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60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卫本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1-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2-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2-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梁廷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雷钧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水高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卫本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吴水高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安路1180号1幢1号楼二层2101室
- 联系人邮编
- 310052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梁廷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雷钧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1号
- 邮编
- 330006
- 单位名称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李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1号
- 邮编
- 330006
- 单位名称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000521
- 试验方案编号
- WB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24-1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评价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胰腺癌患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探索II期推荐剂量(RP2D)。
评估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评价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胰腺癌患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探索II期推荐剂量(RP2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2.18~75周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3.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接受至少一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复发的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剂量扩展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接受至少一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复发的C-Myc阳性晚期胰腺癌患者;
C-Myc阳性定义为C-Myc过表达:1%以上的肿瘤细胞中强着色(IHC 1+及以上)
剂量扩展阶段:SRC 可根据剂量递增的结果对剂量扩展阶段的 CMyc 要求进行调整;
4.ECOG体力评分0-2分
5.预计生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6.骨髓储备和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无正在进行的持续性支持性治疗):
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计数(NE#)>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以及血红蛋白(HGB)>8.5 g/d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ULN(正常值上限);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ALB)≥3.0 g/dL;总胆红素(TBI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0×ULN,如有肝转移,则ALT或AST≤ 5×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60 mL/min(采用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录2)或血清肌酐≤1.5×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心率(HR)≥60 bpm,QT间期(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7.必须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仅剂量扩展阶段)
8.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18~75周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3.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接受至少一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复发的C-Myc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剂量扩展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接受至少一线系统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复发的C-Myc阳性晚期胰腺癌患者;
C-Myc阳性定义为C-Myc过表达:1%以上的肿瘤细胞中强着色(IHC 1+及以上)
剂量扩展阶段:SRC 可根据剂量递增的结果对剂量扩展阶段的 CMyc 要求进行调整;
4.ECOG体力评分0-2分
5.预计生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6.骨髓储备和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无正在进行的持续性支持性治疗):
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计数(NE#)>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以及血红蛋白(HGB)>8.5 g/d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ULN(正常值上限);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ALB)≥3.0 g/dL;总胆红素(TBI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0×ULN,如有肝转移,则ALT或AST≤ 5×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60 mL/min(采用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录2)或血清肌酐≤1.5×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心率(HR)≥60 bpm,QT间期(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7.必须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仅剂量扩展阶段)
8.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已知对WBC100胶囊或其任何辅料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2.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活动性溃疡或伤口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3.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服用过其他正在临床试验的药物,或仍处在上以临床试验药物规定的安全随访期内
4. 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的患者(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无症状、稳定或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5. 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级心功能不全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IV级)者
6. 任何增加QT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家族遗传的QT延长症、药物诱导的心律失常病史等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需手术治疗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抗高血压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心肌梗死、脑卒中(腔性梗塞除外)、冠状/外周动脉搭桥手术、肺栓塞
8. HIV感染,活动性HBV感染(HBV DNA <1000
IU/ml),活动性HCV感染(HCV RNA超过正常值上限)
9. 入组前28天内发生过严重的感染,包括需要全身治疗的活跃的、不受控制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11. 受试患者有支持治疗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不能吞咽配方药、肠造瘘、严重或不能控制的腹泻、或有过肠切除手术使得不能吸收足够的研究药物
12. 正在服用(或在试验首次给药至少7天前不能够停用)任何已知抑制或诱导CYP的药物或中药者
13. 在入组前2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者,以下肿瘤疾病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皮肤鳞状上皮细胞癌经治疗已经得到控制者
14.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过放化疗、中草药的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的抗肿瘤治疗;
15.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或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6. 无法耐受静脉采血者
17.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活动性溃疡或伤口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3.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服用过其他正在临床试验的药物,或仍处在上以临床试验药物规定的安全随访期内
4. 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的患者(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无症状、稳定或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5. 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级心功能不全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IV级)者
6. 任何增加QT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家族遗传的QT延长症、药物诱导的心律失常病史等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需手术治疗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抗高血压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心肌梗死、脑卒中(腔性梗塞除外)、冠状/外周动脉搭桥手术、肺栓塞
8. HIV感染,活动性HBV感染(HBV DNA <1000
IU/ml),活动性HCV感染(HCV RNA超过正常值上限)
9. 入组前28天内发生过严重的感染,包括需要全身治疗的活跃的、不受控制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11. 受试患者有支持治疗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不能吞咽配方药、肠造瘘、严重或不能控制的腹泻、或有过肠切除手术使得不能吸收足够的研究药物
12. 正在服用(或在试验首次给药至少7天前不能够停用)任何已知抑制或诱导CYP的药物或中药者
13. 在入组前2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者,以下肿瘤疾病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皮肤鳞状上皮细胞癌经治疗已经得到控制者
14.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过放化疗、中草药的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的抗肿瘤治疗;
15.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或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6. 无法耐受静脉采血者
17.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WBC100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粒
用法用量:早上空腹口服,计划6个剂量组,分别为:0.5 mg、1 mg、1.5 mg、2 mg、2.5 mg、3 mg。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的单次给药阶段,即C0D1,给药一次。
剂量递增阶段的多次给药阶段(C1以及之后)和剂量扩展阶段,每日1次,连续给药3周,休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规格:0.5mg/粒
用法用量:早上空腹口服,计划6个剂量组,分别为:0.5 mg、1 mg、1.5 mg、2 mg、2.5 mg、3 mg。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的单次给药阶段,即C0D1,给药一次。
剂量递增阶段的多次给药阶段(C1以及之后)和剂量扩展阶段,每日1次,连续给药3周,休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终点: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心肌酶)、超声心动图、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PK)终点:WBC100及其主要代谢物(M11)和次要代谢产物(WB001-SM)的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Tmax、AUC0-t、AUC0-inf、T1/2、λz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效动力学(PD)终点:血清中癌抗原19-9(CA19-9)、癌抗原125(CA125)、血清铁蛋白(SF)的浓度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初步疗效终点: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客观缓解率(ORR)、肿瘤大小相对基线的变化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4-0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0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0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0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0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0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水高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20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卫本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00
- 药物名称
- WBC100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000521
- 适应症
- C-Myc阳性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WBC100胶囊在C-Myc阳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物代谢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WB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24-1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