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18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5-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8-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2-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河南省 · 洛阳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钟玲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王俊霞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翟学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昆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高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1805
- 联系人邮编
- 2100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钟玲
- 学位
- 内科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
- 邮编
- 400000
- 单位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俊霞
- 学位
- 内科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24号
- 邮编
- 471003
- 单位名称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294,CTR20201928,CTR2021041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3162-I-11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5-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氟唑帕利和主要代谢产物(SHR165202, 又称M1-1)在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为制定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用药方案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服用氟唑帕利胶囊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服用氟唑帕利胶囊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2.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4.肾小球滤过率需满足以下标准[1-3] (GFR,mL/min,参考附录一计算[4-6]):(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CKD2期):60-89 mL/min(包括两端值)
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CKD3期):30-59 mL/min(包括两端值);
5.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两次检测GFR结果(两次检测需间隔至少3天)需在同一CKD分期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6.除肾功能损害及并发症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正位)、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身体状态良好;(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7.可生育女性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高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基线血妊娠检查为阴性(若筛选检查距离首次给药小于72 h,则基线检查尿妊娠),并且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采用适当的高效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参考附录二);(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8.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限健康受试者)
9.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限健康受试者)
10.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限健康受试者)
11.肾小球滤过率(GFR,参考附录一计算)≥ 90 mL/min;(限健康受试者)
12.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正位)、腹部B超等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者; (限健康受试者)
13.可生育女性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高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基线血妊娠检查为阴性(若筛选检查距离首次给药小于72 h,则基线检查尿妊娠),并且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采用适当的高效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参考附录二);(限健康受试者)
2.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4.肾小球滤过率需满足以下标准[1-3] (GFR,mL/min,参考附录一计算[4-6]):(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CKD2期):60-89 mL/min(包括两端值)
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CKD3期):30-59 mL/min(包括两端值);
5.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两次检测GFR结果(两次检测需间隔至少3天)需在同一CKD分期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6.除肾功能损害及并发症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正位)、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身体状态良好;(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7.可生育女性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高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基线血妊娠检查为阴性(若筛选检查距离首次给药小于72 h,则基线检查尿妊娠),并且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采用适当的高效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参考附录二);(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8.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限健康受试者)
9.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限健康受试者)
10.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限健康受试者)
11.肾小球滤过率(GFR,参考附录一计算)≥ 90 mL/min;(限健康受试者)
12.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正位)、腹部B超等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者; (限健康受试者)
13.可生育女性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高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基线血妊娠检查为阴性(若筛选检查距离首次给药小于72 h,则基线检查尿妊娠),并且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采用适当的高效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7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参考附录二);(限健康受试者)
排除标准
1.曾经做过肾移植;(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2. 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3. 尿失禁或者无尿;(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4. 对研究药物或辅料(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过敏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5. 在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患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性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QTcF≥470 ms(女性)或QTcF≥450 ms(男性)等;(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6.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 Hg或者舒张压≥90 mm Hg)的患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7. 有影响代谢的肝脏疾病或影响吸收的消化道疾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9. 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诱导的药物;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1. 嗜烟酒者(每周饮用大于等于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每日吸烟≥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或酒精筛查阳性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2.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3.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男性和女性;(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4. 有活动性 HBV或 HCV感染者,或梅毒感染阳性;(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酒精类饮料或葡萄柚(西柚)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西柚汁、柚子汁等);(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7. 在服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8.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9. 曾经做过肾移植;(限健康受试者)
20. 对研究药物或辅料(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过敏者;(限健康受试者)
21. 在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患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性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QTcF≥470 ms(女性)或QTcF≥450 ms(男性)等;(限健康受试者)
22.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 Hg或者舒张压≥90 mm Hg)的患者;(限健康受试者)
23. 有影响代谢的肝脏疾病或影响吸收的消化道疾病;(限健康受试者)
2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者;(限健康受试者)
25. 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限健康受试者)
2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诱导的药物,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限健康受试者)
27. 嗜烟酒者(每周饮用大于等于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每日吸烟≥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或酒精筛查阳性者;(限健康受试者)
28.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限健康受试者)
29.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男性和女性;(限健康受试者)
30. 有活动性 HBV或 HCV感染者,或梅毒感染阳性;(限健康受试者)
3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限健康受试者)
3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酒精类饮料或葡萄柚(西柚)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西柚汁、柚子汁等);(限健康受试者)
33. 在服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限健康受试者)
34.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限健康受试者)
2. 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3. 尿失禁或者无尿;(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4. 对研究药物或辅料(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过敏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5. 在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患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性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QTcF≥470 ms(女性)或QTcF≥450 ms(男性)等;(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6.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 Hg或者舒张压≥90 mm Hg)的患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7. 有影响代谢的肝脏疾病或影响吸收的消化道疾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9. 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诱导的药物;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1. 嗜烟酒者(每周饮用大于等于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每日吸烟≥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或酒精筛查阳性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2.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3.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男性和女性;(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4. 有活动性 HBV或 HCV感染者,或梅毒感染阳性;(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酒精类饮料或葡萄柚(西柚)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西柚汁、柚子汁等);(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7. 在服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8.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19. 曾经做过肾移植;(限健康受试者)
20. 对研究药物或辅料(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过敏者;(限健康受试者)
21. 在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患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性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QTcF≥470 ms(女性)或QTcF≥450 ms(男性)等;(限健康受试者)
22.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 Hg或者舒张压≥90 mm Hg)的患者;(限健康受试者)
23. 有影响代谢的肝脏疾病或影响吸收的消化道疾病;(限健康受试者)
2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者;(限健康受试者)
25. 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限健康受试者)
2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诱导的药物,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使用了对CYP3A酶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限健康受试者)
27. 嗜烟酒者(每周饮用大于等于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每日吸烟≥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或酒精筛查阳性者;(限健康受试者)
28.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限健康受试者)
29.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男性和女性;(限健康受试者)
30. 有活动性 HBV或 HCV感染者,或梅毒感染阳性;(限健康受试者)
3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限健康受试者)
3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酒精类饮料或葡萄柚(西柚)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西柚汁、柚子汁等);(限健康受试者)
33. 在服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限健康受试者)
34.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限健康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唑帕利胶囊: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艾瑞颐
剂型:胶囊
规格:50 mg/粒
用法用量:单次用药,空腹口服 1 粒,240mL 水送服
用药时程:共服药1次
规格:50 mg/粒
用法用量:单次用药,空腹口服 1 粒,240mL 水送服
用药时程:共服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氟唑帕利和主要代谢产物(SHR165202)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如适用)评价时间:基线至用药后5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氟唑帕利和主要代谢产物(SHR165202)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t1/2、CL/F、V/F、Ae、CLr、Ae%等评价时间:基线至用药后5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氟唑帕利和主要代谢产物(SHR165202)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评价时间:用药后3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基于NCI-CTC AE 5.0进行评级):通过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等进行评价评价时间:基线至用药后12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10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09-16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18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8-31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18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294,CTR20201928,CTR20210415
- 药物名称
- 氟唑帕利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肾功能损害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唑帕利在肾功能损害和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唑帕利在肾功能损害和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3162-I-11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5-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