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29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7-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福建省 · 厦门市福建省 · 福州市山东省 · 临沂市山东省 · 济南市吉林省 · 长春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辽宁省 · 沈阳市安徽省 · 合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浙江省 · 台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剑
- 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陈莉林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誉、吴凡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王京芬、朱志真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因涛、张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薇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汪颖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运江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安徽省肿瘤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西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区)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胡长路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刘宝刚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舜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慧娟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乔娅娅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乔娅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612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30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剑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33号
- 邮编
- 201321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0024-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07-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研究
1)主要目的:
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
2)次要目的:
评价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初步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
初步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扩展入组研究
主要目的:
进一步评价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确定Ⅱ期推荐剂量(RP2D)。
1)主要目的:
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
2)次要目的:
评价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初步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
初步评估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扩展入组研究
主要目的:
进一步评价FDA018-ADC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确定Ⅱ期推荐剂量(RP2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瘤种:①三阴性乳腺癌(研究中心确认为雌激素受体(ER),孕
激素受体(PR)和人类表皮因子生长受体2(HER2)均阴性);②非三阴性乳
腺癌;③尿路上皮癌,包括膀胱癌;④非小细胞肺癌;⑤小细胞肺癌;⑥子宫
内膜癌;⑦胃腺癌;⑧食道癌;⑨卵巢上皮癌;⑩结直肠癌(注:TROP-2评估
不会在入组前进行,入组前无需通过免疫组织学或其他方法确认TROP-2表达水
平,但是申办者要求收集活检或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来测定TROP-2表达水平);
4.按照RECIST1.1版的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的肿瘤;
5.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
6.基线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标准:
血液: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 g/L(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凝血功能:不接受抗凝治疗者,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肝脏:血清总胆红素≤1.5 ULN,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 ULN;若有肝转移,AST和ALT≤5.0 ULN,总胆红素≤3.0 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3.0 ULN;
肾脏:血清肌酐(S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7.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基线严重程度或NCI CTCAE5.0 版本≤1 级(除脱发或周围神经病变可能为≤2级外);
8.可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或有新获得的活检组织样本(FFPE(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
埋) 组织块或至少4张未染色新鲜切片,建议从复发或转移部位采集);
9.入组前7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
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
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对于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
,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本
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 ①未经历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②自然停经未持续连续的24个月(即在之前连续的24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出现
过月经;癌症治疗后闭经不排除有生育能力)。
2.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瘤种:①三阴性乳腺癌(研究中心确认为雌激素受体(ER),孕
激素受体(PR)和人类表皮因子生长受体2(HER2)均阴性);②非三阴性乳
腺癌;③尿路上皮癌,包括膀胱癌;④非小细胞肺癌;⑤小细胞肺癌;⑥子宫
内膜癌;⑦胃腺癌;⑧食道癌;⑨卵巢上皮癌;⑩结直肠癌(注:TROP-2评估
不会在入组前进行,入组前无需通过免疫组织学或其他方法确认TROP-2表达水
平,但是申办者要求收集活检或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来测定TROP-2表达水平);
4.按照RECIST1.1版的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的肿瘤;
5.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
6.基线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标准:
血液: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 g/L(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凝血功能:不接受抗凝治疗者,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肝脏:血清总胆红素≤1.5 ULN,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 ULN;若有肝转移,AST和ALT≤5.0 ULN,总胆红素≤3.0 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3.0 ULN;
肾脏:血清肌酐(S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7.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基线严重程度或NCI CTCAE5.0 版本≤1 级(除脱发或周围神经病变可能为≤2级外);
8.可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或有新获得的活检组织样本(FFPE(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
埋) 组织块或至少4张未染色新鲜切片,建议从复发或转移部位采集);
9.入组前7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
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
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对于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
,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本
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 ①未经历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②自然停经未持续连续的24个月(即在之前连续的24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出现
过月经;癌症治疗后闭经不排除有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1.既往曾接受过其他抗Trop-2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Trop2的治疗,如TRODELVY TM
(代号:IMMU-132)等;
2. 既往使用伊立替康后有过敏反应史或有≥3级胃肠道毒性, 或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与FDA018-ADC结构相似蛋白成分发生过敏;
3. 过去5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抗血管药物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或其它研究性药物治疗等;
