耳鸣(可能是颈静脉球瘤所致)、颅骨、面部或颞骨异常
5. 先天性聋、遗传性耳聋受试者
6. 6个月内的耳毒性药物治疗史,如化疗、袢利尿剂、氨基糖苷类、奎宁、大剂量阿司匹林等
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8. 既往或当前患有糖皮质激素禁忌症者,包括高血压、血栓症、心肌梗塞、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内脏手术、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青光眼
9. 既往或当前患有糖皮质激素慎用症者,包括感染、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肠吻合术后、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癫痫、偏头痛、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眼部单纯疱疹、水痘或麻疹、近期接种减毒活疫苗、潜伏性结核或陈旧性结核、乙肝病毒携带者
10. 皮质类固醇药物相关的精神反应
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受试者慎用
12. 结核病史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PPD)受试者
13. 1型和2型糖尿病
14. 胰腺炎
15. 患有风湿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硬皮病、狼疮等
16. 既往或当前进行化疗或免疫抑制药物用药
17. 活动带状疱疹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治疗突发性聋以外的药物者
19.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和药物滥用史
20.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者
21.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200mL
22. 不同意在试验给药前24小时内及试验期间避免使用烟酒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不同意避免剧烈运动,或不同意避免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者血浆HCG检测呈阳性者,或不能或没有按照研究者的指导在研究期间至研究结束6个月内采取研究者认可的避孕措施者
24. 筛选期血清学或其他检查显示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呈阳性的受试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Y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 mg(以地塞米松磷酸钠计)
用法用量:HY01采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成20或40mg/ml,低高剂量组分别给予低高浓度药物,D1、D4、D7鼓室注射0.5ml。
用药时程:1周
规格:30 mg(以地塞米松磷酸钠计)
用法用量:HY01采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成20或40mg/ml,低高剂量组分别给予低高浓度药物,D1、D4、D7鼓室注射0.5ml。
用药时程:1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C反应蛋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耳外周皮肤和淋巴结、外耳道和鼓膜、眼震电图、头晕残障问卷、纯音测听、声导抗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D3、D8、D15、D3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疗效指标(受损频率平均纯音听阈改善值,不同疗效分级的百分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D3、D6、D8、D15、D30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和末次给药:AUC0-t、AUC0-∞、Cmax、Tmax、T1/2、CL、Vd;评价时间:首次D1-3,末次D7-9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5-26
- 通化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实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6-18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8-02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4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10-29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03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2-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25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15
- 申请人名称
- 和舆(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258
- 药物名称
- HY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000523
- 适应症
- 突发性聋
- 试验专业题目
- 突发性聋患者多次鼓室注射HY01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探索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突发性聋患者多次鼓室注射HY01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探索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Y01-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版
- 版本日期
- 2021-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