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44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B-106在中国健康成人男性中的一项I期,单中心,开放,固定序列的研究评估伊曲康唑和利福平对AB-106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7-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7-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7-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立
- 申请人名称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院7号楼SOHO现代城A座4101
- 联系人邮编
- 1000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兰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 邮编
- 100053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44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B-106-C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1-07-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伊曲康唑(CYP3A4强抑制剂)重复口服给药对AB-106单剂量口服给药后PK暴露参数的影响;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利福平(CYP3A4强诱导剂)重复口服给药对AB-106单剂量口服给药后PK暴露参数的影响。
次要目的: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伊曲康唑(CYP3A4强抑制剂)或利福平(CYP3A4强诱导剂)对AB-106单剂量口服给药后其它PK参数的影响;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AB-106单独服用和与伊曲康唑(CYP3A4强抑制剂)或利福平(CYP3A4强诱导剂)同时服用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伊曲康唑(CYP3A4强抑制剂)或利福平(CYP3A4强诱导剂)对AB-106单剂量口服给药后其它PK参数的影响;评估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AB-106单独服用和与伊曲康唑(CYP3A4强抑制剂)或利福平(CYP3A4强诱导剂)同时服用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3.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在18-55岁之间(包括界值)。
4.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健康是指通过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确定的无临床相关异常的状态)。
5.筛选时体重大于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包括界值)。
6.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的90天内和其性伴侣双方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并同意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3.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在18-55岁之间(包括界值)。
4.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健康是指通过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确定的无临床相关异常的状态)。
5.筛选时体重大于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包括界值)。
6.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的90天内和其性伴侣双方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并同意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排除标准
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学、肾脏、内分泌、肺、胃肠、心血管、肝脏、精神、神经或过敏性疾病的证据或病史(包括药物过敏)。
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检查[空腹]、尿常规)。
3. 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
4. 研究者认为可增加受试者风险的患有眼部疾病者或有眼部疾病史者,比如青光眼、有视网膜脱落、玻璃体浑浊、飞蛾症等。
5. 12导联心电图显示 QTcF>450毫秒( msec)或 QRS间期 >120 msec。如果 QTcF超过 450 msec,或 QRS超过 120 msec,则心电图再重复 2次,并用 3个 QTcF或 QRS值的平均值来确定受试者是否合格 。
6. 给药前5天内有发热史。
7.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 病毒 抗体( HCV Ab)检测阳性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TP)抗体阳性。
8. 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已知使用的食物或药物是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的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这些)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葡萄柚、葡萄柚汁、柚子、柑橘类水果或葡萄柚混种;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已知使用的药物是CYP3A4强效诱导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汀、利福平和圣约翰草;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使用的药物是治疗窗很窄的CYP3A4底物,这些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这些)二氢麦角胺、麦角胺、匹莫齐特、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和特非那定。
9. 开始研究用药前,必须至少提前28天停用中草药补品;给药前3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服用了任何临床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和膳食补充剂。作为例外,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可以1 g/天的剂量使用。
10. 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11. 受试者不愿意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含咖啡因或嘌呤的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摄入。
12. 酒精摄取量大于14个单位/周(1单位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葡萄酒、或45 mL白酒),或者受试者不愿意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饮酒。
13. 每天吸烟≥5支,或受试者不愿意/无力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尼古丁摄入。
14. 有药物滥用史或研究前1年内及研究期间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等)。
15. 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
16.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给药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17. 筛选期前3个月内及筛选期患有胃肠道、肝脏、肾脏疾病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或者后遗症。有对肝素或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敏感的病史。