5. 首次给药前1周内存在需要药物干预的活动性感染,或者筛选期至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并加测降钙素原结果升高,(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6.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需要激素干预,或脑转移进展)。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已维持至少2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 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2周的患者可纳入;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2级的病史、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等;
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例如:男性QTcF>450 msec 或女性QTcF>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或临床上显著的血管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临床显著的活动性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其他中度至重度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
9. 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的糖尿病;
10. 患有活动性慢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患者和有肠梗阻史或胃肠道穿孔史的患者;
11. 11受试者存在愈合不良的伤口、溃烂或骨折;
12. 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严重外伤的患者;
13.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6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角膜移植除外)或干细胞移植手术;
1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高于>2000IU/ml或104拷贝数/ml者,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应根据当地治疗指南标准接受抗病毒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病毒治疗;丙肝抗体阳性,且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15. 活动性结核,活动性梅毒,免疫缺陷病史,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
16.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高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但是,如果剂量稳定4周,则允许使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如每天≤10 mg的强的松或等效药物);
17. 研究给药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
18.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病史;
19.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及其对研究的依从性的状况;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
(代号:IMMU-132)等;
2. 既往使用伊立替康后有过敏反应史或有≥3级胃肠道毒性, 或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与FDA018-ADC结构相似蛋白成分发生过敏;
3. 过去5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抗血管药物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或其它研究性药物治疗等;
5. 首次给药前1周内存在需要药物干预的活动性感染,或者筛选期至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并加测降钙素原结果升高,(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6.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需要激素干预,或脑转移进展)。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已维持至少2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 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2周的患者可纳入;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2级的病史、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等;
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例如:男性QTcF>450 msec 或女性QTcF>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或临床上显著的血管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临床显著的活动性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其他中度至重度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
9. 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的糖尿病;
10. 患有活动性慢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患者和有肠梗阻史或胃肠道穿孔史的患者;
11. 11受试者存在愈合不良的伤口、溃烂或骨折;
12. 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严重外伤的患者;
13.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6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角膜移植除外)或干细胞移植手术;
1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高于>2000IU/ml或104拷贝数/ml者,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应根据当地治疗指南标准接受抗病毒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病毒治疗;丙肝抗体阳性,且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15. 活动性结核,活动性梅毒,免疫缺陷病史,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
16.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高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但是,如果剂量稳定4周,则允许使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如每天≤10 mg的强的松或等效药物);
17. 研究给药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
18.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病史;
19.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及其对研究的依从性的状况;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 英文通用名:FDA018-ADC 商品名称:NA
剂型:无菌冻干粉注射剂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用量:2.5 mg/kg、5 mg/kg、7.5 mg/kg、10 mg/kg、12 mg/kg 、15 mg/kg和18 mg/kg
用法: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持续泵注3 小时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用量:2.5 mg/kg、5 mg/kg、7.5 mg/kg、10 mg/kg、12 mg/kg 、15 mg/kg和18 mg/kg
用法: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持续泵注3 小时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 英文通用名:FDA018-ADC 商品名称:NA
剂型:无菌冻干粉注射剂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用量:2.5 mg/kg、5 mg/kg、7.5 mg/kg、10 mg/kg、12 mg/kg 、15 mg/kg和18 mg/kg
用法: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持续泵注3 小时(±10 min)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用量:2.5 mg/kg、5 mg/kg、7.5 mg/kg、10 mg/kg、12 mg/kg 、15 mg/kg和18 mg/kg
用法: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持续泵注3 小时(±10 min)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人体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DLT评估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其他安全性评价内容包括: 1)患者及其家属主诉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 2)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等的任何异常改变。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FDA018-ADC及其相关形式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治疗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发生率;评价时间:治疗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疗效:无疾病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控制率(DCR)、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肿瘤进展时间(TTP)。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7-15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29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乔娅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15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293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F0024-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07-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