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166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药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永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采用P1101治疗羟基脲(HU)耐药或不耐受的中国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单臂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9-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苏省 · 苏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深圳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研究所)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磊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研究所)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徐泽锋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邵宗鸿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陈苏宁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苏江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段明辉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许娜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利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左学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佩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徐雅靖/ 吴登蜀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杜新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虎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旭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亚宁
- 申请人名称
- 药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永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亚宁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14层1423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金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67号
- 邮编
- 311121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45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20-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09-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价P1101治疗HU耐药或不耐受的中国PV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 2016标准诊断为PV的患者;
3.对HU耐药或不耐受的PV患者,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恶性血液病诊疗指南2020》,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a)耐药:HU 2 g/d以上剂量治疗3个月
——依然需要放血维持Hct<45%;
——未能控制骨髓增殖情况(例如血小板>400×109/L和白细胞>10×109/L);
——脾缩小未达>50%;
b)不耐受
——在使疾病达到完全或部分临床血液学反应所需的HU最小剂量下,出现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或PLT<100×109/L或HGB<100 g/L;
——任何剂量HU治疗时,出现下肢溃疡或其他难以耐受的非血液学毒性,例如,皮肤黏膜表现(皮肤、牙齿或指甲发黑;口腔溃疡、黏膜炎;皮肤溃疡、皮疹等症状)、消化道症状(恶心、食欲减退、消化不良、呕吐、腹痛、便秘等症状)、肺炎、发热等。
4.既往未接受过干扰素治疗;或筛选时抗P1101结合抗体阴性,且末次使用干扰素与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间的洗脱时间不应短于14天;
5.筛选时肝功能良好,定义为总胆红素≤1.5×正常值范围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白蛋白>3.5 g/d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0×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0×ULN;
6.筛选时女性血红蛋白(HGB)≥10 g/dL,男性血红蛋白(HGB)≥11 g/dL;
7.筛选时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8.筛选时肌酐清除率≥4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以及绝经时间小于2年的所有女性必须同意在直至最后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后28天内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式;
10.患者或患者的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且患者能够遵守研究要求 。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 2016标准诊断为PV的患者;
3.对HU耐药或不耐受的PV患者,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恶性血液病诊疗指南2020》,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a)耐药:HU 2 g/d以上剂量治疗3个月
——依然需要放血维持Hct<45%;
——未能控制骨髓增殖情况(例如血小板>400×109/L和白细胞>10×109/L);
——脾缩小未达>50%;
b)不耐受
——在使疾病达到完全或部分临床血液学反应所需的HU最小剂量下,出现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或PLT<100×109/L或HGB<100 g/L;
——任何剂量HU治疗时,出现下肢溃疡或其他难以耐受的非血液学毒性,例如,皮肤黏膜表现(皮肤、牙齿或指甲发黑;口腔溃疡、黏膜炎;皮肤溃疡、皮疹等症状)、消化道症状(恶心、食欲减退、消化不良、呕吐、腹痛、便秘等症状)、肺炎、发热等。
4.既往未接受过干扰素治疗;或筛选时抗P1101结合抗体阴性,且末次使用干扰素与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间的洗脱时间不应短于14天;
5.筛选时肝功能良好,定义为总胆红素≤1.5×正常值范围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白蛋白>3.5 g/d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0×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0×ULN;
6.筛选时女性血红蛋白(HGB)≥10 g/dL,男性血红蛋白(HGB)≥11 g/dL;
7.筛选时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8.筛选时肌酐清除率≥4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以及绝经时间小于2年的所有女性必须同意在直至最后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后28天内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式;
10.患者或患者的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且患者能够遵守研究要求 。
排除标准
1.症状性脾肿大患者;
2. 干扰素α的任何禁忌症或对干扰素α过敏;
3. 合并重度或严重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4. 重要器官移植史 ;
5.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6. 存在研究者判断会影响研究结果或可能削弱方案依从性的其它任何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既往或现在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有症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目前口服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得到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纳入;
——有记录显示存在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肝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硬皮病、银屑病或任何自身免疫性关节炎);
——筛选时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肺浸润、感染性肺炎和非感染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炎病史;
