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61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Pierre Fabre Medicament 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Catalent Pharma Solutions LLC Pierre Fabre Medicament Production
完整专业题目
在BRAF V600E突变的中国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研究Encorafenib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多中心、开放性、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9-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9-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5-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力
- 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莉莉
- 申请人名称
- Pierre Fabre Medicament 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Catalent Pharma Solutions LLC Pierre Fabre Medicament Production
- 联系人姓名
- 姚莉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209号嘉里光大城企业中心2座19层写字楼1901
- 联系人邮编
- 20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力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内科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00090GE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1-09-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提供Encorafenib单药治疗在中国BRAF V600E突变型黑色素瘤或NSCLC患者中的附加临床安全性和耐受性数据,以支持与Binimetinib联合用药的进一步临床开发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提供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18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患有转移性黑色素瘤或NSCLC(即,腺癌、大细胞癌、鳞状细胞癌)
4.由当地实验室通过经NMPA批准的BRAF检测确定存在BRAF V600E突变
5.未接受过BRAF抑制剂治疗且既往转移性疾病治疗失败或不适合进行标准治疗
6.根据研究者评价(基于RECIST 1.1版)有至少一处在筛选期内未进行过辐照和活检的肿瘤病变。只有在研究前经证实为可测量的疾病进展时,辐照病变才可接受
7.预期寿命≥3个月
8.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9.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b. 血红蛋白≥90 g/L。
c. 血小板≥100×10^9/L。
d. 国际标准化比值、凝血酶原时间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
10.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肝脏功能:
a. 总胆红素≤1.5倍ULN。
注:如果直接胆红素≤1.5倍ULN,则允许总胆红素>1.5倍ULN。
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倍ULN,或者如果明确存在肝转移,则≤5倍ULN。
11.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肾脏功能:
a. 血清肌酐≤1.5倍ULN。
b.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50 mL/min;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50 mL/min/1.72m2。
12.根据研究者评价,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包括口服药物、遵守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13.绝经后至少1年或手术绝育至少6周的女性,或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但必须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针对WOCBP的适当避孕措施:
-筛选时的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必须为阴性。
- 必须同意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 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期间不得捐献卵子。
14.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90天前不计划生育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18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患有转移性黑色素瘤或NSCLC(即,腺癌、大细胞癌、鳞状细胞癌)
4.由当地实验室通过经NMPA批准的BRAF检测确定存在BRAF V600E突变
5.未接受过BRAF抑制剂治疗且既往转移性疾病治疗失败或不适合进行标准治疗
6.根据研究者评价(基于RECIST 1.1版)有至少一处在筛选期内未进行过辐照和活检的肿瘤病变。只有在研究前经证实为可测量的疾病进展时,辐照病变才可接受
7.预期寿命≥3个月
8.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9.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b. 血红蛋白≥90 g/L。
c. 血小板≥100×10^9/L。
d. 国际标准化比值、凝血酶原时间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
10.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肝脏功能:
a. 总胆红素≤1.5倍ULN。
注:如果直接胆红素≤1.5倍ULN,则允许总胆红素>1.5倍ULN。
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倍ULN,或者如果明确存在肝转移,则≤5倍ULN。
11.根据下述条件确定,筛选和基线时具有充分的肾脏功能:
a. 血清肌酐≤1.5倍ULN。
b.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50 mL/min;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50 mL/min/1.72m2。
12.根据研究者评价,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包括口服药物、遵守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13.绝经后至少1年或手术绝育至少6周的女性,或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但必须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针对WOCBP的适当避孕措施:
-筛选时的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必须为阴性。
- 必须同意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 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期间不得捐献卵子。
14.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90天前不计划生育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与Encorafenib在化学结构上相关的药物或其辅料具有速发或迟发超敏反应或特异反应
2. 对于转移性NSCLC:明确携带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融合癌基因、ROS1(c-ros癌基因1)重排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致敏或驱动基因突变
3.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时间间隔内接受过抗癌药物或试验性药物。
a. 既往抗癌治疗:
i. 化疗和小分子靶向治疗(例如,厄洛替尼、克唑替尼):≤28天或5个半衰期,至少14天。
ii. 生物制剂(例如,免疫治疗,贝伐珠单抗):≤28天或5个半衰期。
b. 试验性药物:≤4周或5个半衰期,至少14天。对于半衰期较长的试验性药物,在第5个半衰期前入组需获得医学监查员的批准。
c. 姑息放射治疗必须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完成。
4. 症状性脑转移
5. 柔脑膜疾病
6.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开始前尚未从既往治疗的毒性作用或既往手术治疗的并发症中恢复至≤1级
7.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使用了禁用药物和/或合并使用了禁用药物
8. 胃肠道功能受损或可能显著改变口服研究治疗的吸收的疾病
9. 心血管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塞和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病史。
b. 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2级)。
c. 尽管已进行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但仍持续存在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d. 既往或当前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类疾病(包括不受控制的房颤或不受控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e. 具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基线时重复三次测定的采用Fridericia公式根据脉率校正的QT间期(QTcF间期)的平均值≥480 ms。
