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55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均衡、随机、单剂量、双 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9-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9-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研究者:韦艳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君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西路 2129 号
- 联系人邮编
- 2368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韦艳红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27号
- 邮编
- 161002
- 单位名称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0-BE-CSASXTPL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1-08-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与 H. Lundbeck A/S 持证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10mg/片,商品名:来士普®)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的安全性。
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与 H. Lundbeck A/S 持证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10mg/片,商品名:来士普®)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便 常规、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 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便 常规、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 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草酸艾司西酞 普兰以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三年内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 肌肉、消化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4. 试验前6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 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5.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6.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 草药、保健品)者(问诊);
7. 试验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特别是CYP2C19酶抑制剂(如: 奥美拉唑, 氟西汀、氟伏沙明、兰索拉唑、噻氯匹定)和多种酶的中等强 度抑制剂(如:西咪替丁)者(问诊);
8. 首次给药前2周内大量食用过或每周期给药前48h内摄入浓茶、含咖啡因或 酒精类的饮料或巧克力、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番石榴、橘子、葡 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者(问诊);
9. 有心脏、肝脏、肾脏、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者(问诊);
10.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Cockcroft-Gault 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umol/L)]或CrCl=(140-年龄)× 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检查);
11. 血生化检查血清钠异常有临床意义或既往有低血钠症病史者(问诊、检查);
12. PHQ9项评估表或GAD7项评估表总分大于4分(不含临界值)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
14.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 过400mL者(问诊);
15.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 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6. 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问诊);
17. 试验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 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 性者(问诊、检查);
18.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 体、乙 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 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检查);
19. 有异常出血或曾有出血性疾病史者(问诊);
20. 心电图QTc延长(男性≥0.45秒,女性≥0.46秒)者(检查);
21. 职业为运动员、司机或需要操作器械者(问诊);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23.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2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者 (问诊);
26.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27.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或埋植片者(问诊);
28.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9.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3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三年内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 肌肉、消化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4. 试验前6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 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5.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6.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 草药、保健品)者(问诊);
7. 试验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特别是CYP2C19酶抑制剂(如: 奥美拉唑, 氟西汀、氟伏沙明、兰索拉唑、噻氯匹定)和多种酶的中等强 度抑制剂(如:西咪替丁)者(问诊);
8. 首次给药前2周内大量食用过或每周期给药前48h内摄入浓茶、含咖啡因或 酒精类的饮料或巧克力、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番石榴、橘子、葡 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者(问诊);
9. 有心脏、肝脏、肾脏、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者(问诊);
10.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Cockcroft-Gault 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umol/L)]或CrCl=(140-年龄)× 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检查);
11. 血生化检查血清钠异常有临床意义或既往有低血钠症病史者(问诊、检查);
12. PHQ9项评估表或GAD7项评估表总分大于4分(不含临界值)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
14.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 过400mL者(问诊);
15.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 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6. 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问诊);
17. 试验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 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 性者(问诊、检查);
18.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 体、乙 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 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检查);
19. 有异常出血或曾有出血性疾病史者(问诊);
20. 心电图QTc延长(男性≥0.45秒,女性≥0.46秒)者(检查);
21. 职业为运动员、司机或需要操作器械者(问诊);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23.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2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者 (问诊);
26.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27.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或埋植片者(问诊);
28.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9.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3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英文通用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英文通用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来士普®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入组后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25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6-11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55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02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555
- 药物名称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均衡、随机、单剂量、双 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0-BE-CSASXTPL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1-08-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