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0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尼美舒利分散片和尼美舒利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的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1-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严静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荣
- 申请人名称
- 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胡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388号
- 联系人邮编
- 33009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严静
- 学位
- 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灵隐路12号
- 邮编
- 330013
- 单位名称
- 浙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100197-01
- 试验方案编号
- HQ-SP-202107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尼美舒利分散片为受试制剂,以Helsinn Birex Pharmaceuticals Ltd.生产的尼美舒利片(商品名:Aulin®)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尼美舒利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尼美舒利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且愿意遵守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男女兼有);
4.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经问询健康情况良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酒精呼气检测、尿毒筛查、妊娠检测(仅女性受试者)等检查均无异常有临床意义情况者。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志愿受试者入选。
2.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男女兼有);
4.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经问询健康情况良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酒精呼气检测、尿毒筛查、妊娠检测(仅女性受试者)等检查均无异常有临床意义情况者。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志愿受试者入选。
排除标准
1.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道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精神等系统疾病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及异常状况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尤其伴有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等疾病);
3. 有胃肠道手术史者如胃穿孔修补术、胃切除术、胆囊切除术(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手术;
4. 已知对尼美舒利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任何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或对其他药物过敏;或对食物和其他物质有过敏史;或存在过敏性疾病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5. 牛奶、鸡蛋、黄油等食物不能耐受者;
6. 静脉穿刺困难者;
7. 既往有晕针晕血史者;
8. 筛选前2周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0.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制品,如阿司匹林等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以及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者等药物)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者失血≥2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禁烟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日均8杯以上,1杯≈250ml);
18. 筛选前7天内过量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19. 3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者;
20. 生命体征耳温、脉搏、血压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乙肝、丙肝、HIV、梅毒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自筛选至-1天食用或饮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等影响酶代谢的水果或由这些水果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可可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食物或饮料;
23. 自筛选至-1天发生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口腔溃疡、牙痛等急性疾病或异常状况者;
24. 自筛选至-1天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健康内容违背方案要求者;
25. 酒精呼气检测或尿毒筛查阳性者;
2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受试者入选。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尤其伴有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等疾病);
3. 有胃肠道手术史者如胃穿孔修补术、胃切除术、胆囊切除术(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手术;
4. 已知对尼美舒利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任何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或对其他药物过敏;或对食物和其他物质有过敏史;或存在过敏性疾病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5. 牛奶、鸡蛋、黄油等食物不能耐受者;
6. 静脉穿刺困难者;
7. 既往有晕针晕血史者;
8. 筛选前2周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0.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制品,如阿司匹林等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以及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者等药物)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者失血≥2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禁烟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日均8杯以上,1杯≈250ml);
18. 筛选前7天内过量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19. 3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者;
20. 生命体征耳温、脉搏、血压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乙肝、丙肝、HIV、梅毒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自筛选至-1天食用或饮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等影响酶代谢的水果或由这些水果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可可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食物或饮料;
23. 自筛选至-1天发生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口腔溃疡、牙痛等急性疾病或异常状况者;
24. 自筛选至-1天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健康内容违背方案要求者;
25. 酒精呼气检测或尿毒筛查阳性者;
2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受试者入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美舒利分散片: 英文通用名:Nimesulide Dispersible Tablets 商品名称:山易亭
剂型:片剂
规格: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15天
规格: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15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美舒利片 英文通用名:Nimesulide Tablets 商品名称:Aulin
剂型:片剂
规格: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15天
规格: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15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峰浓度。根据血药浓度-时间实测数据直接获得。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t: 从给药到可检测最低血药浓度的时间内曲线下面积。通过线性梯形法则计算。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从给药到外推至无穷远时间的曲线下面积。AUC0-∞=AUC0-t+Ct/λz,Ct是最后可测量浓度,λz是消除速率常数。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Tmax:达峰浓度的时间。根据血药浓度-时间实测数据直接获得。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λz:消除速率常数。使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的半对数药时曲线终末段的斜率。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1/2z:消除终末端半衰期。按照ln2/λz计算。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_%Extrap:残留面积百分比,以[(AUC0-∞-AUC0-t)/AUC0-∞]×100%计算。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等),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评价时间:试验中和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8-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12-12
- V1.02021-12-1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0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2
- 申请人名称
- 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01
- 药物名称
- 尼美舒利分散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100197-01
- 适应症
- 发热、骨关节炎、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疼痛、原发性痛经,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 试验专业题目
- 尼美舒利分散片和尼美舒利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的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尼美舒利分散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Q-SP-202107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