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09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爱思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8-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8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海南省 · 海口市江西省 · 南昌市安徽省 · 合肥市重庆市 · 重庆市陕西省 · 西安市辽宁省 · 大连市江西省 · 赣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浙江省 · 湖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江苏省 · 苏州市福建省 · 厦门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福建省 · 龙岩市另有 3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齐军元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可树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常春康
- 北京高博博仁医院有限公司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胡凯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玉华
- 中日友好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振玲
- 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林丽娥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余莉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于泳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耿良权
- 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刘耀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贺鹏程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孙秀华
- 赣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张敬东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
- 湖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寿黎红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钱文斌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贡铁军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华海应
- 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徐兵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丽宏
-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龙岩市 · 研究者:李志峰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岑洪
其余 5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小磊、许重远
- 柳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韦敏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金正明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王俊
- 北京高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胡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文明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爱思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文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号 B10栋 5层 515室
- 联系人邮编
- 5107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齐军元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邱录贵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037
- 试验方案编号
- EX103-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8.1
- 版本日期
- 2024-0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EX103在复发或难治(R/R)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 NH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佳的生物剂量(OBD),为II期临床试验给药方案及剂量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1、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药效学(PD)特征;
3、初步评价EX103在治疗R/R CD20+ NHL患者中的有效性;
4、初步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1、评价EX103在复发或难治(R/R)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 NH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佳的生物剂量(OBD),为II期临床试验给药方案及剂量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1、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药效学(PD)特征;
3、初步评价EX103在治疗R/R CD20+ NHL患者中的有效性;
4、初步评价EX103在R/R CD20+ NH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2.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性别不限;
3.I期:满足如下条件:
1) 初诊时即证实的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不包括经抗CD20单克隆抗体治疗后CD20转阴的患者);
2)对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失败或复发;
3)目前没有合适的延长生存期的可用疗法;
II期:组织病理学和免疫组化证实的CD20+成熟B细胞淋巴瘤(不包括经抗CD20单克隆抗体治疗后CD20转阴的患者),需满足对应标准;
4.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要求长径≥1.5 cm;对于结外病灶要求长径应≥1.0 cm;
5.东部合作肿瘤小组(ECOG)的状态为0-2分
6.预期生存寿命至少12周
7.实验室检查结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给予任何血液成分、短效细胞生长因子、白蛋白等药物;前14天内不允许给予长效细胞生长因子):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
b) 血小板≥50×109/L;
c) 血红蛋白≥80 g/L;
d) 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有肝脏侵犯,则血清总胆红素≤3×ULN
e)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如有肝脏侵犯,则ALT)和AST≤5×ULN
f) 血清肌酐≤1.5×ULN或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30 mL/min;
g)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8.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性别不限;
3.I期:满足如下条件:
1) 初诊时即证实的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不包括经抗CD20单克隆抗体治疗后CD20转阴的患者);
2)对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失败或复发;
3)目前没有合适的延长生存期的可用疗法;
II期:组织病理学和免疫组化证实的CD20+成熟B细胞淋巴瘤(不包括经抗CD20单克隆抗体治疗后CD20转阴的患者),需满足对应标准;
4.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要求长径≥1.5 cm;对于结外病灶要求长径应≥1.0 cm;
5.东部合作肿瘤小组(ECOG)的状态为0-2分
6.预期生存寿命至少12周
7.实验室检查结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给予任何血液成分、短效细胞生长因子、白蛋白等药物;前14天内不允许给予长效细胞生长因子):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
b) 血小板≥50×109/L;
c) 血红蛋白≥80 g/L;
d) 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有肝脏侵犯,则血清总胆红素≤3×ULN
e)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如有肝脏侵犯,则ALT)和AST≤5×ULN
f) 血清肌酐≤1.5×ULN或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30 mL/min;
g)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8.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明确的药物过敏史,异种蛋白、生物制剂或研究药物的成分过敏史;
2. 在筛选期有未经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3.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或3个月之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
4. 既往或目前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或6个月内有其他严重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脑梗、脑出血)的病史;
5.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中至少一项活动性感染者,以下情况可入选本研究:
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阴性;
