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45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CN401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NK/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1-1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7-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8-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宋玉琴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蔡清清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邹立群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文荣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丽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邬正祥
- 申请人名称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邬正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898弄6号103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宋玉琴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N4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2-01-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研究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I期
? 确定在复发或难治性的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中国患者中CN4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推荐剂量(RP2D)。
II期
? 依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由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CN401治疗R/R PTCL/NKTCL患者的总体缓解率(ORR),确认CN401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研究目的
I期
? 评估CN401及主要代谢物IN0385在R/R NHL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初步观察CN401在R/R NHL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ORR和完全缓解率(CR)];
II期
? IRC对与缓解相关的以下终点进行评价: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CR和至缓解时间(TTR);
? 进一步评估CN401在中国R/R PTCL/NKTC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进一步评估CN401及主要代谢物IN0385在中国R/R PTCL/NKTCL患者中的群体PK特征。
主要研究目的
I期
? 确定在复发或难治性的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中国患者中CN4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推荐剂量(RP2D)。
II期
? 依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由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CN401治疗R/R PTCL/NKTCL患者的总体缓解率(ORR),确认CN401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研究目的
I期
? 评估CN401及主要代谢物IN0385在R/R NHL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初步观察CN401在R/R NHL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ORR和完全缓解率(CR)];
II期
? IRC对与缓解相关的以下终点进行评价: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CR和至缓解时间(TTR);
? 进一步评估CN401在中国R/R PTCL/NKTC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进一步评估CN401及主要代谢物IN0385在中国R/R PTCL/NKTCL患者中的群体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至75周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患者。
2.本研究I期包括R/R PTCL、R/R皮肤型T细胞淋巴瘤(CTCL)和R/R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B-NHL)患者;II期包括R/R PTCL患者。
R/R TCL患者须符合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淋巴瘤分类的病理亚型,包括但不限于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血管免疫母细胞T细胞淋巴瘤(AITL)、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蕈样肉芽肿或塞扎里(Sezary)综合征。
R/R B-NHL患者须符合下述WHO的诊断亚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I~III级)、边缘区淋巴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LPL)、套细胞淋巴瘤(MCL)、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和转化型大B细胞淋巴瘤。
复发定义为经充分治疗达到CR或部分缓解(PR)后,出现PD(原发部位进展或其他部位新发)。注意:DLBCL患者需要至少经历二线治疗之后复发;其他患者需要至少经历一线治疗之后复发。
难治定义为对标准治疗无反应,对标准治疗的最佳反应为PD或疾病稳定(S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ASCT后出现PD。
3.根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至少1 个结节病灶的最长径 > 1.5 cm,或为至少1 个结外病灶的最长径 > 1 cm,且至少有2个可以准确测量的垂直径。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 2分,并且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的患者。
5.血液学功能充分,定义为: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 1.5×109/L,检测前7天内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
b. PLT计数 ≥ 75×109/L,检测前7天内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或进行输血;
c. 血红蛋白 > 8.0 g/dL,检测前7天内不得进行输血。
6.凝血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正常值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 ULN。
7.肝、肾、肺、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8.患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ICF。
9.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自签署ICF至末次用药后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2.本研究I期包括R/R PTCL、R/R皮肤型T细胞淋巴瘤(CTCL)和R/R非霍奇金B细胞淋巴瘤(B-NHL)患者;II期包括R/R PTCL患者。
R/R TCL患者须符合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淋巴瘤分类的病理亚型,包括但不限于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血管免疫母细胞T细胞淋巴瘤(AITL)、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蕈样肉芽肿或塞扎里(Sezary)综合征。
R/R B-NHL患者须符合下述WHO的诊断亚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I~III级)、边缘区淋巴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LPL)、套细胞淋巴瘤(MCL)、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和转化型大B细胞淋巴瘤。
复发定义为经充分治疗达到CR或部分缓解(PR)后,出现PD(原发部位进展或其他部位新发)。注意:DLBCL患者需要至少经历二线治疗之后复发;其他患者需要至少经历一线治疗之后复发。
难治定义为对标准治疗无反应,对标准治疗的最佳反应为PD或疾病稳定(S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ASCT后出现PD。
3.根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至少1 个结节病灶的最长径 > 1.5 cm,或为至少1 个结外病灶的最长径 > 1 cm,且至少有2个可以准确测量的垂直径。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 2分,并且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的患者。
5.血液学功能充分,定义为: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 1.5×109/L,检测前7天内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
b. PLT计数 ≥ 75×109/L,检测前7天内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或进行输血;
c. 血红蛋白 > 8.0 g/dL,检测前7天内不得进行输血。
6.凝血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正常值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 ULN。
7.肝、肾、肺、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8.患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ICF。
9.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自签署ICF至末次用药后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ASCT的患者,或曾经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2. 目前有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或有活动性慢性GVHD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激素治疗等),以下情况除外:
a.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姑息性放疗;
b.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IL-2)、干扰素(IFN)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患者;
c.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 2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d.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跨度长者为准)使用过细胞色素CYP3A4、CYP3A5或CYP2C9的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
4. 在首次使用本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6.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7.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CNS)侵及的患者。