18. 不愿意或不能遵守本方案中所述的生活方式准则者。
19. 隶属于临床中心的任何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有血缘上或法律关系上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20.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检查[空腹]、尿常规)。
3. 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
4. 研究者认为可增加受试者风险的患有眼部疾病者或有眼部疾病史者,比如青光眼、有视网膜脱落、玻璃体浑浊、飞蛾症等。
5. 12导联心电图显示 QTcF>450毫秒( msec)或 QRS间期 >120 msec。如果 QTcF超过 450 msec,或 QRS超过 120 msec,则心电图再重复 2次,并用 3个 QTcF或 QRS值的平均值来确定受试者是否合格 。
6. 给药前5天内有发热史。
7.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 病毒 抗体( HCV Ab)检测阳性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TP)抗体阳性。
8. 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已知使用的食物或药物是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的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这些)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葡萄柚、葡萄柚汁、柚子、柑橘类水果或葡萄柚混种;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已知使用的药物是CYP3A4强效诱导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汀、利福平和圣约翰草;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和研究期间使用的药物是治疗窗很窄的CYP3A4底物,这些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这些)二氢麦角胺、麦角胺、匹莫齐特、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和特非那定。
9. 开始研究用药前,必须至少提前28天停用中草药补品;给药前3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服用了任何临床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和膳食补充剂。作为例外,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可以1 g/天的剂量使用。
10. 开始研究用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11. 受试者不愿意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含咖啡因或嘌呤的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摄入。
12. 酒精摄取量大于14个单位/周(1单位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葡萄酒、或45 mL白酒),或者受试者不愿意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饮酒。
13. 每天吸烟≥5支,或受试者不愿意/无力在每一个给药周期,自首次给药开始前48小时至最后一个PK样本采集结束期间停止尼古丁摄入。
14. 有药物滥用史或研究前1年内及研究期间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等)。
15. 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
16.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给药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17. 筛选期前3个月内及筛选期患有胃肠道、肝脏、肾脏疾病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或者后遗症。有对肝素或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敏感的病史。
18. 不愿意或不能遵守本方案中所述的生活方式准则者。
19. 隶属于临床中心的任何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有血缘上或法律关系上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20.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B-106胶囊: 英文通用名:AB-106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组1口服200mg;组2口服600mg (3粒)
用药时程:组1,第1周期D1:禁食9小时后早晨,第2周D4:伊曲康唑给药后1小时;组2,第1周期D1:禁食9小时后早晨,第2周D8:利福平给药后1小时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组1口服200mg;组2口服600mg (3粒)
用药时程:组1,第1周期D1:禁食9小时后早晨,第2周D4:伊曲康唑给药后1小时;组2,第1周期D1:禁食9小时后早晨,第2周D8:利福平给药后1小时
中文通用名:伊曲康唑口服液: 英文通用名:Itraconazole Oral Solution 商品名称:斯皮仁诺
剂型:口服液
规格:150mL:1.5g
用法用量:口服20mL
用药时程:第2周期D1-3和D5-15:早餐开始后30分钟;第2周期D4:禁食9小时后早晨
规格:150mL:1.5g
用法用量:口服20mL
用药时程:第2周期D1-3和D5-15:早餐开始后30分钟;第2周期D4:禁食9小时后早晨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 英文通用名:Rifampicin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15g
用法用量:口服600mg
用药时程:第2周期D1-7和D9-19:早餐前1小时;第2周期D8:禁食9小时后早晨
规格:0.15g
用法用量:口服600mg
用药时程:第2周期D1-7和D9-19:早餐前1小时;第2周期D8:禁食9小时后早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last评价时间:给药前及给药后1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inf评价时间:给药前及给药后1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B-106的PK参数,包括:Tmax;AUCextr%;λz;t1/2;CL/F; Vz/F。评价时间:给药前及给药后1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估,包括:不良事件(AEs);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和血压);12导联心电图(ECG);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5-19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12023-06-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44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2
- 申请人名称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44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442
- 药物名称
- AB-106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AB-106在中国健康成人男性中的一项I期,单中心,开放,固定序列的研究评估伊曲康唑和利福平对AB-106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 试验通俗题目
- 伊曲康唑和利福平对AB-106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B-106-C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1-07-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