b)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HBsAg或HBcAb阳性的情况下,HBV-DNA(HBV脱氧核糖核酸)<检测下限;
c)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HCV RNA阴性;
6.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发生的毒性未恢复至小于等于1级(CTCAE v5.0),脱发和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耐受事件除外;
7. I期:在五年内患任何其它恶性肿瘤(完全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除外);II期:既往五年内曾患本研究中治疗瘤种以外的其它恶性肿瘤且需要全身治疗者(不包括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或局部前列腺癌根治后目前的PSA<0.1 ng/mL,或任何部位完全切除的原位癌);
8. I期:在首次预处理前4周内或预期研究期间使用任何疫苗;II期: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预期研究期间使用任何减毒活疫苗(新冠疫苗除外);
9. 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放疗免疫结合物、抗体药物偶联物、免疫/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等;
10. 具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炎,肺炎,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韦格纳肉芽肿,多发性硬化症,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11.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12. 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任何抗淋巴瘤治疗药物,指定几项除外;
13. II期: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14. II期:心脏或外周血管疾病符合指定标准;
2. 在筛选期有未经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3.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或3个月之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
4. 既往或目前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或6个月内有其他严重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脑梗、脑出血)的病史;
5.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中至少一项活动性感染者,以下情况可入选本研究:
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阴性;
b)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HBsAg或HBcAb阳性的情况下,HBV-DNA(HBV脱氧核糖核酸)<检测下限;
c)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HCV RNA阴性;
6.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发生的毒性未恢复至小于等于1级(CTCAE v5.0),脱发和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耐受事件除外;
7. I期:在五年内患任何其它恶性肿瘤(完全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除外);II期:既往五年内曾患本研究中治疗瘤种以外的其它恶性肿瘤且需要全身治疗者(不包括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或局部前列腺癌根治后目前的PSA<0.1 ng/mL,或任何部位完全切除的原位癌);
8. I期:在首次预处理前4周内或预期研究期间使用任何疫苗;II期: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预期研究期间使用任何减毒活疫苗(新冠疫苗除外);
9. 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放疗免疫结合物、抗体药物偶联物、免疫/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等;
10. 具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炎,肺炎,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韦格纳肉芽肿,多发性硬化症,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11.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12. 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任何抗淋巴瘤治疗药物,指定几项除外;
13. II期:在首次EX103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14. II期:心脏或外周血管疾病符合指定标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EX10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探索加速滴定剂量组后,给与各剂量组的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1个剂量组参与扩展阶段。
用药时程:加速滴定阶段确定的预激剂量后进入递增阶段,递增阶段在第1周期到第2周期每周给药(QW),第3周期开始为每两周给药(Q2W),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14天为一个周期。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探索加速滴定剂量组后,给与各剂量组的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1个剂量组参与扩展阶段。
用药时程:加速滴定阶段确定的预激剂量后进入递增阶段,递增阶段在第1周期到第2周期每周给药(QW),第3周期开始为每两周给药(Q2W),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14天为一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EX10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爬坡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1个剂量进行剂量扩展研究。
用药时程:在第1周期至第2周期每周给药(QW),从第3周期开始为每两周给药(Q2W),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爬坡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1个剂量进行剂量扩展研究。
用药时程:在第1周期至第2周期每周给药(QW),从第3周期开始为每两周给药(Q2W),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中文通用名:EX10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爬坡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
2个剂量进行剂量扩展研究,扩展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在第1周期至第2周期按方案规定使用,从第3周期开始,每两周给药(Q2W),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
扩展阶段在第1周期按方案规定使用,从第2周期开始,每两周给药(Q2W),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0 mg (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爬坡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
2个剂量进行剂量扩展研究,扩展阶段按导入剂量、中间剂量和目标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在第1周期至第2周期按方案规定使用,从第3周期开始,每两周给药(Q2W),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
扩展阶段在第1周期按方案规定使用,从第2周期开始,每两周给药(Q2W),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具体按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剂型:无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评价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评价时间:整个研究阶段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期部分评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佳的生物剂量(OBD);为II期临床试验给药方案及剂量提供依据评价时间:整个研究阶段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部分评估ORR评价时间:结果分析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初步评价疗效终点评价时间:整个研究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PD特征评价时间:整个研究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07-2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2-2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2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09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文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8-20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爱思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096
- 药物名称
- EX103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037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EX103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EX103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EX103-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8.1
- 版本日期
- 2024-0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