8.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患者,包括:癫痫、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的出血性/缺血性脑卒中、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疾病等。
9. 进入研究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得到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及得到控制并且经局部根治性治疗(手术或其他形式)的既往恶性疾病。
10.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给药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1.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对于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HBsAg阴性的患者,如果检测不到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200 IU/mL),并且愿意接受每月一次的乙肝病毒(HBV)再激活监测,则可以入组。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对于存在HCV抗体的患者,如果检测不到HCV 核糖核酸(RNA),则可以入组。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的患者,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a.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
b.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律不齐(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尖端扭转型室速);
d. QTcF(按Fridericia公式校正)> 480 msec;
e. 二度II型房室(AV)传导阻滞史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史;
f.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定义的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14.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患者。
15.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入组时仍 ≥ 2级
16. 具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如A型血友病、B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或必须输血或进行其他医疗干预的自发性出血史。
17.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目前有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或有活动性慢性GVHD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激素治疗等),以下情况除外:
a.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姑息性放疗;
b.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IL-2)、干扰素(IFN)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患者;
c.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 2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d.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跨度长者为准)使用过细胞色素CYP3A4、CYP3A5或CYP2C9的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
4. 在首次使用本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6.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7.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CNS)侵及的患者。
8.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患者,包括:癫痫、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的出血性/缺血性脑卒中、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疾病等。
9. 进入研究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得到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及得到控制并且经局部根治性治疗(手术或其他形式)的既往恶性疾病。
10.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给药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1.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对于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HBsAg阴性的患者,如果检测不到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200 IU/mL),并且愿意接受每月一次的乙肝病毒(HBV)再激活监测,则可以入组。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对于存在HCV抗体的患者,如果检测不到HCV 核糖核酸(RNA),则可以入组。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的患者,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a.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
b.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律不齐(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尖端扭转型室速);
d. QTcF(按Fridericia公式校正)> 480 msec;
e. 二度II型房室(AV)传导阻滞史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史;
f.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定义的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14.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患者。
15.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入组时仍 ≥ 2级
16. 具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如A型血友病、B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或必须输血或进行其他医疗干预的自发性出血史。
17.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N401片: 英文通用名:CN401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2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2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CN401片: 英文通用名:CN401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3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3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CN401片: 英文通用名:CN401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0mg/片
用法用量:2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400mg/片
用法用量:2片/次 空腹 po bid (两次用药间隔12±1h)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直至患者出现PD、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死亡、申办者决定终止试验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期 CN4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在整个研究期间将根据CTCAE)V5.0分级标准,监测和评估每例患者的AE和SAE,进而判定CN401所用剂量在患者中是否安全并确定RP2D。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0 ± 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 探索依据 Lugano 2014评估标准,由IRC评估的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0 ± 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I期 PK参数包括单次给药的PK指标 连续给药稳态下的PK指标 依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评估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0 ± 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 依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由IRC评估的PFS、DoR、CR和TTR; CN4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根据NCI-CTCAE V5.0分级标准,评估每例患者的AE和SAE;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0 ± 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 CN401在中国R/R PTCL/NKTCL患者中的群体PK特征。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0 ± 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5-25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1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45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邬正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6-25
- 申请人名称
- 同润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451
- 药物名称
- CN401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性或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NK/T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CN401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NK/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CN401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NK/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单臂、开放、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N4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2-01-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