——具有全身表现的活动性感染(例如筛选时有细菌、真菌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不包括乙型肝炎[HBV]和/或丙型肝炎[HCV]);
——有重度视网膜病变(例如,巨细胞病毒性[CMV]视网膜炎、黄斑变性)或有临床意义眼科疾病(因糖尿病或高血压所致)的证据;
——目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抑郁症或具有抑郁症史;
——既往出现过自杀企图或在筛选时有任何自杀风险倾向。
7.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8. 活动性腹部出血和PV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
9. 过去5年内有任何恶性肿瘤病史(0期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已治愈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浅表黑色素瘤除外);
10. 最近一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11. 具有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PV-MF)、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任何非PV的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的既往病史或有证据表明目前存在上述疾病;
12. 在过去3个月内,外周血中有原始细胞;
13. 在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试验药物或试验药物合并用药,或未从之前给予的任何研究药物引起的效应中恢复。
2. 干扰素α的任何禁忌症或对干扰素α过敏;
3. 合并重度或严重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4. 重要器官移植史 ;
5.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6. 存在研究者判断会影响研究结果或可能削弱方案依从性的其它任何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既往或现在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有症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目前口服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得到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纳入;
——有记录显示存在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肝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硬皮病、银屑病或任何自身免疫性关节炎);
——筛选时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肺浸润、感染性肺炎和非感染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炎病史;
——具有全身表现的活动性感染(例如筛选时有细菌、真菌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不包括乙型肝炎[HBV]和/或丙型肝炎[HCV]);
——有重度视网膜病变(例如,巨细胞病毒性[CMV]视网膜炎、黄斑变性)或有临床意义眼科疾病(因糖尿病或高血压所致)的证据;
——目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抑郁症或具有抑郁症史;
——既往出现过自杀企图或在筛选时有任何自杀风险倾向。
7.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8. 活动性腹部出血和PV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
9. 过去5年内有任何恶性肿瘤病史(0期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已治愈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浅表黑色素瘤除外);
10. 最近一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11. 具有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PV-MF)、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任何非PV的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的既往病史或有证据表明目前存在上述疾病;
12. 在过去3个月内,外周血中有原始细胞;
13. 在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试验药物或试验药物合并用药,或未从之前给予的任何研究药物引起的效应中恢复。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Ropeginterferon alfa-2b (P11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0 mcg/ml,1ml/支
用法用量: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每两周注射一次。第0周时接受起始剂量250μg,第2周接受中等剂量350μg,第4周接受目标剂量500μg剂量直至52周.
规格:500 mcg/ml,1ml/支
用法用量: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每两周注射一次。第0周时接受起始剂量250μg,第2周接受中等剂量350μg,第4周接受目标剂量500μg剂量直至5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基于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评价的第24周不进行静脉放血或红细胞单采术情况下的CHR率评价时间:给药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基于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评价的第12、36、52周不进行静脉放血或红细胞单采术情况下的CHR率(缓解标准与主要终点相同)评价时间:给药第12、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HR 率随时间变化的趋势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ct、WBC 和 PLT 随时间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至不需要静脉放血或红细胞单采术的时间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需要静脉放血或红细胞单采术的次数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首次外周血细胞计数(Hct、WBC 和 PLT)缓解时间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细胞计数(Hct、WBC 和 PLT)缓解的持续时间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2、24、36 和 52 周基于外周血细胞计数缓解(Hct、WBC 和 PLT)和无疾病进展的缓解率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症状改善(采用 EuroQOL 五维度三水平版本(EQ-5D-3L)问卷进行评估);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未发生血栓或出血事件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给药第12、24、36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基因突变负荷随时间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24周和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 第一医院同意 · 2021-06-2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同意 · 2022-06-1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同意 · 2023-10-1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同意 · 2024-12-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6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亚宁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7-15
- 申请人名称
- 药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永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166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451
- 药物名称
- Ropeginterferon alfa-2b (P1101)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采用P1101治疗羟基脲(HU)耐药或不耐受的中国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单臂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P1101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20-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09-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