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319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6-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7-07;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08-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开发策略调整,与安全性及有效性无关)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郭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代江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代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工业园区新华大道666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定慧寺)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L166-I-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1-08-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的安全性、耐受性;第二阶段推荐剂量(RS2D)。
第二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在RS2D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第一阶段
1) 评估注射用A166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ORR、DCR、DOR、PFS、TTP);
2) 评估注射用A166、Duostatin-5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评估注射用A166的免疫原性。
第二阶段
1) 评估注射用A166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DCR、DOR、PFS、TTP);
2) 评估注射用A166、Duostatin-5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评估注射用A166的免疫原性。
第一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的安全性、耐受性;第二阶段推荐剂量(RS2D)。
第二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在RS2D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第一阶段
1) 评估注射用A166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ORR、DCR、DOR、PFS、TTP);
2) 评估注射用A166、Duostatin-5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评估注射用A166的免疫原性。
第二阶段
1) 评估注射用A166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DCR、DOR、PFS、TTP);
2) 评估注射用A166、Duostatin-5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评估注射用A166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尿路上皮癌患者,包括:
a)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
b)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进行HER2检测,且经评估为HER2过表达。本研究中HER2过表达的定义:免疫组化(IHC)为3+或2+;
3.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4.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疾病,至少接受过一线全身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全身化疗;若新辅助/辅助化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可以认为新辅助/辅助治疗是针对疾病的一线全身化疗;
5.经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预期生存期≥ 3个月;
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周内未接受过输血、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包括:
a)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 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或正常值下限;血红蛋白≥ 90 g/L;
b)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正常值上限(ULN),对于有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5×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
c) 肾功能: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4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详见附件);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e)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7.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患者已从前期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 1级(根据NCI CTCAE第5.0版判断),脱发、白癜风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个月,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9.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尿路上皮癌患者,包括:
a)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
b)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进行HER2检测,且经评估为HER2过表达。本研究中HER2过表达的定义:免疫组化(IHC)为3+或2+;
3.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4.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疾病,至少接受过一线全身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全身化疗;若新辅助/辅助化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可以认为新辅助/辅助治疗是针对疾病的一线全身化疗;
5.经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预期生存期≥ 3个月;
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周内未接受过输血、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包括:
a)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 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或正常值下限;血红蛋白≥ 90 g/L;
b)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正常值上限(ULN),对于有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5×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
c) 肾功能: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4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详见附件);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e)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7.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患者已从前期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 1级(根据NCI CTCAE第5.0版判断),脱发、白癜风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个月,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9.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已知对注射用A166及其组份过敏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史;
2. 既往因任何毒性导致曲妥珠单抗永久停药者;
3. 既往使用过小分子毒素为微管蛋白抑制剂的其他HER2-ADC药物;
4. 需要治疗的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心脏疾病或临床症状,包括:
a)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或4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d)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基线测量,QTc间期>450 ms(男性),>470 ms(女性)
5.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或眼科手术者;不佩戴隐形眼镜无法正常日常生活者;
6.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7.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不稳定的脑转移,或需要放疗、手术或类固醇激素治疗以控制症状的脑转移;
8.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
9.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0.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处于活动期或进展期的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
11.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除外);
12.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且临床指标控制佳的患者可以入组;
13. 存在无法控制或控制不佳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间质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经引流后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等;
14.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6.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既往因任何毒性导致曲妥珠单抗永久停药者;
3. 既往使用过小分子毒素为微管蛋白抑制剂的其他HER2-ADC药物;
4. 需要治疗的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心脏疾病或临床症状,包括:
a)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或4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d)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基线测量,QTc间期>450 ms(男性),>470 ms(女性)
5.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或眼科手术者;不佩戴隐形眼镜无法正常日常生活者;
6.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7.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不稳定的脑转移,或需要放疗、手术或类固醇激素治疗以控制症状的脑转移;
8.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
9.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0.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处于活动期或进展期的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
11.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除外);
12.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且临床指标控制佳的患者可以入组;
13. 存在无法控制或控制不佳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间质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经引流后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等;
14.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6.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166: 英文通用名:A166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mg/瓶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剂量递增研究):拟在3.6 mg/kg、4.8 mg/kg、6.0 mg/kg、7.2 mg/kg进行剂量递增研究。第二阶段(剂量扩展研究):
基于方案规定及体重(kg)确定各受试者的注射用A166给药剂量。注射用A166输注间隔为21(±3)天。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40mg/瓶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剂量递增研究):拟在3.6 mg/kg、4.8 mg/kg、6.0 mg/kg、7.2 mg/kg进行剂量递增研究。第二阶段(剂量扩展研究):
基于方案规定及体重(kg)确定各受试者的注射用A166给药剂量。注射用A166输注间隔为21(±3)天。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166: 英文通用名:A166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mg/瓶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剂量递增研究):拟在3.6 mg/kg、4.8 mg/kg、6.0 mg/kg、7.2 mg/kg进行剂量递增研究。第二阶段(剂量扩展研究): 基于方案规定及体重(kg)确定各受试者的注射用A166给药剂量。注射用A166输注间隔为21(±3)天。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
规格:40mg/瓶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剂量递增研究):拟在3.6 mg/kg、4.8 mg/kg、6.0 mg/kg、7.2 mg/kg进行剂量递增研究。第二阶段(剂量扩展研究): 基于方案规定及体重(kg)确定各受试者的注射用A166给药剂量。注射用A166输注间隔为21(±3)天。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评价注射用A166治疗HER2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后续临床实验推荐的给药剂量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6周评价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疾病进展时间(TTP)评价时间:基线到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注射用A166、Duostatin-5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实际取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注射用A166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实际取样时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4-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08-1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319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代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9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319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A166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尿路上皮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A166用于治疗既往经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单臂、开放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A166用于治疗既往经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单臂、开放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KL166-I-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1-08-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