10. 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或任何其他重度活动性病毒感染(例如,重度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SARS-CoV-2]感染)的受试者。
活动性肝炎是指: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乙型肝
炎核心抗体阳性。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
- 血清HCV 核糖核酸( RNA) 和HCV 抗体(HCV
Ab)阳性。
11. 存在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的证据,曾发生过需要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疗法的间质性肺病
12. 已知具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检测史或已知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对于HIV检测,如果当地强制要求,则必须在研究中心进行
13.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6周内接受过大手术(例如,进行局部或全身麻醉的住院手术)的受试者
14. 在研究入组前2年内发生过既往或并发的恶性肿瘤。
例外情况:
a. 鲍温病
b. 已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c. Gleason评分为6的前列腺癌。
d. 经治疗的宫颈原位癌。
15. 受试者的病症禁忌使用研究治疗并且可能影响结果的解释,或可能导致受试者存在发生治疗并发症的高风险
16. 妊娠(通过血清?-HCG检测确认)、哺乳或母乳喂养的女性
17. 为研究者家属或协助研究实施的任何助理、同事或员工(秘书、护士、技术人员)
18. 与其所在职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2. 对于转移性NSCLC:明确携带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融合癌基因、ROS1(c-ros癌基因1)重排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致敏或驱动基因突变
3.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时间间隔内接受过抗癌药物或试验性药物。
a. 既往抗癌治疗:
i. 化疗和小分子靶向治疗(例如,厄洛替尼、克唑替尼):≤28天或5个半衰期,至少14天。
ii. 生物制剂(例如,免疫治疗,贝伐珠单抗):≤28天或5个半衰期。
b. 试验性药物:≤4周或5个半衰期,至少14天。对于半衰期较长的试验性药物,在第5个半衰期前入组需获得医学监查员的批准。
c. 姑息放射治疗必须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完成。
4. 症状性脑转移
5. 柔脑膜疾病
6.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开始前尚未从既往治疗的毒性作用或既往手术治疗的并发症中恢复至≤1级
7.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使用了禁用药物和/或合并使用了禁用药物
8. 胃肠道功能受损或可能显著改变口服研究治疗的吸收的疾病
9. 心血管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塞和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病史。
b. 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2级)。
c. 尽管已进行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但仍持续存在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d. 既往或当前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类疾病(包括不受控制的房颤或不受控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e. 具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基线时重复三次测定的采用Fridericia公式根据脉率校正的QT间期(QTcF间期)的平均值≥480 ms。
10. 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或任何其他重度活动性病毒感染(例如,重度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SARS-CoV-2]感染)的受试者。
活动性肝炎是指: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乙型肝
炎核心抗体阳性。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 HBV脱氧核糖核酸(DNA)>1000 IU/mL或>2500
拷贝/mL,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
- 血清HCV 核糖核酸( RNA) 和HCV 抗体(HCV
Ab)阳性。
11. 存在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的证据,曾发生过需要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疗法的间质性肺病
12. 已知具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检测史或已知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对于HIV检测,如果当地强制要求,则必须在研究中心进行
13.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6周内接受过大手术(例如,进行局部或全身麻醉的住院手术)的受试者
14. 在研究入组前2年内发生过既往或并发的恶性肿瘤。
例外情况:
a. 鲍温病
b. 已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c. Gleason评分为6的前列腺癌。
d. 经治疗的宫颈原位癌。
15. 受试者的病症禁忌使用研究治疗并且可能影响结果的解释,或可能导致受试者存在发生治疗并发症的高风险
16. 妊娠(通过血清?-HCG检测确认)、哺乳或母乳喂养的女性
17. 为研究者家属或协助研究实施的任何助理、同事或员工(秘书、护士、技术人员)
18. 与其所在职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Encorafenib 硬胶囊: 英文通用名:Encorafenib hard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75mg
用法用量:300 mg固定剂量encorafenib口服,QD给药
用药时程:以28天为一个周期进行给药,直至死亡、疾病进展或满足预先定义的其他研究治疗终止标准之一
规格:75mg
用法用量:300 mg固定剂量encorafenib口服,QD给药
用药时程:以28天为一个周期进行给药,直至死亡、疾病进展或满足预先定义的其他研究治疗终止标准之一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1周期期间(第1-28天)DLT(剂量限制性毒性)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第1天到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由TEAE(根据版本4.03 NCI CTCAE分级)导致的给药暂停、剂量降低和停药,治疗期间突发的SAE及死亡的发生率、性质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第1天直到治疗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临床实验室参数、生命体征和ECG的变化评价时间:第1天直到治疗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特别关注的目标TEAE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第1天直到治疗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单次和重复给药后Encorafenib及其代谢物(LHY746)的PK参数评价时间:第1天直到治疗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03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4-23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5-1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最终临床研究报告,2023年01月12日2023-01-1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1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莉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13
- 申请人名称
- Pierre Fabre Medicament/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Catalent Pharma Solutions LLC/Pierre Fabre Medicament Production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13
- 药物名称
- Encorafenib硬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未接受过BRAF抑制剂治疗且既往转移性疾病治疗失败或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的BRAF V600E突变型黑色素瘤或NSCLC受试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BRAF V600E突变的中国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研究Encorafenib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多中心、开放性、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Encorafenib治疗中国晚期转移性BRAF V600E突变实体瘤的I期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W00090GE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1-09-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